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高,工作輕松,
地點在國外……
面對這些誘人的條件,
相信大部分街坊會有所警惕,
可是,
總有些人抱著僥幸心理,
妄想夢一般的工作。
是的,小編要告訴大家,
韶關有四名男子上了當。
發現境外“高薪筍崗”
男子叫朋友齊“淘金”
2024年12月底,鄭某在網上看到一則境外高薪招聘廣告,對方稱需要幾個“推銷員”,每個月工資最少有兩萬元,地點在柬埔寨。剛好年底,在與“發小”沈某等四人聚餐時,鄭某將這個工作推薦給他們。四人猜這份工作可能涉及黑灰產業,但是均心存僥幸,認為“國外淘金,國內監管不到”。
借口旅游欲出境
海關拆穿謊言
鄭某按照上線的要求,收集四人的出入境證件信息提供給上線,協調統一購買機票、預訂酒店。因沈某等人無法通過正規渠道辦理務工簽證,上線便在微信群內指導四人如何謊稱“出國旅游”應對海關的檢查和盤問。
2月4日,鄭某按照上線要求預約順風車將沈某等四人從樂昌送至深圳。次日,四人在準備出境時因形跡可疑被海關人員盤問攔截。最終,四人并未成功出境。
樂昌市人民檢察院以鄭某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未遂)、沈某等人偷越國(邊)境罪(未遂)向樂昌法院提起公訴。
“工作”沒做成
還被法院判刑
樂昌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拉攏、介紹多人偷越國(邊)境,擾亂國(邊)境管理秩序,其行為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沈某等人的行為構成偷越國(邊)境罪。幾人均已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鄭某等人屬累犯,應從重處罰。
最終,鄭某因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沈某等人因犯偷越國(邊)境罪(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6000元到2000元不等。
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
就算熟人介紹,
也別“寧可信其有”。
“孤注一擲”走上的
往往是不歸路,
人身危險和法律制裁,
都是無人承受得起的。
來源:韶關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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