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從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近期發布實施,加強對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嚴格監管,對直播賣食品劃出“紅線”。
據介紹,此前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前相關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將于近期發布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協調司司長司光介紹,規定將針對直播營銷人員的不同情形分別提出要求,例如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嚴格的選品制度,建立事前合規審核機制和食品抽樣檢驗管理制度,真實、全面、準確發布食品相關信息,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司光還表示,規定將明確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的食品類別,細化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具體情形,明確處罰依據。
記者了解到,此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列出了直播電商不得經營的食品類別,其中包括:禁止生產經營的食鹽或者作為食鹽銷售的鹽產品,以及無標簽或者標簽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食鹽。(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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