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規從制度層面為委托雙方套上了“籠頭”,再也不能隨意委托、恣意生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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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出臺《食品委托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壓實委托雙方責任。 圖/IC photo
新京報社論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臺《食品委托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壓實委托雙方責任,規范食品委托生產行為,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新規將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食品行業常見的委托生產,俗稱“貼牌代工”。一直以來,食品“貼牌代工”都處于輿論旋渦中,備受質疑甚至成為難以保證質量的代名詞。現實中,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品牌方也往往把責任推給生產方,此舉非但不能讓人釋懷,反而加劇了公眾對食品代工模式不信任度。
新規對委托方和受托方(生產方)的責任劃分、生產過程監督、產品標識、違法處罰等作出全面、細化的規定,這標志著食品委托生產監管進入更嚴格、更規范的新階段。食品貼牌也得負總責,品牌方再也不能“甩鍋”了。
其實,食品行業多選擇代工,并非品牌方格外熱衷貼牌,而是出于成本控制、發展需要、產業布局等方面考慮的必然之舉。一般而言,食品,尤其是飲品等,重量較大、單價較低、保質期短,且包裝易破損,一旦長途運輸,成本無疑會很高,不利于其在全國鋪貨。
品牌方找到生產方,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方,以及主要原料等,請其加工生產,不僅可以減少廠房和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也能集中精力從事設計、研發、銷售,縮短生產周期。這也是社會化大生產、合理配置資源的有效途徑。
以某零食知名品牌為例,依靠“代工模式”和電商渠道的飛速擴張,短短數年間,就從一家網店做到了休閑零食行業首個營收破百億的龍頭企業,效果不可謂不明顯。
然而,成也貼牌,敗也貼牌。且不說企業的快速擴張本身就暗含著品控的風險,而“貼牌代工”則因責任不清、監督缺失、約束松散、信息不對稱等放大了安全風險。
近年來,該品牌屢發食品安全問題,過氧化值、霉菌超標,以及被吃出蟲子、毛發、蛆蟲等,產品質量堪憂,盡管品牌方并不認為這與“貼牌代工”有關,但也承認“上游供應商未能完全按照有關法規及公司的要求進行生產”“質量控制制度和標準未得到嚴格執行”。
此次新規明確委托雙方資質要求,細化了委托雙方在資質查驗、原料查驗、標簽標識、食品安全自查、檢驗留樣、召回等方面的食品安全責任。從制度層面為雙方套上了“籠頭”,再也不能隨意委托、恣意生產了。
而在責任劃分上,新規特別強調,品牌方對委托生產食品的安全負總責,生產方對生產行為負責。二者不得通過合同等方式減輕或免除自身法定責任。這意味著,品牌方不能再當“甩手掌柜”,不能一出事就“甩鍋”,必須深度介入并對生產全程負責。
在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方面,新規也要求企業必須明明白白告訴公眾,不能打啞謎。委托生產的預包裝食品標簽上,必須在緊鄰位置分別清晰標注委托方和生產方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并冠以“委托方/受托方”等字樣。這也有助于接受社會監督。
企業擴大規模與產品質量控制,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零和選擇,而應該是攜手并進的和諧關系。這中間的關鍵,就在于必須厘清責任,強化監管,全程可溯,明確罰則。唯其如此,才能真正推動食品代工行業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總之,食品安全沒有“甩鍋”空間。品牌方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既是新規明確的監管要求,更是食品代工行業行穩致遠的必要前提。畢竟,品牌價值,從來不止于營銷和包裝,更體現在對每一份食品質量的堅守上。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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