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以來,網上沸沸揚揚的龐氏家族,1958年捐給南京博物館的137件(套)精美文物,其中就有明代仇英所創作的《江南春》。
龐氏后人在今年6月發現,此作居然悄悄在北京拍賣會上出現,由于龐氏家族的憤然投訴,這件以8800萬元的預估價的拍品悄然撤拍,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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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蘇州龐氏家族,這是非常了不起的一個文化大家族,他們歷經了上百年的時間,收藏了大量的優秀文物,那么,解放前后,他們家族無償的為南京博物館捐贈了137件(套)文物。同時,他們還向北京、上海、包括蘇州也捐贈了自己家藏的古代重要文物。
這些文物有的是許多博物館的鎮館之寶。然而,這場精忠報國的捐贈活動,在1962年和1964年之間,據說南京博物館組織鑒定工作者對龐氏家族的137件(套)作品組織專家鑒定后,有五件作品被認為是偽作,但是這個偽作是怎么回事兒?到底是偽還是真?
專家兩次鑒定都是偽作,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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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已經不容易說不清楚了,文物的鑒鑒定,本來就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性文化工作。
包括即便是一些所謂的偽作本身,如果這些贗品上面有古代名人的題跋真跡,那么,這個作品也是不能輕易被認為是假文物的,因為它包含著有真有假的成分。文物是它具有歷史的真實信息。由于歷史的原因,往往真假相依,這就是文物的復雜性。
目前,五件作品,去向不明,只有仇英的《江南春》因估拍價高達8800萬元,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這是明代頂流的文人,包括沈周、文征明、還有畫家仇英,他們圍繞著元代畫家倪瓚的一首詞叫《江南春》,這些明代的頂流的文人畫家,他們圍繞這首詞,以,唱和賦詩以及題跋作畫,完成了合作的長卷書畫作品。
所以,這是一件集書、畫、詩、題跋、包括一些印章,這是詩書畫印集合的一件綜合書法藝術作品。
中國歷史上的長卷書畫作品,是最有價值的書畫藝術作品。因為它的信息含量大,包容量大,因此價格也非常的高昂。古代如此,今天更是如此。《江南春》這幅畫在市面上一出現,就受到熱捧,這是情理之中的。
目前,還無法確定《江南春》這件國寶級文物,究竟是完璧歸趙,回到南京博物院,還是被龐氏后人以南京博物院有欺詐嫌疑,而物歸原主?這是一場驚心動魄的法理與擔責的博弈。好戲在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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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個事兒本身來說,就是明中期一件重要的文壇的盛事,是值得我們去珍藏的。
那么,流傳下來的這件作品,到底是真還是假?鑒定的過程確實不是我能說清楚的,但是,根據后續發生的事件來看,這件作品并不是假的,因為這件作品從2001年起,就出現在了流通市場當中,并被多次轉賣,最低的一次是在2001年,以6600元的價格從南京博物館所轄的文物商店出賣,然后又經過了多次的拍賣,難道多次的拍賣再拍賣一件假的作品嗎?這是我們感覺的匪夷所思的事件,據馬未都先生講,即使是假的像《江南春》這樣的書畫作品,在2001年,也絕對是一個贈送品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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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今天我們所要說的一個問題是什么呢?
既然這件作品當初被判定時是偽作,那么這個時候為什么第一時間不能通知捐贈者呢?因為如果按照沒有任何其他因素干擾來講,捐贈和受贈這是一個嚴肅的事情,捐贈的一方應該捐贈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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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龐氏家族的情況來看,他們所藏的文物如果有假作品,這是不可思議的,這是第一點,第二,既然我的作品捐贈給博物館這樣的國家機構,國家機關邀請的是國家級專家來鑒定這些文物的,這些專家都是有相當的權威和相當的知識和技術水平的,他們的鑒定是有一定科學含量的。
然而,我們退一萬步講,即便當初被鑒定出來是偽作,要不要通知捐贈家屬,或者是告知他們,你們的作品是假的,然后由從捐贈作品當中再把這些作品拿回去,他們自行處置,為什么不可以這樣做呢?問題是至今龐氏家族或者說南京博物院方面,并沒有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他們當時鑒定為偽作之后,采取比較符合人情味和法律界定的一些行為的。
比如說,首先要不要告知捐贈者,我想這應該是起碼的,如果不去告知捐贈者,那就是說你們自自己的鑒定可能另有隱情吧?如果你們告知了捐贈者,這就等于是一種民主協商的關系了,對不對?捐贈者他有責任來擔當責任的,比如說,你為什么捐贈的是假的,或者有些地方是破損的,或者有些地方還有什么問題。這是需要互相來確認的,如果沒有互相確認,那么,原始的捐贈時期的文物狀況就沒有辦法確保它的真實性狀態。因為文物就是對歷史忠實的守護,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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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既然你們鑒定出來的是假作品,是偽作,為什么在市場上去流通?而且今年的估價高達8800萬元?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南京博物院能不能給公眾一個清楚的交代?如果沒有清楚的交代,他傷害的不僅僅是捐贈者的一片愛國之情,更重要的國家文物管理部門對于文物的嚴肅性的態度是值得質疑的。
這是我們今天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我們希望有關部門盡快的給公眾一個清楚的交代,為保護我們國家的文化遺產和文物的持續的健康的保護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時,也建議有關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和法規,一定要終身負責,不能有鉆法律空子的事情發生,更不能利用所謂鑒定權,玩弄文物,甚至據國家的文物為己有的這樣事情,發生在我們法治建設完善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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