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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羅翔的評論區炸了。自愛潑斯坦案第二批文件解封以來,無數網友涌進他的B站賬號,用整齊劃一的“羅老師好”刷屏,追問同一個問題:“您那位美國偶像,在愛潑斯坦名單里出現了一百三十多次,您怎么看?”
這場“逼問運動”聲勢浩大,以至于羅翔清空微博、退出抖音的舉動,被一些人嘲諷為“夾著尾巴逃跑了”,可我想問的是,我們為什么要逼著羅翔評論愛潑斯坦案?
表面上看,邏輯鏈條很清晰,羅翔曾在課堂和著作中多次引用哈佛法學教授艾倫·德肖維茨的觀點,將其奉為西方法治的標桿,而德肖維茨在愛潑斯坦案中,既是主導輕判協議的辯護律師,又被多名受害者指控參與性交易,名字在文件中出現137次。于是,一個三段論悄然成型,羅翔崇拜德肖維茨,德肖維茨卷入丑聞,所以羅翔必須表態。但這個邏輯真的成立嗎?
第一個問題,學術觀點的價值,是否取決于提出者的道德純度?如果這個標準成立,那我們今天能讀的書恐怕所剩無幾,盧梭寫過《愛彌兒》,卻把自己的五個孩子送進孤兒院;培根談知識就是力量,卻因受賄被議會彈劾;海德格爾的哲學影響深遠,卻曾是納粹黨員,一個人的學術貢獻和個人品行,從來不是可以簡單畫等號的。
德肖維茨當然可能是個道德敗壞的人,但這并不意味著他所有關于程序正義、辯護權邊界的論述都自動淪為垃圾,正如有評論者指出的:“如果一個人的研究一旦被證明存在個人污點就要被全部作廢,那人類知識體系幾乎無法正常延續。”羅翔當年引用德肖維茨,引的是他的學術觀點,不是他的私德,更不是他對愛潑斯坦案的辯護。
第二個問題,沉默,一定是心虛嗎?輿論場似乎默認一個規則,熱點事件來了,名人必須表態,不表態就是“夾著尾巴逃跑”,可對于一個法學教授來說,面對一個他國尚未結案的司法案件,面對一個自己曾經引用過的學者,他能說什么?
說德肖維茨是好人?事實顯然不允許,說德肖維茨是壞人?那當年引用他觀點的自己算什么?說他學術可取而人品卑劣?這種“既……又……”的復雜判斷,在“你站哪邊”的二元世界里,注定兩頭不討好。
羅翔的沉默,或許不是回避,而是他發現:,有些話,說了不如不說, 在這個人人急著站隊、急著表忠、急著把一切復雜問題簡化成立場選擇題的時代,一個告訴你“事情沒那么簡單”的人,注定是討人嫌的。
第三個問題,我們逼問的到底是什么?表面上看,是逼羅翔評論一個美國案件,但更深層的,是一種“立場確認的焦慮”。羅翔長期以來扮演的角色,是那個用專業和幽默讓普通人理解法律的人。他講吉林浮橋案,講高鐵互毆案,強調程序正義、弱者權益,他的粉絲喜歡他,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在國內熱點事件中“敢說話”。
可現在,當他的偶像卷入丑聞,當他自己可能面臨“雙標”質疑時,粉絲們需要一個表態來確認,你還是我們認識的那個羅翔嗎?你的立場還“正確”嗎?這種確認焦慮,最終匯聚成評論區里排山倒海的“羅老師好”。可問題是,一個法學教授的價值,難道要由他對萬里之外某個爭議人物的態度來定義嗎?
第四個問題,我們是否太急于“審判”?愛潑斯坦案的細節確實令人發指,涉及未成年人性剝削、權貴庇護、司法腐敗,三百萬頁文件里寫滿了“吃人”,面對這樣的罪惡,憤怒是正常的,追問是應該的。
但這種追問,應該指向案件本身,指向那些真正涉案的權貴,指向那個允許罪惡持續數十年的系統,指向“當資本與權力結合到足夠深的程度時,制度、法律、輿論這些‘制約機制’的實際作用邊界在哪里”,而不是指向一個萬里之外的中國法學教授。把對一個美國驚天丑聞的憤怒,全部傾瀉在一個“曾經引用過涉案者觀點”的中國人身上,這是不是找錯了靶子?
說到底,羅翔只是一個普法者,不是道德裁判官,更不是美國司法的發言人,他曾經引用德肖維茨,不代表他認同德肖維茨的一切;他現在選擇沉默,也不等于“夾著尾巴逃跑”。我們逼他評論,究竟是想聽他剖析案情,還是只是想看他站隊表態?是想了解真相,還是只是想完成一場道德圍獵?
羅翔曾經把正義比作一個完美的圓,說我們永遠畫不出完美的圓,但仍然要努力去畫,現在,這個努力畫圓的人停下了筆,不是因為圓畫錯了,是因為周圍的人已經把圓規踩碎,舉著歪歪扭扭的線條高喊:這才是圓!
他看了一眼,放下筆,走了。這叫逃跑嗎?這叫你們贏了。 你們贏了,所以這個廣場上,從此只剩下歡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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