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陳婷 趙毅 深圳報道
12月14日,華東醫藥(000963.SZ)公告全資子公司杭州中美華東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美華東”)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為:駁回中美華東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約59.87萬元,由中美華東負擔。
上述訴訟源于2023年,因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中美華東將青海珠峰冬蟲夏草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峰原料”)、青海珠峰冬蟲夏草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峰藥業”)、杭州華東武林大藥房有限公司三名被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并于2024年4月8日、6月11日進行了兩次公開開庭。
公告顯示,上述訴訟案件尚處于一審判決階段,對華東醫藥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不構成重大影響,華東醫藥將依法提起上訴。
華東醫藥方面認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認定的事實及采納的證據與本案實際情況不完全相符,且在被告珠峰藥業控股股東佐力藥業(300181.SZ)的同名同方藥品百令膠囊的審批過程中,中美華東獲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其原料藥《藥品注冊證書》的特殊備注要求(“其生產工藝必須與中美華東制藥有限公司生產工藝保持一致”),即認為其所用發酵蟲草菌粉原料構成專利侵權,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產品專利侵權訴訟。
被告珠峰原料在法院庭審時提交的證據中存在不真實的關鍵注冊證明文件,被告卻以當年注冊文件及其真實性與本專利侵權判斷無關聯性為由拒絕討論及面對。華東醫藥在公告中聲明稱:“就中美華東的發酵蟲草菌粉生產工藝,華東醫藥及中美華東在歷史上從未向任何主體進行過授權。”
以發酵冬蟲夏草菌粉為核心成分的百令膠囊為華東醫藥核心產品之一,原為其獨家品種,該產品是一款發酵冬蟲夏草菌粉制劑,功能主治補肺腎、益精氣,用于肺腎兩虛引起的咳嗽、氣喘、咯血、腰背酸痛等。該產品的主要銷售市場在國內城市公立醫院、縣級公立醫院、城市社區中心及鄉鎮衛生院終端。
米內網數據顯示,早在2017年,華東醫藥旗下百令膠囊銷售規模已達到20億元級別。今年上半年,中美華東生產的百令膠囊為中國城市社區市場中成藥TOP20品牌之一,銷售額達1億元以上。
百令膠囊、百令片同樣是佐力藥業旗下核心產品。2024年1月,佐力藥業收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百令膠囊注冊證,打破華東醫藥“一家獨大”局面。
2025年12月12日,佐力藥業亦就與華東醫藥的訴訟進展進行披露,其在公告中稱,近日,公司收到民事判決書,經法院審理認定:被訴侵權產品及相關應用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被訴行為不構成侵權。“本次訴訟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構成侵權。 如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內上訴, 本次訴訟將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負面影響。”
(編輯:曹學平 審核: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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