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網貸一千五,最后要還55萬。有人借款30萬,最后變成欠260萬,這是怎么做到的?高利貸不是違法的嗎?這種事沒這么簡單,介紹一下關鍵套路,沾上這種事只要及時識破關鍵套路,損失就能控制在有限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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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借款的利息標準是有上限規定的,自2020年8月20日起,民間借貸利率的上限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這些年一年最高的利率也就百分十幾不等,而且還一直在降,如果是2025年下半后發生的借款最高是12%的利息,超過這個標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以借款一萬元為例,以一年的利率是12%來算,一年的利息是1200元,就算借十年不還連本帶息也就兩萬兩千元,十年才翻一倍。
那怎么有人能借30萬沒一兩年就變成了260萬呢?關鍵是進了以新貸還舊貸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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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第一筆借款到期時,如果借款人還不上錢,出借方或相關中介人員就會聯系借款人,介紹另一個渠道讓借款人借新貸后還原來的借款,這時新的借款本金就不是原來的數額了,而是原借款本金加上利息再加上各種手續費、中介費之類的都成了新的本金。等第二筆借款到期時,可能又會通過另一個渠道再借第三筆錢還第二筆借款,經過多次滾動,舊的本金、利息、手續費等不斷變成新的本金,這樣滾動下來本金越滾越多,最后連本帶息就成了天文數字。進了這種套路,最初的幾千元借款,可能變成幾十萬,幾十萬可以變成上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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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沒有還款能力,最好不要隨意借錢。真的不小借了錢發現自己還不上的時候,記住,關鍵是寧愿選擇逾期也不要選擇借新貸還舊貸!
逾期還款大不了被起訴,原利息加逾期利息法律是有上限的,最多再承擔些訴訟費、律師費,這方面的損失是有限。可選擇以新貸還舊貸可能就像溫水煮青蛙,最初可能覺得增加的成本不高,但會越陷越深,等找不到新的借款渠道時,才發現已經無法承受了。
再強調一遍,千萬不要以貸還貸!
本文作者:北京楊文戰律師,第一屆北京網絡知名人士聯誼會理事,微博十大影響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業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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