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五百多個日夜的守望,一年半的心碎煎熬,成都女孩紫雅在家門口遇害一案,終于迎來了關鍵轉折。這不僅是一場司法程序的推進,更是一位母親用血淚鋪就的正義之路。
![]()
12月16日,案件一審第二次開庭當天,受害者母親王女士手捧女兒遺照,身穿那件小雅生前精心為她挑選的米色大衣,緩緩步入法庭。陽光落在她略顯佝僂的背影上,仿佛映照出一個母親僅存的倔強。她的訴求從未改變:判處梁某瀅死刑,立即執行。可被告及其家屬所提出的辯解,卻與案發時的冷酷行徑形成強烈反差,令人憤慨。
據王女士在多次采訪中披露,兇手梁某瀅根本不是所謂的精神病患者,而是一個目標清晰、行為有預謀的殺人者。面對這一新證據,被害方代理律師臧梵清當場作出強硬回應,引發輿論高度關注。
![]()
成都遇害案再添新證
原本在北京某知名互聯網企業擔任高級運營主管的紫雅,年薪可觀、前途光明。但為了陪伴獨自操持家務的母親,她毅然辭去工作,回到成都定居。在鄰里眼中,她是那個總是微笑問候、待人溫和的女孩;在親友口中,她是聰慧淡雅、心地柔軟的存在。
本應擁有無限可能的人生,卻被一場蓄意醞釀的惡意徹底斬斷。惡魔的到來悄無聲息——就在案發當日清晨,王女士外出買菜時,在樓道中與一名女子擦肩而過。
![]()
那名女子約莫三十多歲,穿著整潔得體,安靜佇立于鄰居家門前,神情平靜。王女士出于禮貌點頭致意,心中還暗自猜測:“是不是新搬來的住戶?”她未曾想到,這個看似尋常的身影,竟是死神的化身。
此時屋內的紫雅已察覺異常。她通過微信向母親緊急求助,稱有一名陌生女性長時間在其家門口徘徊,舉止怪異,甚至朝著門板吐口水,情緒極不穩定。
![]()
這些舉動讓紫雅深感不安,心跳加速。她反復詢問母親該怎么辦,王女士隨即撥通物業電話請求協助。不久后,保安黃某某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在大多數人看來,光天化日之下,有物業人員到場調解,危險應當已經解除。然而,極端暴力往往不講邏輯,也不守規則。
![]()
當保安對梁某瀅勸說離開時,對方拒不配合,態度冷漠且抗拒。門內的紫雅聽到爭吵聲愈發焦急,或許是希望借助第三方力量解決糾紛,也或許只是想當面質問對方為何滋擾,最終打開了自家防盜門。
那一刻,命運的閘門轟然開啟。門外站著的不是普通訪客,而是手持利刃、早已準備動手的梁某瀅;門內迎接她的,是毫無防備、年僅27歲的年輕生命。
![]()
![]()
兩人剛發生言語爭執并出現肢體拉扯,梁某瀅便突然抽出隨身攜帶的刀具,瘋狂刺向紫雅頭面部、頸部及胸部等致命部位,連續捅刺十余次,動作迅猛而精準。
鮮血瞬間染紅地面,紫雅倒在自家門檻邊,距離安全不過一步之遙。從母親離家到悲劇發生,全程僅十余分鐘。一個鮮活的生命,在最熟悉、最信賴的空間里,以最殘忍的方式終結。
![]()
對于單身撫養女兒長大的王女士而言,這場變故如同天地傾覆。她無數次自責:“如果我沒叫保安,女兒會不會就不敢開門?”“如果我當時在家……”這種痛苦如影隨形,夜不能寐。
但理性告訴我們,這樣的選擇換作任何人也會做出同樣判斷。真正的罪魁禍首,是那個帶著兇器、蓄意行兇的人。
![]()
此后,王女士踏上漫長維權路。令她震驚的是,案發后梁某瀅竟被鑒定為“患有精神分裂癥”,依法或可免除死刑。這一結論讓她幾近崩潰。
更令人錯愕的是,在首次庭審中,梁某瀅當庭否認患病,并堅稱自己屬于“正當防衛”。
![]()
此言一出,舉座嘩然。旁聽席上的法律專家當場表示:“正因為她拒絕承認精神病狀態,反而恰恰說明其具備完整的認知能力和自我辯護意識。”
網絡輿情隨之沸騰,公眾質疑聲四起。王女士的維權之路一度陷入泥潭,直到近日傳來新的轉機……
![]()
律師霸氣反擊
該案曾于2025年11月20日首次開庭審理,但因被告人梁某瀅當庭單方面解除委托律師,導致庭審無法繼續,法院依法宣布延期。
![]()
![]()
庭審結束后,王女士接受采訪時回憶,梁某瀅在整個過程中表現得極為冷靜,甚至帶有挑釁意味。“她多次打斷檢察官提問,語氣強硬,邏輯嚴密,完全不像一個處于精神失常狀態的人。”
這種高度組織化的語言表達和主動抗辯行為,與“無法辨認或控制自身行為”的醫學定義嚴重不符,進一步加深了公眾對其“裝病避罪”的懷疑。
![]()
經過近一個月等待,2025年12月16日,案件迎來第二次開庭。此次由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為其辯護。
庭審中披露的新細節,使案件性質愈加明朗。據調查,行兇后梁某瀅返回家中,面對母親關于滿身血跡的質問,她說的第一句話竟是:“今天我必須弄死她,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
![]()
![]()
這句話充滿殺意與決絕,展現出強烈的主觀故意。王女士痛斥:“為什么不對保安動手?為什么偏偏對我女兒連刺十多刀?這難道不是明確的目標鎖定?”
一般精神疾病患者作案多呈現無差別攻擊特征,而梁某瀅的行為明顯具有針對性,對象唯一、手段殘忍、時機精準,充分體現出計劃性與目的性。
![]()
![]()
![]()
針對檢方指出其“長期攜帶刀具”的指控,梁父在庭審前后提出解釋:女兒因樓上孩童吵鬧影響睡眠,萌生租房想法;案發當日敲門系為“咨詢租房事宜”,被誤會報警,與警方發生沖突致手部受傷,自此才開始隨身帶刀“用于自保”。
因此,梁某瀅一直主張自己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
但這一說法存在多重疑點難以成立:
第一,既然是防身需要,為何最初使用的是普通簪子,而后升級為更具殺傷力的小型匕首?工具的選擇變化是否暗示攻擊意圖的增強?
第二,在封閉式管理的居民小區內,日常生活中是否存在足以威脅生命的現實風險,以至于必須長期攜帶利器?
![]()
第三,當保安已在場處置糾紛,局勢并未失控,未對其人身構成緊迫威脅的情況下,她為何沒有選擇退避或呼救,反而主動持刀沖向一名剛打開門的年輕女性,并實施致命襲擊?
將一場有預謀、持續性的單方面屠殺解釋為“正當防衛”,顯然違背常識,也嚴重偏離我國《刑法》第二十條對正當防衛構成要件的規定。
![]()
551個日夜,王女士活在悔恨與悲慟之中,每晚夢見女兒呼救。而另一邊,兇手家屬仍在圍繞“帶刀是防身”“道歉找不到途徑”等說辭周旋。
面對洶涌爭議,在第二次開庭前,被害方代理律師臧梵清公開表態,將本案推向新的高潮。
![]()
他表示:“我們將拼盡一切力量,為這位母親爭取應有的公正與尊嚴。”
他對判決結果抱有信心的關鍵依據在于:現行的精神病司法鑒定報告存在重大程序瑕疵與事實漏洞,不具備作為定案依據的可靠性,堅決反對以此規避刑責。
![]()
本次庭審歷時近一整天,合議庭宣布將擇期宣判。王女士堅定表示:若未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她將立即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我們靜待最終裁決。相信在這個法治社會中,任何對無辜生命的肆意踐踏,都必須付出最沉重的代價。精神疾病,絕不應成為殘暴行兇者的“護身符”與“免死金牌”!
參考信源:
成都27歲女子家門口遇害案二次開庭,死者母親希望女兒名字被記住,被告人父親:女兒帶刀是為了防身----2025-12-16 ---極目新聞
“成都女子家門口被害案”一審第二次開庭,代理律師:兇手精神鑒定報告有重大問題---2025-12-16 ---大河報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