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區,一位八旬老人獨居多年、無依無靠。居委會聯系上其50年前被送人的兒子,讓其養老,兒子:憑什么?
![]()
八旬的趙阿姨離異后,獨居多年無依無靠,2023年,她因腦梗生活不能自理。
近日刷到《紅星新聞》的一則報道,具體情況如下:
居委會在照料期間得知,趙阿姨還有一個兒子,不過在50年前,孩子一周歲的時候,他送給了別人。
于是,居委會多處打聽,找到了當年被送走的兒子,年過五旬的張先生。
張先生送人后,養父母對他很好。遺憾的是,養母在他9歲時得肺結核去世,養父一個人含辛茹苦地把他養大。
張先生一直知道自己是被送養的,但念及養父母的養育之恩,從未沒有想過尋親。
居委會提出讓張先生見一見趙阿姨,但張先生對當年送養一事心存芥蒂。
在居委會勸說下,他最終同意以志愿者身份,見一見自己的親生母親。
見到趙阿姨后,張先生覺得她為人和善,人也很好,便同意與趙阿姨做親子鑒定。
鑒定結果出來,確認趙阿姨和張先生是親生母子關系。
趙阿姨聽說后,紅著眼眶直言:“對不起這個孩子”。
雖然張先生與趙阿姨有血緣關系,但張先生已經被送養,從法律上來說,他們已經沒有母子關系,而張先生更沒有義務去贍養照顧趙阿姨。
更何況,養父母對張先生一向很好,幾年前他才剛為90歲的養父送終。如今面對趙阿姨的監護問題,對張先生而言無疑多了一份責任。
![]()
在居委會再次勸說下,張先生基于血緣親情,同意和趙阿姨嘗試著接觸。
可張先生心里一直有個疙瘩,趙阿姨當年為什么會把他送走。現在讓他負責照顧趙阿姨,憑什么?
大概是“血濃于水”的親情,在與趙阿姨相處中,張先生慢慢對趙阿姨有了親近感,最終同意與趙阿姨簽訂意定監護協議。
經過協商,雙方約定:張先生負責給趙阿姨養老送終,張阿姨名下的財產歸張先生繼承。
然而,公證時,趙阿姨鑒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簽訂意定監護協議。
這時,張先生再次猶豫起來,內心反復糾結:“我當年為什么會被送走,我憑什么要照顧“拋棄”我的生母?”
其實,這也是趙阿姨一段不愿意提及的往事。
原來,趙阿姨23歲離婚后,與張先生生父相識相戀,并生下了張先生。
遺憾的是,因家庭原因,她并沒有和張先生生父結婚,獨自帶著不滿一周歲的張先生回到家照顧。
在那個時代,一個年輕未婚的女子帶著孩子,背后少不了人指指點點。
趙阿姨的母親一直希望她能再嫁人,但趙阿姨一直不肯,舍不下孩子。
在一次下班回家后,她發現孩子沒有了,她瞬間慌了神,大哭大鬧,四處尋找兒子下落,一直沒有結果。這件事,成了趙阿姨一生的傷痛。
了解到,趙阿姨的過去,張先生心結終于解開了,同意承擔趙阿姨的監護責任。
后來,在居委會的協調幫助下,相關方向法院提出了申請。法院經過審理,最終判決指定張先生為趙阿姨的監護人。
后來,在居委會協調下,向法院求助。經過審理,判決指定張先生為趙阿姨的監護責任人。
![]()
這事換做任何人,突然被告知從未謀面的親生母親找上門,還讓自己承擔監護責任,都會很反感。
張先生可貴的地方就是,骨子里的善良。即使自己心存芥蒂,還能愿意以志愿者身份看望趙阿姨。
和趙阿姨接觸一段時間后,他同意照顧趙阿姨,這份責任和擔當,正是基于張先生善良的本質,與血緣無關。
當他了解到當年自己被送走的真相后,他才明白,母親當年的“放手”不是不愛,而是無能為力的無奈。
他心中的“被拋棄”傷痛漸漸消菜,轉化為“原來我一直被愛著”的感動,他對母親的情感從同情升華為真正的親情牽掛。
“母別子,子別母,白日無光哭聲苦。”
這場跨越半世紀的重逢,在血濃于水的牽掛,讓所有的遺憾與隔閡都得到了釋然。
信息來源:《紅星新聞》2025年10月30日發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