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對7家電商平臺“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7家電商平臺改正違法行為,暫停新增蛋糕店鋪3至9個月不等,并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同時,對7家平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罰款1968.74萬元。
據市場監管總局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對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京東)、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餓了么,現淘寶閃購)、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淘寶)、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天貓)7家電商平臺作出相應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7家平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作出相應處罰。
經查,上述7家電商平臺對入網食品經營者許可證審核把關不嚴,未依法履行資質審查義務;與轉單平臺簽訂合作協議,明知或應知轉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7家電商平臺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負有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但未全面履行有關崗位職責。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案件啟動調查后,市場監管總局第一時間責成電商平臺立行立改,7家電商平臺均已下架未經審核的有關“幽靈店鋪”,停止與相關轉單平臺的餐飲轉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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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
編輯|瑜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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