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一學生在校墜樓后已昏迷月余 公安及教育部門介入調查)
封面新聞記者 喻言
近日,江蘇蘇州網友在社交平臺反映,自家孩子在校考試期間突發墜樓事故,目前仍在醫院重癥監護室救治。
12月26日,墜樓學生小陽(化名)的姐姐衛女士向封面新聞透露,小陽重傷昏迷至今已有一個多月,“首要任務是全力救治孩子,同時也希望能了解小陽墜樓的真相。”
蘇州市相城區教育局回應,事件情況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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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陽在醫院治療
考試期間墜樓 家屬:事發前老師曾找他談話
衛女士告訴封面新聞,小陽今年17歲,就讀于相城中等專業學校電子商務專業2年級。事發時間為11月22日,小陽所在專業正進行期中考試。
衛女士稱,小陽在墜樓前曾被班主任叫至辦公室談話,隨后情緒低落地走出辦公室。在教室停留約一個半小時后,于10時許的課間墜樓。
“我們不知道談了什么,但出來的時候他一直在哭。”衛女士強調,由于辦公室沒有安裝監控設備,家人也無法得知談話的具體內容與方式。
最令家屬難以接受的是,小陽在墜樓前在走廊上徘徊、試跳后搬來一個凳子,然后跳了下去。“他不是突然跳下去的,他思考、猶豫了很久。”衛女士哽咽說,事發地點位于教學樓3樓走廊,屬于教師、學生日常走動的區域。
小陽墜樓后,被緊急送往當地醫院進行救治。在接受顱腦、腰椎等重點部位的手術后,至今仍處于昏迷狀態。
“距離事發已經有一個多月了,雖然小陽的醫療費不用我們自己承擔,但我們更想知道的是,他在辦公室經歷了什么才會有輕生的念頭。”衛女士十分疑惑弟弟“為何走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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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江蘇省相城中等專業學校 圖源學校官網
教育局回應:已介入調查
事發后,蘇州市相城區公安、教育等部門介入調查,但具體調查結果尚未公布。
“事件情況還在調查中,而且現在小孩還在醫院里搶救。在孩子醒來之前我們不要去妄加判斷,最主要的還是當事人的說法。”蘇州市相城區教育局職社科工作人員表示。
相城中等專業學校的工作人員也向封面新聞透露,事情的具體情況仍不明晰。“具體的調查進展我們目前并不清楚,此事由學校相關領導負責處理。”該工作人員稱會將記者的訴求反饋給負責領導,待領導回復后告知記者。
此外,衛女士還表示,事發后,校方未曾主動聯系家屬說明情況,僅通過教育系統協調醫療資源。他們家屬認為當前首要任務仍是全力救治小陽,視情況依法提起訴訟,亟需查明孩子在校的遭遇真相。
據相城中等專業學校官網顯示,該校是蘇州市相城區唯一一所集中高職學歷教育、技術技能培訓、技術推廣、技能鑒定為一體的直屬公辦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4000多人。
延伸閱讀
與同學起沖突后被建議休學,14歲男生跳樓身亡,法院判學校擔責15%
想兒子了,袁女士就讓丈夫陪自己去殯儀館,摸一摸裝著兒子骨灰的那個小盒子,旁邊放些他生前愛吃的零食。
兒子小柳原是柳州第二十二中學的一名初二學生。今年2月的一天,小柳在學校跟同學發生糾紛,其間用筆劃傷了同學。事后,袁女士趕到學校,班主任給出休學建議。那天下午,小柳隨她離開學校后,站到了小區樓頂,最后跳樓身亡。
事后,小柳家人將學校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學校對因其教育管理失職造成小柳自殺身亡一事賠禮道歉,并賠償相關經濟損失。近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學校承擔15%的責任,由學校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15萬余元。目前,家屬已提起上訴。
【悲劇】
“ 一切都發生得太快了”
“ 一切都發生得太快了。”悲劇發生10個月后,坐在紅星新聞記者對面,蒲先生仍不斷重復著這句話。
今年2月19日下午4點22分,正在工地干活的蒲先生接到兒子小柳打來的電話:“老爸,我想請假一個禮拜。” 兒子一開始沒說具體原因,后來才說在學校出了點兒事。掛了電話,蒲先生讓妻子袁女士去學校。
一審法院判決書披露了當天下午發生的事情:下午歷史課上,小柳認為同學李某模仿其咳嗽,兩次走到李某身邊,并對其進行擊打。小柳第二次離開座位并擊打李某(化名)后,歷史老師出言予以制止。約3分鐘后,小柳用眼鏡盒砸向李某,兩人發生對峙。歷史老師再次出言予以制止。此后課堂紀律恢復,老師繼續上課。下課后,李某走到小柳身邊,扶著小柳肩膀與其說話。約半分鐘后,小柳站起來與李某相對,雙方手部互相拉扯。接著,小柳將其右手所持的一支筆劃向李某額頭,李某立即用手捂住頭部。有兩個同學將小柳拉開,李某用手錘了小柳的頭部,還用腳踹了小柳一腳,李某后被同學擋開……
袁女士回憶,因為傷了人,班主任建議兒子休學,自己說需回家商量,但同意給兒子請假一周,先帶兒子回家。回家途中,袁女士數次停留跟兒子交流,她說當天沒批評兒子,只是安撫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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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柳在寫作業
路上,袁女士又給丈夫打電話,走過一個岔路口后才發現兒子沒跟上來。想到兒子可能從另一條路回家了,她在電話里跟丈夫說兒子不見了,然后快步往家里走。蒲先生只好提前收工,回家途中一直撥兒子的手表電話,沒人接。
10分鐘后,兒子回撥過來。“他(兒子)就說在小區樓頂,要自殺。”蒲先生回憶,兒子當時語氣平靜,他讓兒子不要嚇自己,兒子說“我不是開玩笑的”。當袁女士得知消息跑上樓頂時,兒子小柳已翻過圍墻,站到外側平臺上。
“兒子,快過來,媽媽帶你去吃好吃的。”袁女士帶著哭腔求兒子,但兒子沒聽。一直跟兒子保持通話的蒲先生聽到兒子跟媽媽說:“我要等到見老爹最后一面。”
終于,蒲先生趕到了小區,快速沖到樓頂。但兒子仍不愿回來,嘴里念叨著:“我沒有書讀了,以后怎么辦。”蒲先生只讀了中專,他試圖用自己人生經歷安撫兒子,但兒子說他“轉移話題”。
緊接著,便發生了蒲先生這一生最痛苦的一幕:兒子把電話手表扔在地上,跳了下去……
后經搶救無效,小柳不幸身亡。坐在沙發上的蒲先生紅著雙眼,聲音嘶啞:“我真不敢想象,他當時跳下去該有多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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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柳跳樓后經搶救無效去世
【孩子】
曾被診斷為“抽動穢語綜合征”
蒲先生說,這不是兒子第一次被建議休學。
蒲先生回憶,他曾四次被叫去學校,其間老師也有過建議兒子休學,兒子有時會在家里短暫休息幾天后再回校繼續讀書。
蒲先生承認,兒子有時會控制不好情緒,被人招惹時易發火。老師在接受警方的詢問筆錄中也提到,小柳情緒平時比較容易激動,脾氣上來了容易用板凳砸別人,或者用書砸別人,上課時吃東西、畫畫等,有時會自言自語,說臟話,頭部會抽動,對別人豎中指,但癥狀沒發作時就沒什么異常。蒲先生解釋,兒子用板凳砸人只有一次,當時是一同學跟兒子發生矛盾,用板凳誤傷了另一同學。
2024年3月27日,蒲先生帶兒子看心理門診被診斷為“抽動穢語綜合征”。病例顯示:需持續門診治療,目前病情一般,思維連貫,有壓力因素,情緒不夠穩定,遇事緊張,有奇怪的行為舉止,有積極的上學意愿。建議繼續正常上課學習,根據情況定期復診,注意溝通,避免過度刺激。
蒲先生將兒子的病歷發給班主任。一審判決書中提到,班主任曾多次組織班干部談話,要他們注意小柳情緒波動情況,及時通知老師,并引導班上同學關心、幫助小柳,友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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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柳生前照片
兒子去世后,蒲先生發現兒子手機里有幾段錄音,“其中有一段大意是老師說他極端”。
不過,班主任在警方詢問筆錄中否認說小柳極端,“因為我知道他的情況,我不可能跟他說他極端,我連罵都沒有罵過他”,他否認事發前說過讓小柳休學或轉學,只是建議家長帶小柳去醫院檢查一下。
蒲先生說,他當天曾給班主任打電話希望不休學而是給兒子換班,但被拒絕了。
【判決】
認為學校存在管理瑕疵,擔責15%
事后,蒲先生和家人將學校及學校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到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學校對因其教育管理失職造成小柳自殺身亡一事賠禮道歉,并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認為,小柳雖不是在校期間受到人身損害,但其系離校后短時間內發生墜樓。根據監控視頻,未發現其離開校園后發生其他足以致使其跳樓的事件發生,考慮到其未成年身份及具有特殊疾病的情況,結合當事人陳述,應認定本案損害原因與校內師生的行為具有關聯,而損害后果在校外發生。小柳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自主的行為能力尚未全部形成,且其自身具有“抽動穢語綜合征”,屬于特殊的人群,而學校與其具有管理與被管理、教育與被教育的特殊關系,學校的教育管理行為對其具有較大影響。本案的實際損害后果雖是小柳跳樓的行為直接導致,但在其實施該行為之前,發生了其在校內與他人發生沖突、老師通知家長及進行處理等事實,以上事實均會對小柳的后續行為產生直接影響,不能僅以小柳系自殺而認定學校不承擔責任。
法院認為,小柳患有“抽動穢語綜合征”,其表現為易激惹,學校老師應當對其情況予以特別注意,當天歷史課上的沖突,老師在教室中而未能及時發現阻止,存在一定的管理瑕疵。在小柳做出劃傷同學的行為后,學校在尚未對其各項情況進行綜合判斷,老師亦未查看監控錄像等證據的情況下,直接向其家長或本人提出休學建議,易被理解為以休學作為懲戒手段,從而引起學生心理失衡。故學校作出的有關休學建議存在不當。結合小柳的特殊情況,該不當行為應當認定為與本案損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但學校僅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其行為并非造成本案損害后果的主要原因。事發時小柳已年滿14周歲,應當預見跳樓產生的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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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認為學校作出的有關休學建議存在不當
法院酌定由學校承擔15%的責任。同時,學校承擔責任的方式應與其過錯相適應,本案中學校僅存在管理瑕疵,故對家屬要求學校公開賠禮道歉的訴請不予支持。最終,一審判決學校承擔15%的責任,由學校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家屬15.7萬元,駁回其他訴求。
關于小柳生前是否遭遇校園霸凌,法院認為,李某在歷史課上與小柳發生沖突并非先動手一方,下課后兩人發生沖突時,周圍同學在李某額頭被劃傷的情況下進行勸阻拉架,不能認定為對小柳實施了毆打霸凌。相關錄音中,同班同學并未陳述親歷得知小柳被霸凌,往屆同學身份無法查實,其陳述也顯示有關霸凌的信息為從他人處得知。同學廖某的陳述雖有“嘲笑”表述,但其稱嘲笑的對象為“不文明行為”,僅憑該陳述不足以認定為霸凌。而現有證據顯示學校進行了多次的反霸凌教育,公安機關的兩次調查結論亦認定不存在校園霸凌。因此,法院認為憑本案證據不足以認定存在校園霸凌。
【失獨】
稱正在醫院嘗試試管嬰兒
目前,蒲先生和家人已提起上訴。
蒲先生和妻子認為,兒子此前被診斷為“抽動穢語綜合征”,學校老師對兒子的特殊情況是知情的,但并未引起重視,事發當天未仔細調查了解事發全部經過,作出讓兒子休學的決定。這對夫妻認為,這是“直接導致兒子情緒崩潰的直接原因”。
兒子離世后,袁女士辭了工作。她以前在商場上班,兒子常來接她下班,母子站在一塊兒,她個頭還夠不到身高1米7兒子的肩膀,同事們總是喜歡跟這個胖嘟嘟的大男孩打趣:“你又來接你姐姐(媽媽)下班呀。”兒子會害羞地笑笑。
在袁女士眼里,兒子孝順,對鄰居也有禮貌,雖然成績一般,但學習態度很好,考慮到兒子的病情,她和丈夫對兒子的學習要求不高,只希望兒子能健康平安,兒子曾說過被同學取外號或嘲笑,他們也跟老師提過,老師說會批評其他學生。蒲先生也勸兒子多忍一忍,有些事忍一下就過去了。
袁女士和丈夫蒲先生都來自四川農村,小時候家里經濟條件都不好,總希望給兒子最好的。蒲先生曾是一名留守孩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和哥哥基本在外婆家長大,他上五年級后才被母親帶到廣西柳州上學,后來中專畢業也留在廣西工作。十多年前,一家人靠打工總算在柳州買房,算是在他鄉扎根。原本,他們計劃年底再買一套房子給兒子備著。
兒子去世后,袁女士取下了手鐲,那是兒子用壓歲錢給她買的。“他自己喜歡吃零食,貴了都舍不得買,但對我這個媽媽很大方。”袁女士紅著眼睛說,她曾給兒子買了100多元的牛肉干,兒子很高興,但又覺得太破費,“媽媽,你只給我買一點點,我嘗嘗味道就好啦。”他又問:“媽媽,你為什么對我這么好啊?”袁女士說:“你是媽媽的寶貝呀,我要把我小時候沒吃過的東西都讓你嘗一遍。”
袁女士說,兒子以前總說希望有個弟弟或妹妹,但自己身體不好,覺得有兒子就夠了。現在,她和丈夫正在四川一家醫院嘗試試管嬰兒,“但醫生說成功率比較低”。
袁女士常夢到兒子,醒了后,她就讓丈夫陪她去殯儀館,帶上兒子生前愛吃的零食,摸一摸裝著兒子骨灰的骨灰盒。
夫妻倆已決定,等后續事情處理完,就帶兒子的骨灰回四川老家,葉落歸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