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著拆遷能換套好房子,結果補償款連周邊房價零頭都不夠,還得自己貼錢買安置房;有的老鄉連補償款都沒拿到多少 —— 為啥拆遷反而越過越難?”不少人經歷拆遷后滿是委屈,其實不是拆遷該窮,而是踩了這3個坑,今天全國鄉村振興調研中心說透原因,還教你咋維權。
![]()
第一點:越拆越窮的3個“真坑”,每個都戳中老百姓痛點
補償標準“離譜低”,房價差得離譜
周邊商品房五六千一平,自家房子評估才六七百一平 —— 這是最常見的坑。拆遷方故意壓低評估價,比如把精裝修房按“毛坯房” 算,把有合法手續的房按“違建”補,導致補償款連買同面積安置房都不夠,老百姓只能自掏腰包,越拆越窮。
村委會截留補償款,到手里沒剩多少
按規定,征地拆遷補償款要足額給到老百姓(《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明確要求),可有些村委會卻以 “村集體提留”“管理費” 為借口,私自扣下一部分。比如村里每人該得5萬補償,到手里只剩3 萬,問就是“村里要留著搞建設”,實則進了私囊,老百姓辛苦一輩子的地,換來的錢卻被克扣。
拆遷方倒打一耙,說“老百姓不配合”
明明是補償不合理,拆遷方卻反過來指責“老百姓貪心、不配合”,甚至用“早簽早拿獎”“不簽強拆”施壓。不少老百姓怕被強拆,只能被迫簽低補償協議,事后才發現自己吃了大虧,卻沒處說理。
![]()
第二點:記住!法律明確規定:拆遷不能讓老百姓生活降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都有硬規矩:拆遷補償要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簡單說:
要是你家拆遷前住100平房子,補償后至少能拿到同等面積或同等價值的房/錢;
要是靠土地、房屋謀生(比如開小賣部),還得補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
補償標準低于這個底線,就是違法!之前有老鄉補償款不夠買房,起訴后法院判拆遷方提高補償,最后不僅拿到足額房款,還多補了搬遷費 —— 法律不會讓老百姓吃虧。
第三點:遇到這些情況,別忍!趕緊維權別錯過時效
先留證據:保存好房產證、土地確權證、補償協議(沒簽的別亂簽)、和拆遷方的溝通錄音,尤其是能證明“周邊房價”“補償款被截留”的證據;
再維權:可向縣級政府信訪部門、自然資源局舉報,要求責令整改;也能找律師起訴,要求提高補償、追回被截留的款項。
![]()
記住,維權有時效(一般行政訴訟時效6個月),別等過了期才想起維權,那時就難了。
你身邊有拆遷越拆越窮的情況嗎?最后咋解決的?評論區聊聊,幫你分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