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騎電動車“撞樹枝”身亡,為啥面部未受傷?頭盔去哪了?11月1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了陜西興平一起鄉道蹊蹺交通事故案調查:女教師騎電動車“撞樹枝”身亡,為啥面部未受傷?頭盔去哪了?
此前,交警認定女教師白某因未靠右行駛、超速擔主責,興平市人民法院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予以采納。10月15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
12月3日,咸陽中院終審判決,興平市豐儀鎮人民政府應賠償70%即762261.97元。此外,法院查明,興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白某超速不當,且白某靠右行駛。興平市豐儀鎮人民政府承擔70%的主要責任,白某承擔30%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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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上班途中“撞樹枝”身亡
事件回顧——
女教師騎電動車“撞樹枝”身亡,為啥面部未受傷?
2024年11月12日,56歲女教師白某騎電動車去學校值夜班途中遭遇車禍不幸身亡,鄉道上懸吊著的斷裂樹枝成為事發焦點。
“交警出具認定書,認定我妻子‘超速行駛’與斷枝碰撞、不靠右行駛擔主責,鎮政府‘未對樹木修剪妨礙安全影響通行’擔次責。鄉道為混合車道不分非機動車道,她的時速也只有22.5公里,交警認為超過了非機動車道要求的限速15公里。而且,斷枝就在道路右側,既然人與樹枝發生碰撞,倒地也在右側路邊,責任認定書怎么能說我們沒有靠右行駛?”死者丈夫趙先生質疑說,更叫人難以理解的是,妻子受傷的部位是右枕頂部,人迎面撞上為何正面沒傷?電動車之后緊跟的白色SUV交警為何不調查?“我們認為這里邊疑點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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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發現場
2月27日,趙先生等人(原告)訴興平市豐儀鎮人民政府(被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立案后,興平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判決認定,該案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予以采納。原告負事故主責,各項損失共計1088945.67元,被告負次責承擔30%的賠償責任,判決鎮政府向趙先生等賠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326683.7元。
10月15日,案件在咸陽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
11月1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此事。
疑點明晰——
交警認定超速不當,認定書不能作為民事定責依據
12月4日,趙先生聯系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稱,“法院二審判決我們贏了,主責與次責改過來了。”
12月3日,咸陽市中級法院發出判決書。該院二審查明,涉事故路段確實為鄉道,未劃分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道路半幅寬度3.3米左右。白某車速22.5km/h,未超過《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最高時速標準25km/h。因此,興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白某超速不當。
此外,咸陽中院認為,興平交警認定白某“未靠車行道右側行駛”,而垂吊的樹枝位于道路西側,既然白某與該樹枝碰撞,顯然,事發時白某行駛在道路右側。
咸陽中院明確,《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能作為確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法院改判——
主次責反轉,鎮政府負主責70%,賠償76萬余元
咸陽中院認為,該案中,事發道路本就不利于非機動車通行,路旁樹木的枝條垂吊在路面之上,更加增大了發生事故的概率。興平市豐儀鎮人民政府作為事發道路的管理人和養護人,未盡到及時清理、修剪樹枝的義務,具有過錯,與白某因撞到該樹枝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應當承擔主要責任70%。
同時,白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控制好車速,采取有效避讓措施,對事故發生亦具有過錯,應承擔次要責任30%。
趙先生等家屬的損失數額為1088945.67元,興平市豐儀鎮人民政府應賠償70%即762261.97元。
咸陽中院變更賠償金額,終審判決,豐儀鎮政府向趙先生等賠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762261.97元。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欣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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