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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很多賣家收到了本地稅務局發來的預警短信,內容如下:
您申報的今年三季度增值稅銷售收入,少于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的收入金額。請您進行核實確認,如屬申報錯誤,請及時進行更正,以免征期結束(10月27日)后更正申報產生滯納金。(廈門稅務)。2025年10月26日。
挑幾張截圖給大家看看。
這是廈門稅務局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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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河南稅務局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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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山東稅務局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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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河北稅務局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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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江蘇稅務局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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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浙江稅務局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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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短信預警雖然來自全國各地不同的稅務局,但是發送的時間都是在昨天這天(10月26日),發送的內容也都是同一件事情:賣家申報的三季度銷售收入少于平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收入金額。
造成這種情形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確認收入的時間可能存在差異,比如有退款退貨等數據未作扣減,再比如有些未開票收入未申報等等。
人民日報丨稅務部門提醒:
未申報、少申報的平臺內經營者請及時進行核實更正
按照國務院今年6月發布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要求,10月1日起,平臺企業首次向稅務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記者從稅務部門獲悉,截至目前已有6500多家平臺報送了相關涉稅信息,超過應報送平臺總數的95%,互聯網平臺企業及相關主體整體遵從度較高。
為幫助平臺內經營者防范化解涉稅風險,對于少數自行申報收入明顯低于平臺報送收入的平臺內經營者,稅務部門近日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合規申報服務提醒,提示其核實申報金額,及時更正錯誤申報,以避免帶來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據了解,平臺內超過九成的經營者都是中小微企業,在現行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下,其所需繳納的稅款較少或者基本不用繳納。本次稅務部門發送服務提醒的對象,主要是今年第三季度自行申報收入與平臺報送收入差額達到一定金額以上的少數平臺內經營者,對平臺內中小微企業基本沒有影響。
平臺內經營者如收到合規申報提醒,應當及時核對其在各平臺及線下取得的收入,確認是否存在少申報情況。如屬申報錯誤,需及時依法更正申報,以避免產生滯納金。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按照稅法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銷售款項索取憑據的當日;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日。平臺內經營者應當據此如實申報線上和線下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價款。
依法征稅是稅務部門的法定職責,如實申報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任何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涉稅違法行為都將依法受到追究。稅務部門將協同相關部門持續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促進線上線下公平競爭,更好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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