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批研究生,正在被高校退學。
前幾天,某交通大學研究生院對6名學生作出退學處理。今年7月,已有3所高校的研究生院相繼發布了研究生退學處理的公告——北京某211大學的104名研究生(含外籍)、上海某“雙一流”高校的34名研究生、北京某“雙一流”高校的28名研究生被予以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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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北京某211大學對91名外籍研究生+13名研究生(共104名)作退學處理
盤點這些年各高校退學研究生的數量,少則幾十、多則破百,其總數已是一個龐大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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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的人,研究生讀著讀著就“跑路”了?
退學之事,常有
其實,我國高校長期以來采取“清退超期研究生”的做法來控制研究生教育質量。
2010年,華中科技大學對300余名研究生予以退學處理,原因是這些學生長期缺席課程學習,自此開啟高校研究生超期清退的先河。
隨后,高校清退不合格研究生頻繁進入大眾視野,如蘇州某大學曾在2019年一次性對484名研究生給予自動退學處理,規模不可謂不大。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刊》的一篇論文統計了2010-2020年39所“雙一流”高校清退研究生的數量,結果顯示,十余年間“雙一流”高校共計有超5600名研究生被退學。在已有的清退學科中,工學、管理學與醫學三大學科處于清退之首,而軍事學、哲學、歷史學、藝術學等則處于清退末位。某種意義上,清退學科比例愈高者,代表了該學科培養人才所需的時間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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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論文《“質量”邏輯與育人邏輯之辯——基于“高校研究生清退事件"的學理探析》
這些研究生退學處理的主要理由無外乎是“超過最長學習年限”。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學生符合“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情形,學校可予退學處理。國內高校對最長學習年限均有明確界定,如《四川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規定:“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4年,學制為2年的專業學位不得超過3年;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6年,直博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8年。”
不少學者認為,研究生清退是高等教育的一種“減損”行為,有利于研究生教育資源的充分和合理使用;同時也凸顯出高校教育理念向“嚴進嚴出”轉變,是當下對研究生教育質量的回歸和堅守。
除了被迫,還有主動退學
相比于“被退學”的過程性淘汰,“想退學”背后所隱匿的個人意向更值得關注。
案例表明,不少研究生嘗試為自己的個人成長路徑按下“CTRL Z”撤回鍵。
今年3月,“復旦大學研究生退學擺攤賣土豆泥”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故事的主人公將自己形容為“一個摒棄優績主義,可能庸庸碌碌過完這一生的自己”,部分網友表示佩服他重新開始的勇氣。
這些研究生,緣何主動退學?
2024年一項基于扎根理論的碩士研究生退學意向研究指出,導生矛盾是碩士生退學意向產生的重要誘因。此外,軟硬件資源欠佳阻礙科研發展空間、論文發表的強制規定加劇畢業風險等外界因素,讓研究生的學業之旅面臨巨大失控命題。多方壓力下,研究生個體經由焦慮逐漸走向無助,產生中途退學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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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論文《研究生緣何想退學?——基于扎根理論的碩士研究生退學意向研究》
退學,越少越好
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從2017年到2020年公示的研究生“退學單”所顯示的點擊數先后分別是7081、780、460、257次,說明對它們的關注度呈現明顯的遞減趨勢。這或許可以認為退學逐漸被高等教育界內外人士所接受。
不過,縱使“研究生退學是常態,但越少越好”。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教育欄目主編徐瑞哲認為,唯有以教育過程中的培養質量為準繩,并不斷提高人才培養的標準和水平,才能讓退學者越來越少。
因此,從高校層面乃至全國范圍內,都在大力開展研究生培養“提質”行動。
深化招生改革,把好“入口關”
近年來,碩士研究生復試招錄改革走向多樣化,從“應試篩選”變為“能力導向”,最突出的表現便是復試比重提升,尤其是強化綜合面試的考核。
比如東北大學機械工程與自動化學院、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等4個學院在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將復試總成績上調了40分,由原來的專業課筆試120分+面試100分(面試時間僅20min),變為只有綜合面試的260分。此舉旨在通過綜合素質測評面試篩選出更有科研潛力的人,且取消筆試避免了學生通過機械記憶、校外培訓來提高筆試成績的考核機制缺陷。還有部分高校通過提高本科論文、競賽獲獎等材料的評分占比,使復試評價更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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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東北大學
強化分流機制,把好“過程關”
如今,高校對博士研究生的學業質量監控不斷加強,“分流退出制”(如“博轉碩”)正嵌入博士生培養的各個關鍵環節。
據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14所試點高校率先探索博士生分流淘汰機制。隨后,中南大學、西南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南京農業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等越來越多的高校加入這一“陣營”。以復旦大學為例,2021年推出《博士研究生培養分流退出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博士生資格考試中評定等級為“通過”的博士生數不高于同一批次參加考試學生總數的90%(意味著至少有10%不通過),且補考結果仍為“不通過”的博士生將予以退學。分流機制的存在,將篩選出不適合做研究的博士生,使其“中途下車”。
嚴審學位論文,把好“出口關”
加大論文抽檢力度、降低查重比例的上限值、實行導師學位論文質量負積分制……高校一系列措施旨在嚴控研究生畢業論文質量。
如廈門大學自2020年起,將研究生學位論文“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由“須低于20%”調整為“須低于10%”,論文去重要求更加嚴格。《西安交通大學關于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保障的若干意見》指出:導師指導的學位論文被確定為“問題論文”的,會對導師記錄相應的負積分;各學院所管轄導師每記-1分,按所涉及的研究生類型和層次扣除1個博士或3個碩士招生計劃,足以可見懲罰力度之大。
近十多年來,研究生退學現象在各大高校時有出現,猶如警鐘長鳴,促使我們深入探究其原因。
在這背后,或許是學生個體未充分評估自己的興趣和能力,讀研只是盲目跟風;亦或是導生矛盾激化、學業壓力倍增等諸多客觀因素使研究生們不堪重負。
無論如何,規避研究生退學風險,必須有賴于個體、學校與社會三方的協同努力。只有構建起貫穿學業全程的動態評價與支持體系,才能提升研究生教育的整體質量與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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