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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專程到申請執行人小唐家中進行回訪,并為其送上48萬余元賠償款支票。看到小唐臉上綻放出久違的笑容,法官懸著的心也終于放了下來。而這張支票的背后,是一起工傷賠償案件,法官多方努力,為這場長達5年的工傷賠償維權畫上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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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伙意外工傷致殘,用人單位拒絕賠償
2021年7月,剛剛20歲出頭的小唐在重慶某模具公司從事鉗工工作時,不幸被沖壓機壓傷左手,喪失了部分勞動能力,經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鑒定為六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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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家庭的頂梁柱,小唐受傷后,一家人的生活面臨困境。可偏偏該公司沒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出事后還百般推諉不愿賠償。2023年7月,小唐申請勞動仲裁。經勞動仲裁裁決及法院一審、二審,用人單位需支付小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各項費用58萬余元。但判決生效后,該公司遲遲未支付賠償款,小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
公司老板消極回避,案件執行困難重重
接到執行案件后,法官第一時間將該案納入重點涉民生案件清單進行攻堅。可案件執行卻接連遭遇障礙:公司債務纏身,廠房、設備均已抵押且被另案查封,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公司負責人屢屢回避,態度消極。
面對重重困難,法官多次前往公司對負責人進行約談。在法院的督促下,該公司與小唐達成和解協議,但在支付了9萬余元后,公司負責人便以經營困難、無力支付為由,未再繼續履行。
三
不辭辛勞多方奔走,暖心執行守護民生
經法院核查,發現該公司確已牽涉多起執行案件,生產經營難以為繼,到2025年上半年已停產倒閉,其他債權人正在申請拍賣廠房和設備。
經法官多方奔走協調,其他債權人一致同意從拍賣款中優先向小唐兌付剩余的48萬余元賠償款。法官第一時間將好消息告訴了小唐,并為其開辟了綠色領款通道,專程到他家中送去了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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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小唐家中進行回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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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上賠償款支票
收到等候五年的賠償款,小唐與家人激動不已,連聲向法官道謝。第二天,法官收到了小唐寄來的錦旗和一封感謝信,字里行間充滿了對未來的希望。
▲小唐寄來的錦旗和感謝信
為勞動者依法繳納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未依法參保的用人單位,一旦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需自行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若拒不履行工傷賠償義務,人民法院可對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進行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津法君在此提醒所有用人單位,勞動安全不可忽視,工傷保險切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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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胡志、何靜
攝影:吳京烝
編輯:“法庭內外”新媒體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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