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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獲的雪茄 來源:海關發布
來函咨詢:
吳律師,你好。純粹好奇啊,想問一下我國海關現在目前規定,國內居民從境外(非港澳地區)進境,5000元商品以內免稅,同時又規定個人可以攜帶20支雪茄。假設20支雪茄總價超過5000元,個人攜帶入境還能免稅嗎?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吳國雄/深圳:
1、依據《進境物品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征收辦法》(稅委會公告2024年第11號)第十一條第一款以及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76號,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總值五千元人民幣以內的自用物品,從港、澳地區攜帶進境總值超過人民幣12000元的自用物品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2、《進境行李物品免稅限量表》(稅委會公告2024年第11號)規定,進境旅客免稅攜帶雪茄20支,其中,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境的旅客免稅攜帶雪茄10支。
3、《進境物品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征收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了上述免稅額之后,第三款規定“煙草制品、酒精飲料還需符合本辦法所附《進境行李物品免稅限量表》規定的限量標準”。“還需”兩字說明,要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即在5000元或12000元免稅額內,同時數量也要符合《進境行李物品免稅限量表》。
4、簡而言之,攜帶總價超過5000元的20支雪茄入境應當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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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雄(深圳)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走私犯罪刑事辯護專業資深律師,專注于走私犯罪辯護、海關爭議解決、海關事務專項顧問。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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