來源:當代先鋒網
記者日前從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獲悉,為滿足繳存人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按照“同城同政策”的原則,結合省直住房公積金實際情況,該中心發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及代際互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面對的申請對象為在貴陽貴安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及其配偶,以及共同購房人及其配偶;在貴陽貴安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的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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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所購住房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二、購房人、共同購房人申請提取的,申請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三、購房人父母、子女申請提取的,申請人在本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取額度為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提取后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額。此外,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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