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新這位視頻博主,是在支持老美女的時候進入我的視線的,當時他成功讓我想起了一句話: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為什么呢?因為他支持老美女的觀點,說中國發明了汽機,但舉出的證據卻是傳教士南懷仁在康熙的朝堂上制造蒸汽機,為此他拿出一本書,名為《康熙的紅票》。
你說有多可笑,南懷仁在康熙朝堂上制造出一臺蒸汽機,這能叫中國人發明蒸汽機嗎?而且老美女說的是中國明朝發明蒸汽機,也不是清朝呀?
這個志新,等于是證明了蒸汽機既不是明朝時發明的,也不是中國人發明的。所以我說,他讓我想起了上面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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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志新又來搞笑了——我有點納悶,為什么這樣的人還有那么多人熱捧呢?居然很多人夸他講得好。
近期,因項立剛說中國法律界要清理,以及由愛潑斯坦案引發的對羅翔的攻擊,極端民族主義情緒又殺向了法律界。
志新這種吃民族主義情緒的也把嘴插了進來,但他卻根本不具備評論這個問題的水平,只不過在胡扯中帶情緒帶節奏而已。
在這期談法律的視頻里,志新充分顯示出自己那嚴重缺乏邏輯而只顧調動情緒的特點。來看他這可笑的說法。
志新拿起兩個東西比劃,說一個是法律,一個是道德,在這二者之間有一個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如果是偏向法律一點點,窮人老百姓就遭殃一點點,如果要是偏向道德一點點,窮人老百姓就好一點點,而“那幫家伙總希望偏法律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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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比劃得有模有樣,可是我斷定,如果問他,什么樣的法律是偏道德一點點,什么樣的法律是偏法律一點點,他絕對張口結舌,啞口無言。
如果再問他,既然偏向道德一點點咱們窮人老百姓就能好一點點,那為什么不使勁偏,完全偏向道德,不就是對窮人老百姓最最有利了嗎?他肯定問自己是誰。
很多人支持他,只不過是條件反射一般,被他說“窮人老百姓”給帶起了情緒,根本沒去細想一下,法律中哪有什么偏道德或偏法律的平衡點。法律就是法律,道德就是道德,這是兩個層面、兩個范疇的東西,不可攪和在一起。
法律固然要維護道德,維護公序良俗,但那是以法條的形式去規定的,而且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是客觀的社會觀實決定的,并不是可以任意調節的,根本不存在什么朝哪邊偏一點的問題。
道德在高位,引導人往高處去。法律在下位,阻擋人掉下去。
法律不干涉私人道德,只要不傷害他人,不破壞秩序,個人怎么活,信什么,選擇什么,法律都不會干涉,即對于公民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
另一方面,道德也不能綁架法律,不能把道德變成法律,強行限制別人,或者強制別人服從。比如給老人讓座,就是道德調節的,而不是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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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外力起作用,具有強制性與懲罰性。而道德是內力起作用,具有自主性與表揚性。法律管底線,不許害人。道德管高線,自愿向善。
二者各管各的。法律不因道德憤怒而擴大懲罰,道德也不會因法無禁止就放棄是非。比如,對于人販子,公眾怒欲其死,但法律不會判死刑,而法律沒有規定必須給老人讓座,但有德者仍會主動讓座。
所以,二者之間哪有什么平衡點?沒有什么偏向道德的法律,也沒有什么偏向法律的法律。道德就是道德,不會下降;法律就是法律,不能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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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講窮富,不講強弱,只講法條、邏輯、證據。
以前出現過弱者有理的亂象,比如行人闖紅燈司機也擔責,還有校鬧醫鬧問題,誰鬧誰有理,如今都因為引發公憤而被改正了,現在要求依法審判,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法律不再和稀泥。
志新用“窮人老百姓”來煽動情緒,可是有一個基本的邏輯就是,并不是窮人就更有道德,并不是富人就更缺德,道德與窮富之間沒有必然聯系。志新把“窮人”掛在嘴邊,明顯是煽動仇富。后面志新又說法律的階級立場,也是這個目的。
據馬克思學說,法律固然有階級立場,但這是指總體框架上確立的服務方向,要為統治階級服務,維護階級政權的統治,但這卻與窮富無關。
窮人是人民,富人也是人民;員工是人民,老板也是人民;忠臣孝子是人民,奸夫淫婦也是人民。他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誰違法犯罪誰受懲罰。奸夫淫夫沒殺人,不會被槍斃,忠臣孝子殺人了,也得槍斃。這就是法律的公平正義。
假設按照志新的意思,可以理解為把法律底線提高到道德的層次,奸夫淫婦判死刑,那又如何就對窮人有利了呢?窮人沒有七情六欲?難道只有富人好色嗎?以前通奸有罪,抓到的沒有窮人嗎?
所以我說,志新就是來搞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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