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云南羅平縣15歲女生遇害案等來檢方起訴。
當初案發前后究竟發生了什么?案發至今5個多月來遇害女孩家人又是如何度過的?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了遇害女孩父母,還原喪女之后他們內心的煎熬、彷徨和對女兒的無限思念。
談學習
出生后帶至身邊打工,送回老家上學由親人輪流照管
遇害女生方曉萱(化名),15歲,家住云南省曲靖市羅平縣馬街鎮農村。
方曉萱的父親方先生今年44歲,他對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介紹稱,十多年前,他和妻子到海南省萬寧市打工,主要從事砌磚之類的工作,他們育有一兒一女,兒子今年19歲,在昆明一所大學讀書,女兒當年在老家出生,“從小我們就把她帶到海南,一直陪伴在她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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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方曉萱今年才15歲 家屬供圖
方先生說,隨著年齡增長,他們把女兒送回老家上小學,由奶奶和外婆輪流照管,“兩位老人所住的地方離我們家只有幾百米遠,女兒有時在奶奶家,有時在外婆家。”
在方先生眼中,女兒從小乖巧懂事,性格獨立,也很勤奮,在學校經常獲獎。
他介紹稱,女兒小學畢業后進入羅平縣馬街一中讀初中,她是住校生,學校離家大約10公里,每周末回家一次,路過鎮上菜市場會買菜回家煮飯吃,在家時還會洗衣做些家務,平時家中只有她一人。
談陪伴
每年寒暑假回老家陪伴女兒,剛離開9天接到民警電話
在方先生看來,女兒在慢慢成長過程中,在現實面前,心靈缺少父愛和母愛,為了彌補這份遺憾,他和妻子每年都會在寒暑假抽時間回老家陪她一段時間。
方先生說,今年5月下旬,夫妻倆像往年一樣回到老家,陪伴在女兒身邊,“她本該今年6月份初中畢業,此前因身體原因休學一年,擬明年畢業,學習一直抓得比較緊。”
方先生說,今年6月底的一天,有個原先在海南一起干活的工友在老家打電話給他,稱自己要返回海南,讓他夫妻倆與他同行,還開車來到他家門口接他倆,“當初我們不想提前返回海南,只想在家多待一段時間,想多陪陪女兒,原本想過了火把節再返回海南,沒想到他直接開車來到我家了,我們又不好意思拒絕,就與他一起返回海南。”
這一離開卻令方先生夫妻倆懊悔不已。
9天后,老家傳來噩耗,“要是我們不提前返回海南,在家把女兒照顧好,那天晚上她不會出事的。”
方先生說,那晚的起因是女兒接到同學也是閨蜜的電話,邀請去村里一個同學家玩,女兒不想去的,但對方再三邀請她才去。
談辨認
半夜時分村里突然響起廣播聲,多位村民現場辨認遺體
方先生回憶稱,今年7月6日晚上,他和妻子在海南干了一天的活感覺有些累了,當晚便早早睡了,次日凌晨3時左右,他睡得正香,睡夢中手機突然響起,“電話是我妻子接聽的,對方自稱是羅平縣公安局民警,說有個女孩在路邊死亡,問是不是我們的孩子。”隨后民警用視頻讓他們辨認,“我們一看就是我女兒,我和妻子如雷轟頂,好端端的女兒,怎么就沒了?”
夫妻倆立即起床,在前往機場途中預定了當天早晨7:25飛往云南昆明的機票,當天中午12時左右,他們趕到羅平縣殯儀館見到了陰陽兩隔的女兒,失聲慟哭。
原來,當天凌晨1:20左右,當地兩名年約16歲的男孩騎車回家,路過一條公路邊時看到地上躺著個女孩,當即給家長打電話,家長聞訊立即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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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
有村民稱,當天半夜時分村里廣播突然響起,廣播里緊急尋找家長,稱有女孩在路邊死亡,希望前去辨認,“后來有很多村民都去辨認,有村民認出那女孩有可能是方家的。”
于是民警聯系上了方先生夫妻倆,希望辨認。
談起訴
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提起公訴
近日,方先生夫妻倆收到云南省曲靖市檢察院的起訴書,基本還原了女兒方曉萱當初遇害的經過。
兇手姓蔣,系方曉萱的同班同學,今年14歲,兩家不同方向,相距僅數百米遠。
起訴書說,2025年7月6日晚上,方曉萱與蔣某在同村村民蔣某某家玩耍,當晚11:53左右,蔣某在單獨送方曉萱回家途中產生邪念。次日0時左右,他倆行至同村一村民住房旁的路邊時,蔣某突然從方曉萱身后用手勒住她頸部致其癱軟后,將她平放在地上。后因方曉萱大聲呼叫,蔣某擔心呼叫聲被附近村民聽見,隨即用雙手捂住她口部直至無聲音后才松手,之后因方曉萱再次大聲呼叫,蔣某恐罪行暴露,用雙手掐住她頸部致其無反應后松手。隨后蔣某伸手摳摸方曉萱多個身體部位,欲把她帶至附近一廢棄烤房處藏匿,遂以抱、拖等方式搬動她,此過程中用手機拍攝她胸部等照片各1張。0:37左右,蔣某把方曉萱拖至同村一村民家烤房北側水泥路上時,接到母親電話催他回家,于是把方曉萱放在路邊逃離現場。1:22左右,方曉萱被人發現后報警,但已無生命體征。經鑒定,她系被扼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7月7日,蔣某在家中被民警抓獲歸案。
曲靖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蔣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奸婦女;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追究其刑責。被告人蔣某作案時未滿18周歲,根據相關規定,系未成年人犯罪;在強奸犯罪中,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已罪行,系坦白;在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根據相關規定應當數罪并罰。
方先生說,目前具體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談煎熬
每天借酒澆愁消磨時光只睡兩三小時等開庭,最多一天喝2斤
案發至今已有5個多月了,這些天來方曉萱一家是如何度過的?
方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以前在海南萬寧市打工,盡管辛苦,但夫妻倆每天至少有一些收入,案發后他和妻子一直待在家中料理女兒后事,如今女兒還躺在羅平縣殯儀館里,遺物還在家中。
他傷心地說,這些天來,全家人整日以淚洗面,妻子整理女兒遺物時不停落淚,他每天借酒澆愁消磨時間,一直在等待開庭。
方先生說,以前在海南打工時他偶爾也喝點小酒,自從女兒遇害后,他晚上睡不著覺,一閉上眼,便浮現出女兒的身影,直到清晨5時左右才合眼睡兩到三小時,“最多的一天喝了2斤白酒。”妻子蔣女士說這是前幾天的事。蔣女士告訴記者,家里的酒是從外面買來的散裝白酒,每壺50斤,倒進家中壇子里,上面放上蓋子,丈夫在海南的酒量是一瓶喝三頓,現在兩頓還嫌不夠喝。
她說,這些天來,只要一到晚上,丈夫就會揭開壇蓋,舀出一些白酒,有時會拿著女兒的照片,邊看照片邊喝酒。照片上的女兒穿著干凈整潔,笑得像剛剛綻放的百合花,是那樣的純潔那樣的甜美,他邊喝邊看邊哭,眼淚滴在照片上,他輕輕地抹去,哭出聲來,她也在一旁跟著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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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曉萱生前的照片
蔣女士說,丈夫喝酒時也吃菜,他用筷子挾起菜塞進嘴里,舉起酒杯一飲而盡,前幾天他兩斤白酒下肚,“這是他在孤寂中創下的紀錄,盡管足夠麻痹神經,但麻痹不了記憶啊!”
方先生說,他試過清醒,但清醒時的每一秒都像鈍刀割肉:女兒空蕩蕩的房間,廚房里多出來的一副碗筷,校門口再也不會出現的那個身影……這些,他不由得不看,不由得不想。
方先生說,有時他恨自己,恨為何當初沒有拒絕那名工友的同行,如果自己過了火把節再出門,女兒那晚就會拒絕閨蜜的電話不出門玩;他恨蔣某,恨蔣某毀了兩個家庭;有時他什么也恨不起來,夜深人靜時他茫然地盯著天花板發呆,直到酒精再次將他拖入短暫的打盹。幾乎每晚他都獨自呆坐在窗邊,天快亮了,搖晃著站起身,酒杯從手中滑落,“砰”地一聲摔在地上碎裂開來,在他的世界中,只剩下無盡的白天和更無盡的黑夜,以及暫時讓他逃離現實的那些白酒。“但是,清醒之后痛苦依舊在等待……”
妻子蔣女士傷心地告訴記者,5個多月以來,她曾多次勸過丈夫少喝酒,但勸歸勸,她理解丈夫心中的苦悶,理解他以這樣的方式溺入酒精的深海,那是一種無助,更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排遣和宣泄。
方先生的一名外地朋友稱,每次聯系他時都是一副沉醉的樣子,似乎遠隔千里之外都能聞到他身上的酒味,“我能理解他內心的痛楚,作為父親,他至今還沒有走出痛失愛女的陰影。”
方先生對記者稱,目前開庭時間尚未確定,但相關辦案人員說會盡快安排時間爭取盡早開庭,“我認為殺人應該償命,未成年人不是免死牌,希望法官能公平公正判決此案。”
律師
每次復盤細節都為遇害女生承受的痛苦感到錐心之痛
全國知名律師周兆成是方先生聘請的代理律師。
他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今年9月21日,他接受方先生一家委托擔任案件代理律師,9月26日,他和律師團隊去曲靖市檢察院閱卷,還去案發現場進行了走訪調查。
周兆成律師說,該案令人無比痛心,15歲的方曉萱正值豆蔻年華,卻在本應安全的鄉村之夜遭遇殘忍暴力:同樣是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蔣某不僅非法剝奪了她的生命,還涉嫌傷害了她,“我每一次復盤這些細節,都為她所承受的痛苦感到錐心之痛,更堅定了為她討回公道、讓施暴者承擔應有法律責任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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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師周兆成與受害者家屬
周兆成律師說,作為被害人的代理律師,他將就公眾關注的核心問題及案件相關情況作出說明。
首先,關于14歲兇手是否需要負刑責的問題,很多人存在“年紀小就能免責”的誤區,但《刑法》第17條有明確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犯故意殺人、強奸等重罪的,必須承擔刑事責任。該案被告人蔣某案發時14歲,其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兩項罪名均在“需負刑責”的法定范圍之內,不存在所謂“年齡豁免”情況。
其次,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是不是總能從輕的擔心,法律雖對未成年人有特殊考量,規定“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但這一原則需結合犯罪情節、手段殘忍程度及主觀惡性綜合認定。“從輕”絕不是“縱容”,當行為的惡性、預謀的清晰性、事后的冷漠態度,已完全超出“沖動犯錯”的范疇,法律必須守住底線——這不是苛刻,而是對生命的敬畏,對公平正義的守護。
周兆成律師說,連日來的閱卷與證據梳理,讓他更加堅定兩個“不能”:絕不能讓年齡成為罪惡的“保護傘”,更不能讓被害人的冤屈得不到伸張。目前,他和律師團隊正在積極準備接下來的庭審。一方面全力配合司法機關,用完整的證據鏈還原案件真相,另一方面,將盡力維護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得到慰藉。他始終相信法律的公平正義,未成年人犯罪絕非“免罰金牌”,尤其是如此嚴重的故意殺人、強奸行為,必須得到與其惡性相匹配的懲處——這不僅是對被害人的告慰,更是對社會公眾安全感的守護。
周兆成律師說,該案值得深思的是,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監護缺失、引導缺位等問題,或許才是悲劇的深層誘因。農村留守未成年人的保護需要全社會重視,法律不僅要懲罰惡行,更要提前筑起“防護網”,既要通過公正審判警示世人,更要推動完善相關保護機制,讓每個孩子都能在安全環境里長大成人。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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