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一位26歲的浙江大學博導在網絡上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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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提到,其在博士研究生期間發表的論文《馬克思1848年法國革命研究與唯物史觀的具體化轉向》獲研究生優秀成果一等獎。
同時,筆者注意到,該論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馬克思對古典自由主義的批判及其當代價值研究”(22CKS004)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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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從語言和語法的角度進行了分析,本文主要從邏輯思維的角度點評幾句。
聲明:因為老頭對馬思想缺乏深入學習,本文中部分內容來自AI的搜索或分析,或存在“AI幻覺”,請謹慎閱讀,歡迎批評指正。
論文類型
這篇論文并非實證研究,也不是文獻綜述,更接近于“觀點研究”型的文章,更嚴格一點的話,它實質上是一篇詮釋學文章。文章標題“唯物史觀在1848年法國革命研究中的具體化轉向”即本文想要分析或詮釋的核心觀點,文章對這一觀點又進行了細化和擴展。
基于老頭本人的粗淺理解,這篇論文基于馬克思的經典文本(以《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斗爭》和《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為主),結合馬克思的著作(主要是《馬克思恩格斯文集》中文譯本),以及學術界(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領域,以國內研究者或中文譯本為主)的相關研究,對于馬克思唯物史觀在這一時期的具體化轉向,包括 “總體敘事嬗變”、“理論視位轉換”和“用機制深化”作三個方面(原文稱為“三重面向”)的觀點進行了詮釋。
該文總體上具有以下特點:
●提出核心論點:1848年法國革命推動唯物史觀“具體化轉向”的三重面向;
●主要論證方式,以引用經典文本闡釋(引經據典)為主,結合少量理論分析來進行論證;
●論文結構為“總-分-總”式框架;
●所引用文獻著眼于幫助佐證觀點,并沒有全面評述學術界與該命題有關的研究現狀。
下面重點分析論文中存在的邏輯缺陷。
論證結構中的邏輯缺陷
1.循環論證與自我印證:論文存在同義反復的風險。
缺陷的具體表現:
用馬克思的具體歷史分析(如《霧月十八日》)來證明“(馬克思的)唯物史觀轉向了歷史具體”,同時又用“轉向歷史具體”作為預設前提來解釋為何馬克思能做出如此深刻的分析。
例如,第二節稱馬克思“展現出唯物史觀走向歷史具體的基本路徑”,其論證的依據只是《霧月十八日》的文本本身,沒有提供其他獨立于該文本之外的、可觀測的“轉向”標準。
點評:這個論證變成了“因為轉向所以深刻,因為深刻所以證明轉向”,缺乏可觀測的、有效的驗證,結論的可靠性存疑。
2.因果倒置與時代錯置
具體的缺陷表現:
把馬克思1872年《共產黨宣言》的序言、恩格斯1890年致施米特書信中關于“反教條化”的反思,當作1848年革命時期“歷史唯物觀轉向”的證據。事實上,這些后期的反思是馬克思對于此前受到的批評的回應,不能作為1848年發生轉向的證據。
點評:這個論證把事后總結當成事前動機,用晚年的理論自覺論證青年馬克思的思考方面和寫作意圖,實為時間邏輯混亂。
3.選擇性引用與封閉性論證
具體的缺陷表現:
全文僅引用支持“具體化轉向”這一論斷的文獻(如恩格斯對《霧月十八日》的正面評價),完全忽略或回避馬克思同期或稍后的其他著作(如《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所表現出的對“一般原理”的強調;同時,論文對于學術界關于“經濟決定論”的爭議性解讀只字不提,甚至是完全回避。
點評:只采用有利于自己觀點的單方面證據,缺乏對不同解釋的回應,說服力被弱化。
4.同質化處理異質文本
具體的缺陷表現:
《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斗爭》(1850)與《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1852)兩部作品在寫作時間、政治背景、分析深度等方面均有差異,前者是即時的政治評論,后者是成熟的歷史分析。二者在方法論方面的區別,表現出馬克思自身思想的改變,并非同一個“轉向”的并列產物。
點評:不考慮甚至抹平不同文本的差異,論證太粗糙。
5.概念模糊導致不可證偽
具體的缺陷表現:
全文大量使用“嬗變”、“ 轉換”、“ 深化”等動詞,卻沒有可靠的對比指標,如某個概念使用頻率的變化、理論結構中概念權重調整、方法論術語的更替等。例如,如何明確判斷“視位”已從“社會形態”“ 轉換”到“國家形態”,文章沒有清晰的判斷標準。
點評:論點無法被檢驗,勢必陷入“不可證偽”的詮釋學循環。
6.部分論證中存在用斷言代替論證
具體的缺陷表現:
論文提出“唯物史觀具體化轉向”時,直接引用馬克思文本作為證據,但未說明為何這些文本體現了“轉向”,而非馬克思本人的唯物史觀的自然發展;在論述“歷史具體”時,強調其“活的歷史”屬性,但未論證為何“活的歷史”必然導致唯物史觀的“具體化”。
點評:用斷言代替論證,沒有進一步分析內在的相關性,論證無效。
概念不清晰與概念混亂問題
論文中存在大量未加界定或界定模糊的核心概念,整個論證缺乏可靠的基礎。
1.完全未定義的原創性術語
●“具體化轉向”一詞,包括標題在內,全文共出現12次。
這一核心概念沒有進行給出可操作性的定義。全文沒有說明“具體化”的判斷指標,比如,理論結構變化、應用方式變化還是概念體系變化?并且,“轉向”的邊界也沒有明確說明,是范式革命還是視角微調?
該詞與“發展”“應用”“深化”等概念的邊界模糊,屬于典型的標簽式概括。
●“理論視位”一詞,全文共出現7次,屬于自己制造的一個新術語,沒有學術史來源。
該詞可能含有“研究視角”“理論立場”“分析層次”等多重含義,比如,在第一節中指敘事角度,第二節指研究對象尺度,這是嚴重的概念漂移。
點評:“視位”并非學術常用詞,如果使用,需要明確其與“視角”“立場”“方法論”等概念的區別。
●“作用機制”一詞,包括第三節標題在內,全文共出現15次。
這個概念過度寬泛,論文沒有明確其是涉及理論傳播機制、實踐轉化機制還是階級斗爭機制,導致第三節內容松散,時而談理論功能,時而談實踐策略。
2.界定模糊或自相矛盾的概念
“歷史具體”這個概念在論文給出的定義:不是“簡單的、具體的、過去發生的事件”,而是“活的歷史”(引用劉奔:《從“活的歷史”研究中掌握活的馬克思主義——紀念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發表140周年》,《哲學研究》,1992年第6期)。
這個定義用否定的方式設置了一個邊界,未說明為何“活的歷史”更具“具體性”,可能與馬克思歷史研究的整體性有沖突。另外,文章在使用“活的歷史”時,強調對當下事件的分析,但排除對過去歷史的研究(如法國大革命),后文又把“歷史具體”的敘事等同于對過去歷史(法國大革命)的“洞悉”,典型的自己否定自己式的自相矛盾。
點評:通過否定方式設置概念的邊界,無法確立一個概念內涵,只能說明“不是什么”。對于“活的歷史”這個概念,論文僅依賴二手引用,對于它與“當下性”、“實踐性”的關系沒有進行解釋。
3.“社會形態”與“國家形態”兩個概念邊界混淆
論文中宣稱二者有“辯證張力”,但是在具體論述中二者的邊界混亂,導致犯下偷換概念的邏輯謬誤。
抽象社會和具體國家是馬克思的研究對象發生了變化,而不是理論視位的“轉換”。事實上,馬克思從未放棄“社會形態”的分析框架,在《霧月十八日》中,術語“社會形態”的出現證明了兩者是分析層級關系,即國家形態是社會形態在特定政治條件下的表現,而非替代關系。論文中把研究對象的調整混淆為范式轉換。
4.“一般原理”這個概念也存在問題
論文中把《共產黨宣言》中的階級理論、《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的生產方式理論、《資本論》中的原始積累理論均歸類為“一般原理”,卻沒有對這些原理在抽象層面的差異進行說明。最關鍵的問題是,把馬克思后期對原理運用的反思作為前期原理“局限性”的證據,實屬邏輯混亂。
概念關系表述混亂
1.“批判”與“介入”:論文將兩者預設為從“認識論層面”到“本體論高度”的“深化”關系。
邏輯錯誤:這種表述混淆了理論功能(批判與指導實踐)與歷史進程(機制深化)。批判錯誤思潮本身就是“介入”思想斗爭,兩者并不是時間先后的關系,而是同時存在的兩種功能。強行劃分二者的階段性,或導致對《共產黨宣言》既有批判性的同時又號召革命的認知混亂。
2.“革命的社會主義”在論文中被定義為“科學社會主義的初步理論表達”,沒有任何依據。
馬克思在《法蘭西階級斗爭》中使用“革命的社會主義”特指不斷革命理論,《共產黨宣言》中的“科學社會主義”強調的是歷史規律的客觀性,二者的側重點不同。論文把兩者視為線性發展關系,是對馬克思理論復雜性的過度簡化。
3.“活的馬克思主義”一詞是引用劉奔的表述,但未說明與“教條化馬克思主義”的有哪些區別。它僅僅只是一個概念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的定義,屬于口號化表達。
疑似偷換概念的幾處表現
1.“理論應用”偷換為“理論轉向”
馬克思使用唯物史觀分析法國革命,實質上是其理論應用的實踐,論文把它上升為唯物史觀本身的結構性嬗變。這是從“使用方式變化”到“理論性質變化”的跳躍性變化。
2.“分析對象的具體性”偷換為“理論的具體化”
研究對象從“資本主義社會一般”轉向“法國國家特殊”,只是研究對象發生了變化,不代表馬克思的理論框架產生了“具體化轉向”。論文混淆了研究對象與理論框架的區別。
3.“無產階級專政思想的發展”偷換為“國家形態視位的轉換”
“打碎國家機器的思想”在《法蘭西階級斗爭》中已經提出,是馬克思革命策略的深化,并非因“國家形態”這個新的分析對象而使用。在論文中,事后追認以“國家形態”概念作為轉向的標志,屬因果倒置的邏輯謬誤。
基于邏輯思維的總結
如果不考慮上述分析,從論文寫作的角度分析整篇文章,其核心問題在于,用詮釋學(解釋學)的方式代替嚴格的邏輯論證。
論文的整體邏輯結構(思路)如下:
預設存在“轉向”→有目的地選擇符合轉向的文本片段(引經據典)→用精心選擇只言片語內容來印證轉向存在→得出轉向結論。
這種“自證結論”的模式在思想史研究中較常見,但是,本文依然存在諸多缺陷。
忽略反面證據:論文沒有未引用或討論1848年前后馬克思在其他著作中與“非具體化”有關的表述;
概念模糊粗糙:核心術語多為自己制造的新詞或模糊引用,嚴謹的學術論文需要遵循學術共同體公認的定義;
論證層次混亂:“敘事”、“ 視位”、“ 機制”實質上是三個不同維度的變化,文章把它們并列為“三重面向”,忽略這三個概念內涵的差別,導致邏輯的混亂。
通常,為了加強論證效果,需要在論證過程中對可能存在的反對觀點或批評意見進行回應,否則會削弱論證的說服力。本文沒有任何的反證存在,這也是該論文的重大缺陷。
對于這篇文章的邏輯學分析,僅代表老頭本人的觀點。
若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有趣的是,這篇論文長達1萬多字,老頭在閱讀時著實花費了很長時間,有些語句需要反復閱讀多次才能理解。
出于好奇,下一篇文章嘗試評估其由AI生成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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