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邊的包廂已經裝好低音炮了,規劃里卻說這里不能唱K。”
刷到這條聽證公告時,腦子里第一反應是:又要吵了。
白鷺洲東側那棟玻璃房子,門口停著卡車,工人正往下搬舞臺燈,一看就不是咖啡館的調性。公告寫得客氣——“領星歌舞廳,26間包房,2600㎡”,翻譯過來就是:一個準夜場,已經貼著筼筜湖岸線蓋好了。
而2024年6月新鮮出爐的《筼筜湖保護規劃簡本》白紙黑字:酒吧、歌舞廳、夜總會,屬于“禁止設置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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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明文禁止的東西,怎么一路從裝修走到聽證?
翻了下時間表,挺有意思的: - 2023年12月,專項保護規劃通過; - 2024年6月,簡本公布; - 2025年1月,領星娛樂注冊成立; - 2025年12月,文旅局發聽證公告——裝修差不多收尾。
時間點卡得嚴絲合縫,像踩著鼓點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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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規劃歸規劃,審批歸審批”。聽著像理,但仔細一想不對勁:規劃是市政府通過的,文旅局的許可就得照著來,不能各唱各的調。除非——中間有某張“通行證”把規劃紅線直接跨過去了。
查了一圈,沒找到任何“豁免條款”公開掛網。
最尷尬的其實是現場。周末去湖邊跑步,玻璃房外面圍著圍擋,里面燈球已經亮起來測試。幾個大爺隔著圍欄嘀咕:“不是說這片只能做文化休閑嗎?”旁邊穿西裝的中介笑呵呵插話:“以后這里就是高端場子,房價還得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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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把矛盾攤明白:環保敘事 vs 商業變現,誰說了算?
湖里老居民更直接:“當年筼筜湖臭得窗戶不敢開,花了幾十億才救回來。現在把夜場塞進核心區,萬一又回到原點,算誰的?”
文旅局的工作人員回應“流程合規”,卻沒解釋“合規”怎么繞過負面清單。園林部門則保持沉默,電話轉了三道,最后留下一句“以最終批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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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球踢得溜,圍觀群眾心里越來越涼。
有人提議去聽證會上“圍觀點殺”,但更多人壓根不知道12月10號之后就能報名。公告貼在官網犄角旮旯,字體小得像故意躲著。
一個細節:聽證申請表需要“利害關系人證明”。普通市民得跑去社區開證明,流程繁瑣到勸退。設計公司、酒水供應商反而輕松蓋章,因為他們注冊地址就在片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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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看似中立,其實悄悄傾斜。
說到底,大家怕的不是一間歌舞廳,而是破窗效應。今天唱歌行,明天燒烤行不行?后天是不是直接上摩天輪?筼筜湖用了36年把“臭水湖”的帽子摘掉,不想一夜之間又變成“夜生活地標”。
環評報告里寫著“噪聲可控、污水納管”,可誰能保證凌晨兩點的低音炮不穿過湖面?真超標了,罰一萬還是關店?歷史經驗是:店開著,整改拖著,居民耳朵先聾。
最黑色幽默的是,旁邊白鷺洲公園剛立完新牌子:“廈門生態文明示范窗口”。牌子在陽光下反光,玻璃房在反光里映出燈球,像兩個時代對視。
有人問我怎么看?就一句:如果規劃可以隨意“特事特辦”,那規劃就是廢紙。湖是大家的,生意是私人的,別讓公共治理給資本讓路。
聽證會還有12天,報名表打印好了,明早去社區蓋章。
不為別的,只想讓玻璃房里的燈球先冷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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