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里說‘誤踩油門也不會加速’,為什么新車沒出園區就撞倒了人?” “雷總剛曬完的‘低速防碰撞’,怎么連蹲在墻角的工作人員都沒‘看見’?”
12月11日,小米創始人雷軍在微博發了條視頻,配文直接點出“低速防碰撞輔助功能”——視頻里,車輛在轉彎遇蹲姿兒童、倒車遇立柱、誤踩加速踏板的場景里都穩穩停下,畫面上還標著“LAEB/RAEB”的功能標識。
![]()
![]()
但4天后,杭州一位新車主的小米汽車在交付中心倒車時,突然加速撞倒了蹲在墻角的工作人員。目擊者說,“車速本來很慢,不知道為啥突然竄出去”。
這事兒一出來,雷軍那條微博底下的評論直接“炸了”——有人翻出他11號的內容,把“誤踩油門不加速”的原話截了圖,和事故現場的圖片放在一起對比。
早在雷軍發微博那天,就有網友在評論區調侃留了句 “不看廣告看療效,沒寫進合同的不算數”—— 這話其實是有 “前科” 的:今年 8 月,雷軍曾在微博多次曬出小米汽車 “挖孔機蓋” 的設計,稱其 “兼顧美觀與散熱,是行業首創的實用設計”,不少消費者正是沖著這個 “獨家配置” 下訂。但首批車主提車后發現,自己的車并沒有這個設計,隨即有車主起訴小米涉嫌虛假宣傳。
當時小米法務在證據突襲中回應:“挖孔機蓋僅為概念展示內容,未寫入購車合同,不構成對消費者的履約承諾”。
這次雷軍剛曬完 “低速防碰撞”,就有人直接在評論區補了句 “他連 AEB 和 LAEB 都沒分清楚就亂講,跟上次吹挖孔機蓋一個路數”—— 畢竟有了 “前車之鑒”,大家對 “宣傳里的功能” 早就多了層警惕。
有法律博主翻了小米汽車的購車合同,發現“低速防碰撞”“誤踩油門抑制”這類功能,并沒有被明確寫入“車輛標準配置”,只在宣傳資料里出現過。所以沒有法律效力!
網絡上的相關討論已經從“功能好不好用”變成了“宣傳該不該負責任”。杭州事故里,工作人員是在車輛側后方的墻角,恰好是功能的“識別盲區”。
網友的調侃也越來越直接:
- “廣告里的‘防碰撞’是‘開了上帝視角’的,現實里的障礙物可不會站在正中間等它識別。”
- “‘沒寫進合同不算數’這話太精準了,以后買車得帶個放大鏡看合同,宣傳頁當漫畫看就行。”
- “雷總可能真不懂AEB,不然不會把‘測試場景’當‘日常場景’吹——這倆的區別,就像‘實驗室里的純凈水’和‘你家水龍頭里的水’。”
有汽車工程師說,“這類功能的‘測試場景’和‘實際場景’本來就有差距,但把測試結果直接當‘用戶承諾’,就是把風險甩給了消費者”。
最后得說,比起爭論功能和宣傳,更重要的是那位被撞倒的工作人員——希望他能早點康復。而對小米汽車來說,與其在微博曬測試視頻,不如先把“哪些場景能用、哪些不能用”寫進合同,把“識別盲區”標在用戶手冊里——要知道車主買的是“能放心開的車”,不是“只能在視頻里開的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