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檢察官父親為強奸幼女的兒子做無罪辯護的新聞,半夜登上了熱搜第一。
一邊是前藍山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志軍,手握法律專業知識,為兒子劉某赟的強奸行為做無罪辯護。
另一邊是兩名未滿14歲的幼女,其中一人因事件出現割腕自殺傾向被迫轉學,另一人多次遭受侵害,卻只獲得286.24元賠償。
網友的質問直擊要害,作為檢察官,難道不知道刑法里奸淫幼女從重處罰的規定?
兩次都找這么小的女孩,明擺著是專挑弱勢群體下手,還好意思談無罪?
根據檢方指控,劉某赟通過網絡結識兩名被害人,案發時來某某僅13歲、廖某某剛滿12歲,兩人均未滿14周歲。
按照《刑法》規定,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以強奸論且必須從重處罰,這是不容置疑的法律紅線。
更可疑的是,劉某赟與廖某某在近一年時間里三次在酒店見面,一審庭審中他自己都供述感覺她年紀很小,足以證明其明知對方是未成年人仍刻意為之。
而劉志軍的辯護邏輯堪稱荒謬。
一會質疑被害人年齡虛假,拿補錄不詳的疫苗接種記錄說事,一會兒否定詢問程序合法性,以錄音錄像無聲要求排除證據。
![]()
![]()
網友的討論早已炸成一鍋粥。
支持嚴懲的網友火力全開。
劉志軍作為前檢察官,不可能不懂奸淫幼女是重罪,他的無罪辯護本質是知法犯法。
有法律界網友搬出《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指出檢察人員若故意違反檢察職責,應承擔終身司法責任。
更多網友從常理出發,兩次找的都是12、13歲的小女孩,聊天記錄里還有開學初三’,明天中考的信息,怎么可能不知道年齡?
還有人痛斥賠償金額的荒謬,被害人需要終生心理治療,卻只賠286塊,這不是侮辱人嗎?
針對小孩早熟的說法,網友也給出理性反駁。
早熟不代表可以被侵害,法律劃定14歲底線,就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不能成為施暴者脫罪的借口!
更有人點出關鍵隱患,現在孩子過早接觸網絡性信息,尤其是留守兒童,父母不在身邊、監護缺失,很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目標。
少數試圖辯解的聲音,比如鑒定有爭議,剛出現就被群嘲,就算程序有小問題,聊天記錄、開房記錄、汽車軌跡都能相互印證,難道都是假的?
作為檢察官,不引導兒子認罪悔罪,反而想方設法脫罪,職業操守何在?
![]()
這起案件暴露的,不僅是個體的道德淪喪,更是未成年人保護的薄弱環節和司法公信力的潛在危機。
若不嚴懲,只會讓法律尊嚴蒙塵,讓更多未成年人暴露在風險中。
公眾的憤怒源于對公平正義的渴求。當未成年人的權益被踐踏、當懂法者褻瀆法律,受損的是整個社會的信任基石。
這起案件的再審,不僅要還被害人一個公道,更要向社會傳遞明確信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憑借身份、專業知識凌駕于法律之上。
未成年人的底線不容觸碰,侵害者必將受到嚴懲。
司法公信力不容損害,知法犯法者終將自食惡果。唯有如此,才能讓每個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陽光下安全成長,讓公眾對法律的信仰永不崩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