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開年,銀保“開門紅”盛況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一份涵蓋近40家人身險公司銀保渠道的市場間數據顯示,2026年元旦假期,累計實現新單保費規模已突破700億元。其中,多家險企銀保渠道新單保費漲幅驚人,銀保“開門紅”表現普遍超預期。
多位銀行客戶經理、理財經理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在大量儲蓄到期與存款低利率雙重驅動下,“保底+浮動收益” 的分紅險產品成為居民財富管理的主力產品,承接了部分儲蓄遷移需求。據券商機構測算,2026年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到期體量達50萬億元。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2025年,險企業務重點聚焦分紅險持續見效。同時,資本市場行情向好,明顯提振了該類產品的分紅實現率預期。2026年銀保“開門紅”主打的分紅險產品,基于產品演示利率下的收益率大多在2.5%—2.9%,吸引力進一步提升。
主推分紅險產品
當下,部分銀行大額存單利率已跌破1%水平。在此背景下,尋找收益更高的財富管理產品成為金融消費者的迫切需求之一。
“對低風險偏好客戶來說,分紅險產品是大額存單、活期存款的替代首選。”華夏銀行廣州越秀區某網點理財經理向記者坦言,“銀行存款利率未來大概率還會下降,而我們銀行代銷的保險產品,利率在2%左右,優勢很明顯。”
記者在走訪多家銀行網點時,多位客戶經理、理財經理向記者推薦了分紅險產品。以往“開門紅”主打增額終身壽險,而2026年幾乎全換成了分紅險。
實際上,銀行網點重點代銷分紅險,與保險公司產品策略息息相關。保險是資產負債雙輪驅動的行業。分紅險替代之前固定收益的傳統險,成為保險公司產品營銷重點,系保險行業應對利率下行壓力的重要舉措。
中國人民銀行此前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顯示,隨著近年來利率中樞下移,我國人身險公司資金運用收益率明顯下降,但負債成本較為剛性,加之資產久期普遍短于負債久期,人身險公司面臨資產收益難以覆蓋負債成本的壓力。
“與傳統型產品相比,保單利益浮動的產品保證利率較低,且為保持產品競爭力,在抵御利率風險的同時還提供潛在資產收益分享機制。可適當鼓勵該類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提高保單利益浮動的產品占比,防范單一產品發展帶來的利差損風險。”上述報告這樣表述。
平安人壽總精算師孫漢杰此前對記者表示,壽險預定利率連續三年下調,普通型產品預定利率降至2%,分紅型產品降至1.75%,分紅型預定利率降幅較普通型更小,對比普通型產品的收益優勢擴大。分紅險包含保證利益部分和非保證紅利兩部分,這一設計能有效分散保險公司的負債壓力,降低長期利差損風險,并避免利率上行期可能出現的退保風險。當前階段,推動浮動收益的分紅產品更加契合人身險行業的發展。
工商銀行(601398.SH)廣州花都區某網點客戶經理向記者表示,近段時間,隨著存款利率下調,分紅險承接了一部分儲蓄資金。“不管是短期,還是中長期的保險產品都好賣,尤其交三年保費六年到期的分紅險,有不少客戶投入幾十萬元或上百萬元。”
該理財經理向記者推薦了一款分紅型兩全保險,保單利益演示表顯示,假設一名34周歲女性投保,期限6年,在一次性繳納10萬元保費后,保單的現金價值年化單利為1.15%,紅利利益年化1.59%,紅利累計生息每年1.66%。6年后,三項收益加起來的保單總收益為11.68萬元,折合年化收益率為2.8%。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理財經理推廣分紅險時,普遍抓住居民對利率下行的焦慮和資產保值的需求,核心賣點在于部分長期定期存款、大額存單越來越少,分紅險這類產品能夠鎖定長期收益,作為存款替代品,也有一定的“優勢”。
“我最近成交的都是高資產群體,他們對于長期不使用的資產有對抗通脹的需求,這就需要保險產品來實現。有些客戶需要靈活用錢,那我會推薦理財產品或者基金產品。”前述華夏銀行廣州越秀區某網點理財經理對記者表示。
百萬元級分紅險保單,這種火爆場景并非個例,在一線城市多家銀行網點,理財經理主動向辦理存款、理財業務的客戶推介分紅險產品。
行業數據印證了這股熱潮。據統計,2026年元旦假期,近40家人身險公司銀保渠道累計新單規模突破711億元,同比增幅顯著。多家中小險企僅用三天就完成了“開門紅”期間的關鍵績效指標(KPI)。
多位險企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此次銀保渠道“開門紅”確實實現了超預期,短短幾天,保費比往年同期高。
東吳證券(601555.SH)非銀研報分析指出,當前“開門紅”預錄數據表現較好,展望2026年,市場需求依然旺盛。
警惕隱藏風險
在銷售火爆的表象下,風險隱患暗藏其中。部分銀行理財經理對分紅險銷售話術存在誤導,甚至將演示結算收益率直接等同于實際收益,將保證利率與浮動分紅簡單相加,宣稱“年化收益可達2.8%”。
“收益肯定比定期存款高,股市現在這么好,保險公司給的利率還會上漲。”——多位理財經理、客戶經理在向記者介紹分紅險產品時均有類似的推銷話術。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一些理財經理淡化了分紅險的收益不確定性,用“收益比存款高”吸引投保,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解。
一位人身險公司合規負責人表示:“將分紅險的‘演示收益’當作‘保證收益’進行宣傳,這是容易引起糾紛的關鍵。而且分紅險多為中長期產品,需長期持有才能體現價值,前5年退保通常會扣除高額手續費、管理費等成本,這些理財經理都需要向消費者說清楚。連保險公司都不能保證的年年分紅實現率都是100%,理財經理口頭承諾收益更不應該出現。”
近日,上海一位資深律師向記者表示,其在處理幾樁銀行客戶經理代銷保險糾紛的案件,涉事糾紛例如承諾5年后連同收益全部取出,但實際上60歲才能取;又如承諾每年分紅,而投保人一次都未領到。
記者注意到,近幾個月以來,多家銀行及其網點、相關責任人因“保險產品雙錄存在銷售誤導”“代銷保險誤導銷售、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重要情況”“收受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合作協議以外利益”等違規行為受到監管處罰。
品牌IP營銷專家、廣州思益得首席策略官陳彥頤向記者表示,以往誤導多是夸大收益,如今更隱蔽,將保險與銀行存款、理財產品對比時,僅強調優勢而回避風險,或在解釋保險條款時故意簡化內容,隱瞞重要信息。
中經傳媒智庫專家袁帥向記者表示,保險公司與銀行聯合沖刺年度業績,通過高傭金激勵理財經理,同時設計“短期理財替代”型產品,如快返型保險。在營銷話術上,用“歷史結算利率”替代“保證收益”,雖未直接違規,但易使消費者誤解為確定收益。有的針對老年客戶群體,利用信息不對稱,以“高息保本”“贈送禮品”為誘餌,隱瞞保險產品的長期鎖定特性及費用扣除規則。這些誤導行為更趨隱蔽,但高發態勢未減。
“當前,銀行對理財經理的考核機制以保費規模、中間業務收入為主,輔以客戶留存率之類的指標,這種結構易催生誤導行為:理財經理為完成高額保費任務,可能隱瞞產品風險或夸大收益,尤其在‘開門紅’期間,考核壓力與高傭金激勵疊加,誤導動機更強。”袁帥表示。
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孫宇昊律師向記者表示,銀行作為代理銷售保險的場景提供方,在法律上須承擔對代銷業務管理的主體責任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法定義務。目前,部分銀行對理財經理的考核機制仍在一定程度上以銷售業績為導向,這種機制可能間接催生為達成業績而忽視合規與適當性的行為。優化方向在于構建更為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將銷售行為的合規性、客戶投訴情況等納入核心考核指標,而非僅以業績為唯一標準。
“消費者自身也要警惕,切勿輕信理財經理/客戶經理任何口頭承諾,必須主動索取并仔細閱讀正式合同條款與產品說明書,重點關注其中關于產品性質、收益計算方式、費用扣除以及退保可能帶來的現金價值損失等關鍵內容。同時,要有意識地辨別銷售人員的身份與產品屬性,明確知曉自己購買的是保險產品而非銀行存款,對于任何‘保本高息’的說法保持高度警惕。此外,務必保留好全部過程證據,包括風險揭示書、宣傳材料、錄音錄像、聊天記錄等,確保銷售過程可回溯。”孫宇昊律師說。
(編輯:曹馳 審核:何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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