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江南春》撥交記錄上簽著“徐湖平”,而在2025年12月19日他對媒體說“這個事沒有經我手”
這一撞擊,讓一件本該在館舍里沉睡的畫卷,重新把人拉進一條半個世紀的流轉鏈條
1959年,龐萊臣后人龐增和把137件古畫無償捐到南京博物院,其中包括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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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在1961年和1964年,兩輪專家鑒定把《江南春》等5件畫定為偽作,記錄留在南博檔案里
到了1997年4月,南博按程序申請調劑“不夠館藏標準”的藏品,經省文化主管部門批準,5月8日將《江南春》撥交到江蘇省文物總店,院長簽名一欄寫著“徐湖平”
這不是溯源猜測,是新華社在12月18日發布的追蹤報道里展示的文書細節
2001年4月16日,文物總店以6800元把這件“仿仇英山水卷”賣給一位被登記為“顧客”的買家,發票上留了品名和金額
“這個事沒有經我手,我不是書畫鑒定家”
這是12月19日《正在新聞》采訪里他的原話
簽字出現在撥交記錄上,否認則指向鑒定和經手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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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問題擺在桌面上:簽字到底意味著什么,是否等同于親自鑒定和處置決定;
當年流程是否清晰區分了鑒定、審批、撥交、銷售各環節的責任人
問題不是仇英畫真還是假,問題是流程是否合規、話語是否一致
1961年和1964年的兩次鑒定,把性質先行定了調,1997年的調劑與撥交,是另一套管理動作
按《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通行邏輯,調劑允許,但審批、記錄和對捐贈人的溝通必須完整
即便是“贗品”處置,公共機構的程序也需要經得起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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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處不一致來自“退休后不問外界”
在同一場采訪里,他提到2008年退休,此后“近20年不再過問外界的事”
公開報道并不這么顯示
2024年1月20日,中國新聞網記錄他出席“禪心妙韻”星云大師書法作品展開幕式并致辭;
2024年6月28日,江南時報網報道他參加“江蘇省收藏家協會30周年作品展暨金陵畫廊聯盟成立典禮”,登臺發言
“難得有機會上臺講話,我要多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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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現場留下的句子,結果講了四十多分鐘
一個人在公共活動中出現,本身并不違規,只是和“不問外界”這句籠統表述對不上
“2008年退休至今近20年不再過問外界的事”
這句話在新聞里原樣出現,公眾需要知道這句話指的是不參與業務決策,還是不參與任何公共事務
把時間線拉直,會發現這件事的每一段都在檔案里:1959年捐贈入館,1961年與1964年鑒定為假,1997年4月通過審批調劑,5月8日撥交江蘇省文物總店,2001年4月16日以6800元售出
2025年5月,《江南春》在北京嘉德春拍預展露面,估價8800萬元,隨后因舉報而撤拍
龐增和后人龐叔令在2025年6月底查驗館藏,發現包括《江南春》在內的5件畫作不在列,南博書面答復稱已調劑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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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龐叔令起訴南博,玄武區法院已開庭審理
12月16日,他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提供流轉材料
其間,新華社在12月18日發布追蹤,南博方面出示了當年鑒定與流程的證據鏈
簽字不等于親自鑒定,但簽字意味著責任鏈上的一環
這條鏈條需要被完整鋪開
誰提出調劑,誰組織鑒定復核,誰審核批復,誰辦理撥交,銷售環節如何定價,捐贈人如何被告知,這些都不是靠一句否認就能覆蓋的空白
即便判為贗品,處置也必須按《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走完審批與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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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捐贈關系上,《民法典》也為“嚴重違背贈與目的”的情形提供了可撤銷的法律路徑,這要求事實清楚、證據鏈完整
有幾個細節值得所有關心這事的人繼續追問
第一,2001年發票上“顧客”的身份至今并未公開,后續流轉如何記錄,是否有轉手或拍賣的文書留痕
第二
嘉德預展估價8800萬元的那件,是否就是當年南博撥交并售出的那一卷,目前仍待權威核實
南博方面在接受采訪時也強調“以調查為準”,這點需要被尊重
第三,鑒定的權威性如何被當代方法補充,如果仍認定為贗品,為什么會出現在高估價的預展中,這是市場與學術之間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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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感并不復雜
想象一下,檔案室里翻出一張泛黃的撥交記錄,簽名工整;
另一頭,1997年5月的辦公桌上有人簽批,門口有人把畫卷裝進紙筒,收納進交接清單;
四年后,省文物總店的柜臺開具一張發票,品名寫著“仿仇英山水卷”,金額是6800元
日常的行政程序如果在多年后變成難以還原的迷宮,公眾自然會疑問,程序到底丟了哪一環
江蘇省文旅廳已成立專班調查,南京博物院表示將深入核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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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區法院已于11月20日開庭,捐贈人后人龐叔令要求說明流向并返還
這兩條線合在一起,既是法律上的解題,也是制度上的修補
對于一所公立博物館而言,捐贈人的信任建立在制度的可預期與信息的可核驗上
公信力建立在一致性與可核驗的記錄上
也許有人會說,退休多年,記憶有偏差很正常
確實如此,但偏差不能替代記錄
把全部文書、流程、名單公開,是止爭最直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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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為了誰輸誰贏,而是為了讓捐贈、鑒定、處置、市場這幾條線在陽光下各歸其位
這起事件考驗的不只是一個人的記憶,更是博物館制度邊界與公眾信任
從“沒有經我手”的否認,到“近20年不問外界”的表述,再到記錄里清清楚楚的簽字,每一步都提醒管理者,話要說準,事要說清
把話說準,把事說清,才是修復信任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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