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一份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內部處理決定引發熱議。跑友公開的文件顯示,該院護士張水華因違規兼職取酬、以虛假理由獲取調休,被給予6個月警告處分,且2025年度不得參與評優。這起事件不僅關乎個人職業操守,更折射出公職人員兼職行為的紀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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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曾因馬拉松賽事奪冠走紅的“最快女護士”,張水華的違規行為有明確指向:一是與企業簽約代言取酬卻未履行兼職報批手續,違反醫院職工兼職管理辦法;二是多次以虛假理由調休參加馬拉松,導致科室人力調配被動,加重同事負擔,違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此前她曾因公開哭訴“希望領導支持調休參賽”引發關注,如今因違規操作受到處分,可見個人愛好絕不能凌駕于職業規矩之上。
醫院的處理并非小題大做。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兼職取酬需依法受到處分,這是公職人員不可觸碰的紀律底線。公立醫院作為民生保障重要陣地,醫護人員的本職工作直接關系患者權益,若因個人兼職、賽事參與影響正常診療秩序,既破壞單位管理規范,也違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的職業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醫院明確表態“在遵紀守法、不影響本職工作前提下,鼓勵員工發展個人興趣愛好”,這意味著愛好與職業并非絕對對立。但兩者的平衡必須建立在合規基礎上,兼職需履行報批程序,調休需堅守誠信原則,這是對職業的敬畏,也是對公共利益的負責。
張水華事件為所有公職人員敲響警鐘:無論個人特長多么突出、外部榮譽多么耀眼,都不能突破職業紀律與規則底線。唯有明晰職業邊界、堅守誠信準則,才能在實現個人價值的同時,不辜負崗位賦予的責任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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