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25年12月16日,是英國作家簡·奧斯丁誕辰250周年。本文摘自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英語系榮休教授、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D.A.米勒(D. A. Miller)于2003年出版的《簡·奧斯丁風格的秘密》(Jane Austen, or the Secret of Style),該書中文版近日推出。在文中,米勒詳細解讀了奧斯丁小說中的一處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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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奧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
這個片段出自《理智與情感》。埃麗諾·達什伍德(Elinor Dashwood)在妹妹瑪麗安(Marianne)的陪同下,到倫敦的格雷珠寶店跑一趟差事。
兩位達什伍德小姐上樓梯時,只見有不少人早來了,店里沒人顧得上應酬她們,于是只好等候。最好的辦法是坐到柜臺一端,看來這樣可能輪起來最快。這里只站著一位先生,埃麗諾大有希望讓他講點禮貌,辦事利索點。誰知這人眼光精明,品味雅致,顧不上講究禮貌。他要為自己訂購一只牙簽盒,而直到他花了一刻鐘,把店里的每只牙簽盒都拿來端詳、盤算,最后憑著自己別出心裁的想象力,決定了他那盒子的大小、式樣和圖案之前,他都無暇顧及兩位小姐,只是粗魯地盯了(broad stares)她們三四眼。他這一回顧,倒使他那副外貌和嘴臉深深銘刻在埃麗諾的腦海里:他縱使打扮得時髦絕頂、極具風格,也是個徹底的、天生的、絕妙的無足輕重之人(a person and face, of strong, natural, sterling insignificance, though adorned in the first style of fashion)。
瑪麗安倒免于產生這種令人煩惱的輕蔑怨恨之感,那人傲慢無禮地打量她倆的面龐也好,神態自負(puppyism)地鑒定送他查看的種種牙簽盒的種種缺陷也好,她都不曾察覺。因為她在格雷珠寶店和在自己臥室里一樣,總是聚精會神地想自己的心思,對周圍發生的事情全然不知。
最后,事情終于定下來了,連上面的牙飾、金飾、珠飾都定妥了。那人又定了個日期,好像到那天拿不到牙簽盒,他就活不下去似的。他從容小心地戴上手套,又向兩位達什伍德小姐瞟了一眼(glance),不過這一瞥似乎不是表示艷羨對方,而是想讓對方艷羨自己。接著,他故意擺出一副傲氣(conceit)十足、怡然自得的架勢走開了。
埃麗諾趕忙提出了自己的買賣……(譯文大致引自【英】簡·奧斯丁:《理智與情感》,孫致禮譯,譯林出版社,2016年,196-197頁,根據米勒后文的分析,并參考《理智與情感》,武崇漢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13-214頁,部分詞句有改動)
說實話,在簡·奧斯丁的小說里,珠寶一點也不稀罕:無論價值、外觀,還是分布范圍,都談不上特別。如果說珠寶的價值實在微不足道,平平無奇(too little interesting),連標價都顯多余,那它的美麗則太不乏味(too little disinteresting),常見到沒人會“單純因為它漂亮”而欣賞它。至于它的分布之廣:你很難想象有哪個奧斯丁筆下的人物沒有資格佩戴戒指、耳環、胸針、手鐲、項鏈、掛墜、十字架、印章、袖珍畫像——這些飾品和物件遍布她描繪的社會場景。如果真有這樣一個人,這位不幸者所遭遇的剝奪,恐怕就像現今資產階級擔心孩子沒被父母錄過視頻那樣嚴重。然而,這些廣泛流通的珠寶,其轉手只有在極其有限的兩種情況下才發生:首先,它必須是贈予給佩戴者的;其次,贈予者只能是親人或戀人,以此象征婚姻結合或血脈相連(純粹的友誼既不能成為贈送這類禮物的理由,也不能通過這類禮物得到表達:當瑪麗·克勞福德[Mary Crawford]給了范妮·普萊斯[Fanny Price]一條項鏈,真正的送禮人其實是亨利[Henry],這條項鏈最初由他交給妹妹,如今借她之手轉贈給他追求的對象)。沒有饋贈就沒有珠寶,而沒有聯姻的前景,就不會有饋贈:這是奧斯丁小說中珠寶使用所遵循的法則。唯有在這樣的規范下,它才能發揮其恰當的符號功能:不僅意指聯姻關系,還意味著對聯姻所體現的制度——家庭和婚姻——更深層次(有時也更溫情)的依附。珠寶在奧斯丁作品中不稀有的原因很簡單:它必須存在。珠寶是每個人都必經的社會化過程的標志,甚至構成了這一過程的部分實體(substance)。
當然,家庭和婚姻在隱微處彼此成就,正如范妮將威廉(William)的十字架與埃德蒙(Edmund)的鏈子——“從實物到意義如此相配的兩個最珍貴的信物”(《曼斯菲爾德莊園》,孫致禮譯,譯林出版社,2016年,231頁)——穿在一起時,所體會到的那樣。但奧斯丁的作品,以特有的近乎強迫的方式(compulsiveness),反復排演著婚姻的諸般強制(compulsions),因此對待兩件信物,幾乎無法做到一視同仁。仿佛屈從于某種不可抗力,就連象征親緣關系的珠寶——亨利以兄長身份送出的項鏈,或埃德蒙以表親身份相贈的鏈飾——都不可避免地重新被賦予婚姻相關的意義。于是,在所有此類象征物中,最顯赫者莫過于結婚時佩戴的珠寶:莉迪亞·威克姆(Lydia Wickham)急不可待亮出的婚戒、弗蘭克·邱吉爾滿心歡喜為簡·費爾法克斯(Jane Fairfax)重新鑲嵌的傳家寶、埃爾頓太太(Mrs. Elton)招搖過市的各式首飾——因為“你也知道,新娘就得像個新娘”(《愛瑪》,孫致禮譯,譯林出版社,2016年,275頁)。這類珠寶所背負的社會心理投入,坦率說高得離譜,但這也恰恰與婚姻狀態中高昂的社會心理投入相匹配——用弗朗西絲·弗格森(Frances Ferguson)的貼切說法,婚姻“幾乎等同于傾家蕩產”(《〈愛瑪〉與形式的影響》[Emma and the Impact of Form],《現代語言季刊》[MLQ],2000年3月,173頁,弗格森的原文是“as a breaking of the bank”,直譯為“堪比把銀行都掏空了”)。再耀眼的寶石也不及它所象征的“婚姻建制”在人們想象中的光彩,更無法蓋過這個制度在話語層面的強勢存在,后者籠罩著奧斯丁筆下的整個世界。即使婚禮珠寶引發了虛榮心的展示,那也不過是成功社會化后卑微的虛榮罷了。埃爾頓太太典雅的珍珠,或伊莎貝拉·索普(Isabella Thorpe)閃亮的環戒,作為自我隱沒的象征,絲毫不遜于苦修者的麻衣爐灰;當女人揮舞婚姻的信物,她便成了那信物本身——一個真正宛如新娘的新娘,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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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與情感》插圖,1898-1899年
那么,在我們眼前的這一幕中,誰還看不出這只牙簽盒作為泄露隱情的飾品(bijou indiscret——Les Bijoux indiscrets,又譯作《八卦珠寶》《泄密的珠寶》《泄露隱情的首飾》等,是狄德羅1748年匿名發表的第一部長篇小說,講述了剛果的曼古雅蘇丹[諷喻路易十五]擁有一枚神奇的戒指,它能讓女人的生殖器開口說話),到底出了什么問題?它明目張膽地游離于饋贈、聯姻、社會功能、象征意義之外。哪怕是一個鼻煙盒,雖然同樣與家庭、婚姻這類重大社會化機制無關,卻依然是向(男性)社交理想進獻貢品的寶匣:其內在光澤所招致的任何疑慮,都會被流通中積累的同性社交黏結力滌蕩殆盡。但與鼻煙盒不同,牙簽盒用途極具“個人”特征,而在我們受社會超我無情完美主義支配的視角下,這也意味著,它極其無關緊要。可以說,這件象牙與黃金打造的小物件,甚至連成為社交載體,傳遞極端個人性的自我標榜都不夠格——在餐桌上與它的主人同席的人里,有幾個會生出興趣,遑論獲得機會,對它施以端詳(盡管唯有細致檢視,才能體會其優雅而無謂之繁復)?顯然,沒有人會與主人共享那根終將置于其中的象牙或金質牙簽。并且這最終的放置又有多大意義?盒子空著,照樣光彩奪目;盒子塞滿,或許依然徒勞——實際上還是空的。然而正是這微不足道的內容——丁點兒象牙做的牙簽——格外強化了我們對容器空無一物(the container contains nothing)的感受。就像空蕩的房間角落里,孤零零擺了一把簡樸的椅子,它的存在并非為了填補空虛,而是讓這空虛變得“充盈”(可感、彌漫);同樣,那根微小的牙簽,試圖撬開盒蓋,賦予盒子某種用途,試圖進入并占據盒子不再空洞的內腔,但是,這些嘗試都不太成功。我們不妨類比“不得體”,也就是“壞形式”(bad form)這個說法(作為固定用法,“bad form”指打破當前社會慣例的失禮舉動),而稱其為“壞內容”(bad content)的典范:它突顯了盒子對自我封閉(self-containment)的堅持,其中所容之物,相比容器本身,僅多那么一點點,幾可忽略不計。
關于牙簽盒的觀察,當然同樣適用于那位無名紳士——后來被揭示為愛德華(Edward)的弟弟羅伯特·費拉斯(Robert Ferrars)——他在挑選即將歸自己所有的小玩意(bauble)時,仿佛以某種奇異的泡泡(bubble)為范本:外表堅不可摧,內里卻空空如也,而他所呈現的全部自我,也正是如此。(在這方面,奧斯丁使他與瑪麗安形成對照,后者雖然同樣對周遭發生的事渾然不覺,卻能“聚精會神地想自己的心思”[此句原文為“to collect her thoughts within herself”,也可譯為“將思緒內斂于心”];至于與埃麗諾的對比則更鮮明:她始終得體的舉止,迫使她把十九世紀內面[interiority]的全部苦樂[croce e delizia]埋藏得更深,因而也培育得更熾烈。)然而,羅伯特與他的牙簽盒還有另一層相似之處:他并非如表面所見那般只是冷漠空洞,毋寧說,在他內心深處,若不是藏著一根牙簽,也蟄伏著其他小刺,時刻助長著那冷漠與空洞,使之咄咄逼人。埃麗諾對他的無視怒不可遏,恰恰是因為他足夠引起她注意,不斷提醒她自己被忽視的事實;他用空無折磨她,而這空無分明帶著自我炫耀的意志,逼她將其認作她自身的一部分,這實在可恨。我們的世界之所以成為世界,正因它是連貫可解的(intelligible),而維系可解性的重任,主要落在“外貌和嘴臉”(person and face)上——前者以姿態、談吐、舉止傳情,后者憑眼神、眼色、容光、紅暈、微笑、壞笑、嗤笑、嘆息達意——稱某人在這兩方面都“無足輕重”或“毫無意義”(insignificance),或許就是埃麗諾所能表達的最嚴厲控訴(對于“a person and face of insignificance”,孫致禮譯作“卑鄙小人”,武崇漢譯作“庸人”;“insignificance”一詞可理解為“無足輕重”“無意義”,也有“卑鄙猥瑣”之意,米勒的分析顯然是基于前兩個意思,并在這兩者之間游移);可以肯定的是,在這一指控面前,羅伯特作為人形牙簽盒所體現的,已不僅是個人在社會化與主體性層面的淺薄,更是二者全面扁平化,甚至徹底瓦解的危險。
不過,很明顯,埃麗諾心懷敵意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羅伯特使一樣東西變得無足輕重:男性對異性的欲戀(male heterosexuality)。無論是出于唯利是圖的動機,還是別有用心,其他男人——那些被弗朗哥·莫萊蒂(Franco Moretti)稱為奧斯丁婚姻市場中“騙子”的人(《歐洲小說地圖集:1800-1900》[Atlas of the European Novel: 1800-1900],Verso,1998年,18頁)——會威脅婚姻情節走向不幸結局,但這個男人,作為婚配關系更根本的敵人,卻會讓整個婚姻故事無從啟動。他不僅擺脫了所謂的“禮貌”,即把每次與“性”的接觸都盡責地塑造成求愛(courtship)縮影的男性殷勤,而且似乎也同樣遠離了求愛所必需的前提:對女人的情欲興趣。他的打量顯然未能給埃麗諾帶來《勸導》中安妮·埃利奧特(Anne Elliot)從路過的陌生人那獲得的滿足感:“從那位紳士的神情里可以看出,他覺得她十分可愛。”(《諾桑覺寺 勸導》,孫致禮譯,譯林出版社,2016年,318頁)羅伯特粗魯地盯了她們幾眼,不是要確立埃麗諾或瑪麗安作為被觀看對象的地位(to-be-looked-at-ness),而是要確立他自己的;在審視她們的面容時,他不過是在評估這場視覺關注角逐中的競爭對手。區區一根牙簽,縱然包裝再精美,也無法掩飾其微不足道,若他對此戀物成癖、小題大做,所暗示的或許是他在女人面前無能為力(can’t perform);而那整套牙簽與牙簽盒的組合,則揭示出一種更令人不安的可能性——如同一朵自我授粉的花,他根本不需要異性:他自身不存在任何性匱乏,來驅使他尋求滿足。總之,我們寧可誤把牙簽盒當成婚戒,也絕不會把這位如寶石般閃耀的牙簽盒化身,當作適合結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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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理智與情感》(1995)劇照
最終,羅伯特確實結婚了,這是小說家有意設計的反轉,就像推理作家遵循“最不可能者為真兇”法則精心鋪排的意外結局。我們得知埃麗諾的情敵露西終于成功當上了“費拉斯太太”,只是這位費拉斯太太并非愛德華·費拉斯的太太(這是埃麗諾和讀者都擔心的),而是羅伯特·費拉斯的太太——因為前面那個巧妙誤導的場景,沒有人能夠想到這點。然而這個優雅的解決方案,并沒有減輕謎團的神秘色彩。羅伯特結婚動機涉及的心理學難題,并不能通過將其包裝成“費拉斯夫人”身份這一結構性謎題的答案,而搪塞過去。埃麗諾認為這樁婚事是“她平生聽到的一個最異乎尋常、最不可思議的現象”,真“叫她百思不得其解”,它也激起了其他所有人“絡繹不絕的合理驚嘆”(《理智與情感》,322-323頁,第三處引文譯文有改動,此地所標為中譯本頁碼,下同)。盡管后來有所解釋——其中羅伯特的動機大多被含糊地歸入更易表述的露西的動機,而小說急于收尾,也為這種不得不敷衍因而顯得跛腳的處理提供了借口——羅伯特在整件事里的角色依舊完全是個謎,一如埃麗諾最初認為的那樣。仿佛作者糾正羅伯特非異性戀(unheterosexual)傾向的愿望過于急切,竟至沒有按照她通常的逼真性套路出牌。
我把這種傾向稱為“非異性戀”,因為謹慎起見,我們無法對此作出更為精準的表述。假設有一部未被寫出的黑格爾式性意識(sexuality)史,我們可以想象,在其中第一階段,異性戀的存在召喚出自身的非存在,但后者尚未綜合出任何屬于自己的積極內容——羅伯特便代表了這一階段,一種還沒有實體、只有拒絕姿態的性異端陰影,是被否定的規范。他正是王爾德后來向往卻未能成為的:一個沒有明確秘密的斯芬克斯(也可譯作:一個沒有明確秘密的謎;言下之意,盡管羅伯特難以理解,但卻不能明確指出他有什么秘密)。無疑,這個斯芬克斯暗示著雌雄同體與性倒錯的主題,這些主題將在十九世紀晚期的話語實踐中大放異彩,而即使在奧斯丁的時代和文化里,它們也已經開始形成某種類型學上的連貫性。正如后續章節所示,掌控一切、溺愛兒子的母親已然出現——“羅伯特一向都是她的寵兒”(《理智與情感》,324頁)——她主導著這個初現端倪的意象體系(iconography):是她塑造了他女氣十足的“自負”,映照出其孤芳自賞的“傲氣”。但由于奧斯丁所處的歷史時期比“同性戀”(the homosexual)征服認識論領域早了半個多世紀,由于她“淑女”的社會地位要求她必須對某些話題佯裝無知(盡管實際上未必如此),或許還因為,從人物塑造的角度考慮,羅伯特把精力都花在了建造柜子上,根本無暇實施那些需要被關進柜子的不雅之舉——所有暗示最終都未能落地成真。王爾德渴望以謎樣、撩人的形式存在,然而這一抱負最終被激發它的隱秘真相所背叛:當這一真相作為一種反常、可憎卻完備的性心理身份被公之于眾,王爾德心心念念的形式便徹底瓦解為支離破碎的符碼。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羅伯特的完整畫像揭示了一種極端的不可表征性(unrepresentability):那些預見到自身在社會意指(signify)層面失效的符號,早已淪為無意義/無足輕重的符號(signs of insignificance),任何超越它們的東西都無法被表征。這又是一個“壞內容”的例子:羅伯特那一點點準同性戀傾向,不過是為一種更加純粹的空白感添了一抹陰影。奧斯丁在結尾對他的重塑固然任意,但他最初對自我的塑造不也同樣任意嗎?因為他拒絕異性戀的理由,看上去幾近無跡可尋。
更確切地說,他之所以如此,是基于某種風格(“眼光精明”“品味雅致”“時髦絕頂、極具風格”)。這里的風格,并非如“無足輕重”般,僅是特定實體缺陷——缺乏教養、缺乏內在、缺少異性婚姻的意義——的泛稱,這些缺陷我們在牙簽盒及其化身羅伯特身上已屢見不鮮。與表示狀態的“無足輕重”不同,風格預設了一項被有意接納的規劃。“無足輕重”或許會偶然降臨、被動發生,而風格作為“無足輕重”的能動具現(materialization),必須由人選擇、追求與踐演。所謂“華而不實”(All style and no substance,直譯為:“唯風格,無實體”),這個說法所揭示的并非風格與實體相異,甚至對立(因而能夠結合在一起,正如《勸導》里的埃利奧特先生假裝用“浮華”來支撐“堅實”[意譯為“表里完全一致”,《諾桑覺寺 勸導》,355頁]),而是兩者根本無法兼容,甚至會相互侵蝕。風格的顯現,總是以犧牲實體為代價,仿佛它將后者吸入了一個僅充滿其自詡的“虛浮之氣”的真空之中。正是由于風格,羅伯特才不只是一個被符號貧瘠所害的倒霉蛋,在埃麗諾看來,他才是真正的能動者,那種貧瘠正是通過他茫然凝視(staring)的雙眼散發出來的。(當文本說他“縱使打扮得時髦絕頂、極具風格”,卻傳達出無足輕重/無意義之感時,當然是要我們把這里的“縱使”讀作“因為”。)而在埃麗諾對此的煩躁體驗中,羅伯特追求風格的意志(will to style)也讓我們體驗到了這種意志的任性(willfulness)。倘若“無足輕重”本身無話可說,那么風格——同樣無話可說——卻偏要我們側耳傾聽。羅伯特那鮮明風格中令人惱火的吊詭之處在于:即便埃麗諾認為這種風格沒有實體,她仍感覺它礙事(be in the way)。因為它表面上看似空無一物,卻凝聚并呈現出一種惱人的物質性(materiality),既不會消融于社會意義之中,甚至也不會——在對這種意義的需求如此迫切的情況下——迅速消失。在埃麗諾眼中,比羅伯特小題大做更糟糕的是,這種小題大做的拖泥帶水。從他耗費過多時間先尋找、再設計牙簽盒的冗長過程,到他目光逐漸放緩變成凝視的節奏,再到最后他“從容小心地”戴上手套準備離開:他的所為就是一種拒絕匆忙(haste)的虛耗(waste)。這很像在我們時代的格雷珠寶店,手機惹人注意的提示音預示著更聒噪的侵擾即將接踵而至,緊接著通話者滔滔不絕的廢話便蜂擁而入我們的耳朵。就此而言,羅伯特風格上的“過度”與其更加令人不勝其擾的自我炫耀相比,簡直算不了什么,而埃麗諾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這一切發生。
換言之,羅伯特浮夸舉止中偏離社會常軌的部分,即那種讓適婚男子隊伍縮水的非異性戀陰柔氣質,都還沒有他在反常中仍保留的那份正常更讓人憤怒。奧斯丁筆下其他愛磨蹭的購物者都是女性:想想哈麗特·史密斯(Harriet Smith),她“見一樣喜歡一樣,別人說什么都能讓她動心,因而買東西總要花很長時間”(《愛瑪》,211頁);抑或是和羅伯特在同一部小說的人物夏洛特·帕爾默(Charlotte Palmer),她的“目光總是被那些漂亮、昂貴、時髦的物品吸引住,她恨不得樣樣都買,可是一樣也下不了決心,整個時間就在如醉如癡和猶豫不決中虛度過去”(《理智與情感》,147頁)。區別顯而易見:羅伯特雖然和史密斯小姐、帕爾默夫人做了同樣愚蠢且女性化的事情——在瑣事上花費過多的時間——但他卻以一種冷靜、從容、完全不容置疑的男性權威去做,理直氣壯地認為這種愚蠢且女性化的事情極為重要,仿佛周圍所有人也必須接受這種重要性。盡管羅伯特顯露出他內在女人的一面,但“她”明目張膽的出現絲毫沒有削弱他作為男性所享有的特權。埃麗諾或許會對他的自信感到憤慨,但在與他交往的眾多中產階級男女中,再無人對此提出絲毫指摘;甚至在埃麗諾的哥哥約翰看來,羅伯特與愛德華“沒有什么區別”:“他們都是很討人喜歡的年輕人——我也說不上一個就比另一個強。”(《理智與情感》,263頁)令人驚訝的是,羅伯特竟能全身而退(gets away with it):他不僅成功踐行了女人之事,還沒有因此遭受相應的社會降級。他徹底放棄了陽剛之氣,放棄了賦予男性氣概內容的各種行為,但卻依然保有象征男性權勢的菲勒斯(phallus)——正是它為那些行為賦予了其理想形式。
比起奧斯丁那些有男人味的男主角,女氣十足的羅伯特反而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到,一個權威究竟能有多么巨大的力量和不可估量的價值:它自信而篤定,總是顯得理所當然,甚至不需要借助雄性使命這種天然借口來為自己正名。“聰明人冒冒失失做了傻事,那傻事也就不成其為傻事了。”(《愛瑪》,192頁)愛瑪在看到弗蘭克·邱吉爾理發后如此思忖。埃麗諾似乎也有一個相關但明顯更為苦澀的發現:只要帶著十足的男性權威去做,傻事同樣也不成其為傻事了。奈特利先生和溫特沃斯艦長(Captain Wentworth)都擁有這樣的權威,人們也必然認為他們“配得上”這種權威,或至少為此付出了足夠的代價——前者靠管理海伯里(Highbury),后者靠在海上為帝國建功立業。而我們這位陰柔男子令人憤怒又引人入勝的,并非他的女性氣質,而是他在女性化過程中依然頑強存活下來的男性特質。奧斯丁所謂“像紈绔子弟那樣大肆炫耀”(同前),說的正是這種威嚴盛大的權威奇觀:哪怕雄風不再,權威照樣未損分毫。而這,也正是羅伯特最終所展現的他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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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奧斯丁風格的秘密》,【美】D.A.米勒/著 丁雄飛、羅萌、帕蘭/譯,中信出版集團,2025年12月版
來源:【美】D.A.米勒 丁雄飛/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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