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花溪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蔣芳菊因工作崗位調整辭去花溪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的請求;決定任命申飛勇為花溪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職務。會議還通過了其他人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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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決定:申飛勇代理花溪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報花溪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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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花溪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
接受蔣芳菊辭去花溪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的請求,報花溪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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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任命:
申飛勇為花溪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鄒亞東為花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來源/爽爽貴陽 秀美花溪
編輯/劉婷 責編/楊青青 審核/鄺亞航 終審/謝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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