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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最近網上各種對羅翔的圍攻,我好像看到了某種宿命般重復的端倪。
重復,重復,再重復……
那些對智識的圍攻、對理性的踐踏,難免會心生萬事皆虛的頹喪。
畢竟,反智可不止情緒的宣泄,有時連理性和邏輯的普及,都顯得有些枉拋心力。
昨天,無意刷到羅翔的年終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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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搜索了一下原稿,他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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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句話是這么說的:
偶像之所以偉大,是因為我們都跪著。
便是這個道理。
寫到這,想起王朔曾寫過的一句話,分享一下:
“拜鬼和信神,都是迷信權威相信順從能沾上光的老實人。”
捫心自問,人,究竟要怎樣地活過平生?
轉顧周邊的現實,總有人殷勤地尋找著某種依憑,掙扎于泥涂,在偶像的所謂神跡與許諾中填溝轉壑。
他們前仆后繼地為虛幻的敘事獻祭,最終籍籍無名,仿佛未曾于此世往還。
照王朔的意思,人需要偶像,本質上是需要一種標準答案。
只要順從這個答案,就能免于選擇的恐懼,只要依附于這個偶像,就能分得一份沾光的幻覺。
在這種語境下,偶像本身就是被物化了的。
當然,我想這里也有另一種視角:
偶像作為工具,其目的性、指向性本身便是預設好的。
偶像或許從未真正地、主觀地利用過眾生來實現其私人的目的,相反,它是通過某種教義的普及,賦予了人們一套現成的邏輯,讓眾生在看似追逐偶像的過程中,實則是在試圖錨定并實現他們——造神者自己的私利。
凡所有相,皆為人造。
偶像、教義、標準答案,這些都是他人為了實現自身目的而拋出的餌。
當然,思考本身是痛苦的,尤其是當我們要面對人性的幽暗與社會的復雜時。
于是,造神者們應運而生,他們精心鍛造出一個偶像,并在其身上附加了一套嚴絲合縫的教義,這套教義像是一套預裝的系統,它告訴眾生:
什么是絕對的對,什么是絕對的錯。
但世事無絕對,眾生在追逐偶像時,自以為是在追求某種高尚的目的,實則是在接受造神者的格式化。
當人們套用這套現成的邏輯去生活、去爭吵、去圍攻他人時,他們實際上是在無意識地維護造神者的利益。
造神者不需要親自下場,他只需要分發邏輯,剩下的,眾生會自覺自愿地完成。
要我說,他們不過是神途中的一粒沙。
沙礫堆積成了道路,供那些收割者馳騁、踐踏。
沙礫本身,在不斷的踩踏與摩擦中,終將磨成粉末,消散于風里。
再提提兩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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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圍攻者來說,德肖維茨成了一個絕佳的攻擊支點,本身,在反智的土壤里,人們不具備剝離觀點與人格的能力。
什么是非黑即白的二極管思維?
如果你引用了他,你就是他的人,如果你推崇他的理論,你就要為他的私德背書。
本身,羅翔只是在法學語境下引用觀點,從未提及德肖維茨是其偶像。
但在那套邏輯里,引用即等于站隊,羅翔多次在公開場合援引德肖維茨的法學觀點,這種援引在他們眼中便被自動升格為一種精神捆綁。
誠然,被指控并不等于定罪,法律的程序正義要求我們在真相大白前保持克制。
再者,就算德肖維茨在私德上真的跌入深淵,他在法學理論上的建樹也并非可以被一筆抹殺。
邏輯的歸邏輯,私德歸私德,人性的歸人性。
無論是德肖維茨還是羅翔本人,都是具體的、有缺陷的人。
但可惜,跪著的人不想要一個真實的凡人。
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部分人如同藤蔓尋木一般,必須依附于某種幻象方能直立。
要他們建立屬于自己的邏輯錨點,不為沾光而順從,不為安全而依附,對于他們而言,猶如登天之難。
當一個人無法通過獨立的思考確證自我時,他便會不可避免地、無可奈何地滑向世俗的泥潭。
在那個泥潭里,生存的邏輯被簡化為站隊、利誘與盲從。
他們失去了作為獨立個體的坐標,只能在造神者預設的格式化程序中尋找廉價的歸屬感。
這不僅失去了真理,更失去了作為人的高貴性靈。
俯首的人群無法仰望星空。
承認德肖維茨或羅翔,甚至任何偶像是具體的凡人,本質上是在承認我們自己也是具體的凡人。
這種承認,才是打破造神邏輯的第一步!
結尾,再分享王朔的另一句話:
“經過很多年,我不再相信別人了,特別是那些有崇拜者鼓吹的人。我相信崇拜者是世界上最沒價值的一些人,崇拜是世界上最壞的一種精神狀態,很多本來還不錯,還有些意思的人都是被崇拜和崇拜者變成眾目睽睽下的傻剝衣的。”
不隨風氣而靡,不為物欲而遷,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胖胖要說的,僅限于此,或者說,僅敢表達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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