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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葉偉民
寫作時,有些字最常見,例如“的”。加修飾、表從屬等都用到它。但我們容易忽略一點:它也可能是文筆稀釋劑,擾亂你的文氣。
1996年,作家余光中在《論的的不休》一文中,就稱之為“與喋喋不休差不多的文病”。他直言:
少用“的”字,是一位作家得救的起點。
這個鍋也不能完全甩給“的”字,只因它兼差實在太多了:
形容詞后要用它,如:快樂的孩子;
從屬關系后要用它,如:我的家;
句末判斷要用它,如:你是對的;
子句里要用它,如:你剛才罵的那個人,是我朋友;
表身份也要用它,如:開車的,跑步的。
加上現在“的地得”不分的壞習慣,這樣一來,難怪“的的不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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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思的是,余在另一篇文章《白而不化的白話文——從早期的青澀到近期的繁瑣》中,不留情面地懟了朱自清,說其《荷塘月色》中太多“的的句”。例如:
月光是隔了樹照過來的,高處叢生的灌木,落下參差的斑駁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卻又像是畫在荷葉上。
余也是可愛,一點都不給前輩面子,評論道:“短短一句話就用了七個“的”,文筆這么冗贅,哪里稱得上范文?”
余老啊,這可是我們小學時要全文背誦的名篇呀,要不要懟得這么直接?(當然,現在回看,我認為您是對的。)
余光中不光懟,也給了優化版:
月光隔樹照過來,高處叢生的灌木,落下參差而斑駁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楊柳彎彎,稀疏的倩影卻又像畫在荷葉上。
減少不必要的“的”,確實讀起來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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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
承接余老的修改案例,我們能大致得出,減少“的字病”可遵循以下四條規則:
1、減少不必要的判斷句
如“月光是隔了樹照過來的”,可改為“月光隔樹照過來”。
2、少連用形容詞
如“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卻又像是畫在荷葉上”,拆開過長的主語,變主謂結構“楊柳彎彎”,倩影是后一句的主語,后移變“稀疏的倩影卻又像畫在荷葉上”。
3、表從屬關系,不必處處用“的”
例如“我的爸爸”“我的家”,有時候用“我爸爸”“我家”也可以,不必處處用“的”。
4、正確使用“的地得”
名詞前用“的”,動詞前用“地”,形容詞前用“得”,別偷懶都用“的”了。
最后再說一句,少用,而不是刻意不用。適當降低“的”字的出現頻率,文筆會變好,各位不妨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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