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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功夫》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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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法務,新春有喜!
2026年2月24日——也就是春節假期結束后上班首日,小米法務部發文稱,訴自媒體賬號“AutoReport汽車產經”侵權一案,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在多個網絡平臺傳播事實核查不足、“張冠李戴”、明顯貶損的內容,侵害小米公司名譽權,損害小米品牌聲譽,判令被告刪除侵權內容、公開賠禮道歉并向小米公司賠償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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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from 紅星資本局
據權威媒體報道, 此前小米法務部多次發文宣布勝訴并獲賠的消息。 比如,2024年8月28日發文稱,訴微博用戶“小蒜苗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一審判決獲賠56595元;2025年5月13日發文稱,訴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業詆毀一案勝訴,獲賠55萬元; 2025年5月14日發文稱,訴自媒體“民之力”(又名“網絡一兵”)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一審獲賠6萬元。
作為全村最懂法的豬肉佬(村里總共兩個豬肉佬),T先生覺得,作為規模宏大、成熟穩重的大廠法務部應該知道,一宗官司,在有生效判決之前是存在變數的。一審判決后,被告可以上訴;二審(終審)判決出來了,在執行的過程中被告還可以申請再審。在判決生效之前,被告仍是無罪之身,仍處于“涉嫌”階段。
一宗官司,蓋棺定論后再公布最公平。T先生覺得,作為大廠法務部,一審判決出來就大肆宣傳,多少顯得有些輕佻。非要這樣的話,二審判決如果有變化,小米法務部會繼續公布嗎?再進一步,那些輸了官司,會公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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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自媒體,賠款500萬元。批評小米公司的自媒體運營者,你們被嚇尿了嗎?
T先生的觀點是,大可不必。
小米公司的電動車有沒有問題?當然有。
小米公司的電動車有沒有免于輿論監督的特權?當然沒有。這一點,小米法務部是確認的,“我們歡迎并接受社會各界的批評、建議與監督”。
法務部聞名遐邇的小米公司,每年投訴多少次自媒體、打多少場官司、報多少次警,以小米公司公布的數據為準;未被受理的投訴有多少,投訴、官司、報警被受理后獲勝、失敗的比例各是多少,仍然以小米公司公布的數據為準。
其中一篇10萬+的文章。
對于雷軍以及小米公司,本號長期沉迷于自發無償提供輿論監督服務。近兩年依法依規發布的數十篇相關文章里,10萬+的文章都有好幾篇。目前還沒被起訴過,也沒被抓過。在今日頭條收到過一次投訴——還是一次破綻百出的亂投訴。對于那次投訴,本號矩陣同步發布《小米投訴人員,給我滾遠一點》一文公開進行嚴厲駁斥。今日頭條也發出了這篇文章。
在戰略上,要藐視小米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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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術上,要重視小米法務。
一家企業,一個產品,問題再多,公開進行輿論監督,提出批評建議,要有根有據,要膽大心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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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小米招聘的法務崗位。
一篇文章,你說小米電動車十個問題,九個站得住腳,但如果有一個問題是憑空想象或無中生有,打起官司來恐怕也是要輸的。
自媒體自帶媒體屬性,要敢于、善于承擔社會責任,履行好輿論監督功能。不管小米法務部各項業務的成功率是高還是低,任何一家自媒體,都應該避免自己成為犧牲品。
對于雷軍和小米公司,T先生的打算是——
輿論監督不會停
但要避免賠付哪怕一分錢
參考資料
小米招聘官網
2026年2月24日北京日報
《開工首日,小米法務部宣布:勝訴,獲賠500萬元》
2026年2月24日紅星資本局
《小米起訴自媒體一案勝訴 “AutoReport汽車產經”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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