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新黃河客戶端以消費者反映網購伊利臻濃牛奶喝出酸腐味,伊利客服:會與消費者聯系,核實產品后處理為題,報道了江西贛州鐘女士在天貓伊利專賣店購買的保質期內臻濃牛奶出現酸腐味一事,引發關注。23日晚,新黃河記者從鐘女士處獲悉,伊利工作人員18點左右已上門處理此事,并賠償其1000元“意見咨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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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黃河此前報道,12月1日,鐘女士花費35.75元從天貓伊利志純專賣店購入一箱250ml*20盒的伊利臻濃牛奶,打開其中一盒后發現存在酸腐味,而該牛奶生產日期為2025年11月7日,處于6個月的保質期內,且包裝無脹包、漏液、破損等情況。鐘女士向店鋪客服反映后,對方僅同意退還整箱牛奶款項,拒絕回應理賠事宜,并稱申請理賠需出具質量問題檢測報告,如有疑問可咨詢伊利官方客服。隨后鐘女士致電伊利官方客服,卻被要求與售賣店鋪協商,雙方相互推諉,未就牛奶變質原因及賠償問題給出明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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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鐘女士介紹,23日傍晚,伊利工作人員上門后詢問事情經過,并了解了她的訴求。“涉及食品安全問題,在此之前沒人幫我解決,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可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賠償金,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計算,我有權提出索賠。”鐘女士告訴記者,該工作人員與其溝通后同意支付1000元,現場通過微信轉賬給她,并出具《消費者意見反饋憑證單》。記者注意到,憑證單寫明1000元系“意見咨詢費”,內容如下:“消費者鐘xx向我司提供1*20*250ml臻濃牛奶產品的意見反饋,我司采納相關意見并提供意見咨詢費壹仟圓整(¥1000),立此為據以作為財務結算憑證,感謝您的合作。”
鐘女士告訴記者,工作人員向她轉賬后,將已開封出現酸腐味的盒裝臻濃牛奶帶走,其余未開封的由鐘女士自行處理。23日晚,該名伊利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自己確實已經上門為鐘女士處理訴求,但未透露更多細節。
山東豪德(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宗艷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此類情況消費者可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賠償金,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計算,生產經營者應實行首負責任制,不得推諉。
來源: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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