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區發布了《2026年通州區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
根據區委區政府對交通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依據市級行動計劃和市區重點工作,擬定2026年區級行動計劃,共分五大類、97項交通綜合治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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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堅持規劃引領,
提升交通與城市融合深度
1.落實《進京綜合檢查站形象標準設計導則》,圍繞外觀形象統一、標志標識規范、功能布局優化三項核心任務開展整治與建設。開展應寺、永樂等第二批進京檢查站優化提升。
2.引入大廠至軌道交通6號線潞陽站進京公交。
3.引入天津武清至通州進京公交。
4.加快通運東路中段建設。
5.加快兆善大街建設。
6.推動運河商務區通燕高速節點改造前期研究,為工程開工建設提供條件。
7.完成通燕高速與東六環快速聯絡線多規及選域意見、立項、土地批復等手續,為工程開工建設提供條件。
8.配合完成六合橋征拆等工作,為京榆舊線下穿東六環節點改造提供條件。
9.配合優化涌翠東路(運河東大街—東古城街)、涌翠西路(運河東大街—兆善大街)、臨鏡路(運河東大街—兆善大街)、覽秀東路等道路交通組織,推進單行改雙行。
10.優化通濟路(運河東大街—云帆路)公交專用道。
11.基本完成京秦高速公路(機場二高速—六環路)施工場地移交,完成樹木伐移、征地手續組卷上報等工作,為推進工程建設提供條件。
12.啟動東發帶南段征拆等工作,為工程開工提供條件。
13.推進完成姚家園路東延(機場二高速—通順路)樹木伐移及拆遷工作并移交場地,完成征地手續組卷上報等工作,為推進工程建設提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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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打通潞苑南一街、上碼頭路、貢院街、宋莊文化區西路等一批“斷頭路”,實現“應通盡通”。
15.堅持“建成即投用、投用即納管”,遇到問題按照“先通行、再解決”的原則,全面完成存量未移交城市道路規范管理,并固化工作機制,實現動態清零。
16.結合城市主要骨架道路大修及環境提升工程,同步推進道路沿線綠化彩化立體化。
17.配合加強巡檢,動態處置交通標線不清晰、交通標牌破損臟污、道路設施油漆剝落、防撞護欄銹蝕等問題。
18.完成城市道路“一路一檔”數字化建設,實現從發現問題到分辦、處置、反饋的閉環管理,大幅壓縮協調和處置周期;結合“每月一題”,全年共完成不低于18萬平方米區管城市道路路面日常養護維修工作,完成不低于3.5萬平方米區管城市道路人行道養護維修。
19.區級道路按照市級巡查標準執行,強化監督考核,提升道路養護質量;結合“每月一題”,重點完成一批井蓋整治、行道樹根整治、鐵路道口路面病害整治。
20.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重點區域和大人流地點,改造盲人音響信號燈。
21.開展城市道路人行步道、盲道、緣石坡道、公交站臺等無障礙設施改進提升;結合實際需求推進人行過街天橋加裝無障礙電梯工程;針對重點軌道站點、“學醫景商樞”場所、公交站點周邊盲道侵占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實施專項整改,提升盲道品質。
22.配合市級部門制定《北京市交旅融合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23.發展水上旅游網絡,完善水上交通,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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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完成區內鄉村公路規劃,創建“美麗鄉村路”35.14公里,推進完善“四好農村路”建設、管理、養護機制。
(二)堅持綠色發展,
提升交通“多網融合”質量
25.推動軌道交通M102線規劃建設,加快軌道交通M101線一期工程建設,推動軌道交通22號線通州段基本具備開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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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落實《北京市軌道一體化專項指標投放管理辦法(試行)》及工作細則,加強軌道站點周邊300米范圍內建設指標集聚,推進13個軌道微中心建設。
27.按照“以站定線”原則,統籌好現狀與發展、效率與效益的關系,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最大程度方便換乘等,深化研究軌道站點位和軌道線路。
28.按照“應接盡接”原則,推動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設施連通。
29.推進軌道交通6號線通運門站開通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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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新開、調整公交線路15條。
31.運營農村客貨郵融合線路1條以上。
32.結合線路調整,新建和改造一批公交候車亭。
33.探索靈活的公交資源保障方式,在車流量小、位置偏遠的路段施劃路側公交停車區,滿足駐車需求。
34.按照“一站一策”原則,重點實施2處軌道站點接駁優化提升工作,強化各軌道站點周邊非機動車停車秩序維護;按照“步行、非機動車、公交、小汽車”的優先序優化接駁設施布局,強化地面空間聯通和精細化協同管理,切實提高出行便利性、通暢性。
35.依據《交通設施周邊場地復合利用建設導則(試行)》,按照“接駁便暢”原則,推進軌道站點等交通設施周邊綠地復合利用。
36.圍繞重點軌道交通站點,通過挖潛地塊內空間、路側空間等增設機動車臨時上落客區或臨時停車港灣,避免因臨時上落客造成道路交通擁堵。
37.在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具備安全停放條件的停放場所建設充電設施;提高新能源汽車和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覆蓋率,合理配建充電設施,做好充電秩序管理。
38.持續優化地面公交與軌道交通換乘站點布局,全區軌道交通車站換乘距離小于50米的地面公交站點占比提高到93%。
39.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新增“短頻快”軌道接駁公交線路。
40.保障行人路權,增設人行步道0.5公里,拓寬人行步道0.6公里。
41.落實《北京市慢行示范街道品質提升指引》,完成1個慢行示范街道建設。
42.改造優化北關地鐵站A口步行和自行車環境。
43.推進通惠河、大運河等重點濱水綠道建設。
44.實現清河—溫榆河—北運河右岸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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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堅持精治共治,
提升交通運行效率
45.區域高峰時段平均道路交通指數下降不低于3%。
46.完成京榆舊線與通懷路交叉口改造工程、萬盛南街與通馬路交叉口改造工程2項市級疏堵工程。
47.開展6處交通擁堵路段和2處交通擁堵路口治理。
48.開展“12+N”處“疏堵點”工程交通提升工作,持續推進25個重點路口治理,開展定期監測評估。
49.開展“20+N”處“整秩序”工程亂點治理工作。
50.圍繞擁堵路段、重點路口、環路橋區,采取定點疏導、巡邏管控、志愿者引導等措施,加強交通疏導維護。
51.電動自行車停放和行駛秩序有明顯改善。
52.持續開展廢棄電動自行車常態化清理,切實做到隨發現、隨清理、隨回收。
53.加強電動自行車執法整治,重點查處逆行、闖紅燈、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
54.嚴格落實禁止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進樓入戶”等安全防范措施。
55.在《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實施前,開展非機動車停放和行駛相關宣傳活動。
56.配合市級部門健全完善城市更新項目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激勵政策。
57.按照“應劃盡劃、按需施劃”原則,新增道路空間非機動車停車位0.5萬個。
58.加大協管員、網格員、文明引導員、志愿者等人力投入,全面提升軌道站點、問題突出的公交站點和“學校、醫院、景區、商場、交通樞紐”等重點場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重點開展15處。
59.推動公共建筑配建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向公共建筑內部職工和訪客開放;嚴查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機動車停車設施或者將其挪作他用行為。
60.結合道路改造提升,探索通過適度降低路緣石高度、增設臨時緩坡等措施,便利非機動車停放。
61.加強綠道和濱水步道非機動車通行管理,對違反通行規定的行為開展執法。
62.推動將閑置低效樓宇、低效產業園區改造為停車樓。
63.鞏固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輛綜合治理成果并常態保持,確保六環內無違規車輛。
64.開展打擊“黑車”、非法運營等違法行為。
65.有效盤活停車資源,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增加有償錯時共享停車位400個。
66.強化對違法停車行為的執法整治,每月至少開展4次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挖掘路側停車資源,重點在紫運北街、凈水東路、凈水中路等道路增設路側停車位400個,提升停車秩序。
67.開展學校周邊交通常態化治理,圍繞上下學高峰交通運行狀況,按照“一點一策”完成重點學校周邊綜合治理;做好新建學校配套設施建設及服務保障。
68.開展醫院周邊交通常態化治理,圍繞就診高峰交通運行狀況,按照“一院一策”完成重點醫院周邊綜合治理;做好新建醫療項目配套設施建設及服務保障。
69.開展景區周邊交通常態化治理,聚焦合理規劃布局停車場、增加停車資源供給,按照“一點一策”完成重點景區周邊綜合治理;做好新開放景區配套設施建設及服務保障。
70.開展商場周邊交通常態化治理,聚焦合理規劃布局停車場、增加停車資源供給,按照“一點一策”完成重點商場周邊綜合治理;做好新建商場配套設施建設及服務保障。
71.依據《首都花園城市規劃建設實施方案》,配合研究花園站區建設總體方案,并在有條件的站區推動建設;探索綠地資源共享等方式,增加重點區域停車車位供給。
72.推動打造北京通州站“新一代國際化商務區和站城融合示范區”,試點TOD一體化運營與商業開發新模式。
73.東夏園交通樞紐按照“設站不設場”要求優化調整公交線路;拓展“文商旅體”等城市功能,增加商業、便民服務設施;對公眾開放地下停車場。
74.鞏固橋下空間整治提升成效,加強已完成整治提升的橋下空間管理維護;結合實際需求,進一步提升已完成整治的橋下空間品質。
75.整治東石村橋(0.5座)、麥莊橋、徐莊橋2.5座橋下空間。
76.強化卡口管控,加強進京檢查站執法檢查和高速入口治超檢查;優化進京檢查站查驗措施,加強監測評估,提高通行效率;開展城市道路治超工作,推動具備條件的檢查站設置電子抓拍系統;加大涉牌貨車的查處力度。
77.提升執法效能,依法嚴懲違規工地和場站,持續抓好渣土車、貨車遺撒等違法行為整治;加強大貨車整治。
78.建立道路設施污損、損壞追償、賠償機制。
79.利用區級媒體平臺,加強交通文明宣傳動員,持續開展“文明騎行 有序停放”“文明駕車 禮讓行人”“禮讓斑馬線”“禮讓通學車”等活動,強化文明交通意識,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質。
80.倡導選擇“3公里步行、5公里騎行、10公里公交”的綠色出行方式,動員青年群體帶頭踐行低碳出行并帶動公眾參與。
81.轉作風、優服務、樹形象,全面提升交通運輸服務質量。
(四)堅持智慧賦能,
提升交通智慧化服務能力
82.持續推進城市副中心智慧交通(二期)項目建設;擴大路口治理“海淀模式”應用范圍,精準調整優化信控及非現場執法設備,提升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83.建設22條綠波,城市副中心區域信控綠波路段達到133條,覆蓋城市副中心區域路口90%以上。
84.推進道路橋隧邊坡基礎設施監測預警智慧化提升,升級建設道路管理服務系統。
85.新增非現場執法監測設備90處。
(五)堅持韌性交通,
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86.落實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全面推進交通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險源提級管控。
87.加強軌道交通領域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運營組織、人員教育、設備檢修、施工審批、作業防護等各項防范措施。
88.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分級管理,嚴查嚴管闖紅燈、酒駕醉駕、“三超一疲勞”等嚴重違法行為,全面壓減營運車輛交通事故。
89.加強快遞集中作業點規范化建設。
90.配合持續組織開展橋梁掛線專項治理,督促各橋梁管理單位嚴格落實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對所轄橋梁開展全覆蓋、常態化排查檢查。
91.全面加強交通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聚焦施工動火作業、保溫材料、電動自行車、人員密集場所等專項整治。
92.全力做好行業維穩反恐,全力做好貨運車輛、出租車等重點行業領域駕駛員權益維護。
93.各權屬單位開展跨河重點橋梁治理,采取加裝防撞設施、加固或改造橋梁等方式提升抗撞性能;難以設置防撞設施、加固或改造的橋梁,加裝主動預警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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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完善船舶碰撞橋梁次生事故應急預案,并納入區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完成通州區船舶碰撞橋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95.建立事故易發多發路口路段交通安全隱患臺賬,督促指導道路產權、管養單位開展綜合治理。
96.加強鐵路沿線安全隱患整治,持續推動上賬隱患動態清零。
9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穩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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