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系安全繩進行高空作業,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故不予賠償!” 這樣一句冰冷的拒賠理由,是否意味著所有未做足安全措施的風險,都只能由個人承擔?
去年,張先生在家中更換吊燈時不慎摔傷骨折,面對4.3萬元的醫療費用賬單,他寄予厚望的意外險理賠卻遭遇“卡殼”。與許多人一樣,張先生一度陷入兩難:是急于維權,還是默默接受保險公司的決定?
事實上,遭遇保險拒賠時,第一步的行動選擇直接關系到后續能否成功獲得賠償。許多人在這個環節或草率行事,或消極應對,最終導致本可挽回的損失成為定局。
今天,我們通過張先生的真實案例,解析意外險拒賠后最關鍵的應對第一步,幫助你在困境中避開“越急越亂”的誤區,守住應有的保障權益。
案情簡介
2024年10月的一個周末,張先生覺得自家客廳的舊吊燈需要更換,便自行在網上購置了新吊燈,搬來梯子準備安裝。
他踩著梯子,爬到1.8米高的位置,剛把舊吊燈卸下來,拿著工具剛轉身,腳下沒穩住,整個人從梯子上摔了下去,后腰重重地砸在地板上。
家人急忙送他去醫院進行檢查,經確診為腰椎壓縮性骨折,檢查費、手術費、康復治療費合計花費4.3萬元。
半年前張先生購置了一份保額為20萬的綜合意外險,如今他整理好病歷、醫療費票據以及診斷證明,向保險公司提交理賠申請。
原本以為能順利拿到賠償,可等了十幾天,收到的是《拒賠通知書》,理由令他費解:“經核查你更換吊燈時,未采取足夠安全措施,屬于高空作業,符合保險條款中‘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免責情形,故不予賠付。”
張先生又急又困惑:“換個家用吊燈怎么就成了高空作業?我家里就普通梯子,也沒做什么危險事啊。”
他多次與保險公司客服電話溝通,對方的回應始終在“嚴格按條款辦理”和“請自行查閱免責內容”之間循環,未給出任何實質性、明確的答復。
張先生看著手中的拒賠通知以及厚厚的醫療費單據,內心愈發無助,后經朋友推薦找到我,他想要弄明白“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究竟是何含義,自己的情況能否獲得賠付?
何帆律師解讀
首先需明確“風險程度明顯提升”作為免責條款,其生效需滿足兩個法定條件,其一是條款內容要具體且清晰,不能使用“高空作業”這類模糊表述,應將“到底多少米算高空” “哪些作業算危險”等事宜明確闡述清楚。
其二是保險公司在投保的時候得用加粗、標紅等顯眼的方式來提示,并且明確說明“什么樣的情形算風險提升、會造成拒賠。
根據《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若缺少上述任何一個條件,該免責條款便不生效。
我把張先生的意外險合同找出來,發現“危險程度明顯提升”的條款在“責任免除”章節的一大段文字里,僅寫了“從業高空作業、危險運動造成的意外不賠”,既沒說明“高空作業”的高度標準,也沒列舉“危險運動”的實際類型;張先生稱投保的時候,業務員只跟他說“意外受傷都能賠”,根本沒提到“換吊燈算高空作業、會免責”,保單中也沒有任何醒目提示,這說明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從法律層面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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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想要認定“危險程度明顯提高”,要把“大眾平常的活動范圍”結合起來。
我曾在法院擔當員額法官,審理過數十起類似的保險糾紛案件,知道法院的裁判邏輯:會嚴格區分“日常家事行為”與“高危行為”,比如更換家用吊燈,高度一般在2米以內,用普通梯子就能操作,這是平常人生活里常見的日常活動,不屬于“危險程度顯著提升”;只有類似高空外墻清洗、商業攀巖這類顯著超出日常的行為,才會被判定為“高危”。
在張先生的案件中,拒賠之后,首先要做的,便是收集可證明“行為屬于日常家事”的證據。
關于張先生案件的關鍵證據,我們梳理出如下三條:第一條拍攝了他家安裝吊燈的具體位置,經測量高度為1.8米,由此可見不屬于“高空”范疇;第二條獲取了小區物業及鄰居的證詞,證實附近住戶更換吊燈時普遍使用普通梯子,屬于常規操作;第三條查到張先生的購物記錄,顯示其購買的是家用小型吊燈,并非大型工業燈具,安裝相對沒那么困難。
憑借這些證據,我們向保險公司出具了法律分析意見,指出免責條款不清晰且未進行提示說明,在充分的證據鏈面前,保險公司最終同意全額賠付張先生4.3萬元醫療費用。
當意外保險被拒賠時,第一步要核查免責條款是否有效,查看其是否明確以及是否有進行提示等情況,收集能證明行為屬于日常范疇的證據,并且“危險程度顯著提升”要結合日常場景判定,比如換家居吊燈這類家庭事務通常不包含在內,關鍵是要用證據反駁模糊的拒賠理由。
類似案例
不過,并非所有“以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拒賠”的案件保險公司都會敗訴,我之前在裁判文書網上遇到過一個案例,其結果與張先生的案件截然不同,這也可讓大家更明確“危險程度”的邊界。
業余愛好者李女士在未接受專業培訓的情況下,參與了一次商業巖壁攀巖活動。在攀至2米高度時,因繩索突然斷裂,她不慎墜落受傷。
申請意外險理賠時,保險公司稱,“因你參與高危運動,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故而不予賠付。”
法庭審理后認為,商業攀巖不在平常人日常活動范疇當中,屬于極具風險的活動;而且保險合同里清楚地把“攀巖、蹦極這類高危運動”列為不賠償的情況,保險公司在投保時也進行了明顯提醒,最后法院支持了保險公司不賠償的決定。
同樣是“意外摔落”,為什么結果差這么多?
核心在于“行為是否超出平常范圍”,以及“條款是否清楚提示。”
張先生的案件是家用吊燈更換,屬于日常舉動,條款含糊未提醒;李女士的案件是商業攀巖,屬于高危舉動,條款清晰且有提醒,此也表明,法律一方面會維護投保人日常權益,不讓保險公司用含糊條款來拒賠,另一方面也會尊重清晰約定的高危免責情況,重點在于行為性質和條款效能。
結語
遭遇意外險拒賠,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找準方向。許多人因急于爭執而忽略了關鍵一步:依法依證據分析拒賠原因。正如張先生的做法,抓住“審閱條款、固定證據”這一核心,往往能為局面帶來轉機。
若你也遭遇意外險被拒賠,不明白第一步該怎么做,分不清到底算不算“危險程度明顯提升”;不清楚該搜集哪些證據來證明自身行為合理;甚至讀不懂保單條款,別著急何帆律師可以幫你剖析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是否合法;教你怎樣查詢條款、尋覓證據,讓第一步走對;還能陪你一起梳理維權思路,不讓你走冤枉路。
保障的本質是助你抵御意外風險,并非以模糊條款將你拒之門外,若你此刻正因意外險被拒賠而苦惱,可私信咨詢,將你的情況告知我們,我們會憑借專業能力梳理那些紛繁復雜的問題,引領你邁出維權的第一步,讓你不再為拒賠而發愁,能盡早拿到應得的賠付,緩解意外帶來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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