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常態化違停整治專項行動正在持續進行中,12月21日,交管支隊相關負責人就不允許機動車停放的區域及相關的法律依據進行了詳細解讀。
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的路段停車,無論時間長短、是否熄火、車上是否有人,均屬違法停車。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法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設有禁止長時間停車標志的路段,可以短暫停靠上下客、裝卸物品,但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且不能過夜或長時間滯留。
黃實線邊不能停,在黃實線邊停車屬違反禁令標線。相關法律規定: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不順向不能停。停車要“順向”,順向停車是指車頭必須按照道路行進方向指示或車位箭頭指向停放。
消防通道不能停。若因違停延誤救援造成嚴重后果,還可能承擔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相關法律規定: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以外,其他機動車不得停車。
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盲道不能停。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是供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專用道路。盲道是為了保障盲人安全出行、降低障礙物的干擾而專門設置的特殊道路,占用盲道,等于讓盲人在危險中摸索。
騎壓路緣石不能停。路緣石是在路面上區分車行道、人行道、綠化帶、隔離帶和道路其他部分的界線,起到保障行人、車輛交通安全和保證路面邊緣整齊的作用。有些駕駛人覺得自己的車底盤高,喜歡把車一半停在人行道上,一半停在馬路上,這樣不僅損壞路緣石,還影響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
路口不能停。車停在路口,造成轉彎空間不足,極易引發剮蹭事故,擋住其他駕駛人和行人的視線,還可能引發“鬼探頭”式的慘烈事故。相關法律規定: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導流線不能停。導流線是“引導線”,不是“休息區”,其作用是引導車輛按正確路線行駛,任何壓線、越線、掉頭或停車的行為都是絕對禁止的。(記者 張晉峰)
來源: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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