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2日8時,西安市長安縣公安局(今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接到鎬京派出所的報告:18歲的鎬京鄉尚北村女青年賈某妮被奸殺在村東頭100米外的麥田里,直接死因系被扼掐頸部導致的機械性窒息,下體有被火燒的痕跡,陰毛被燒掉,其離家時所騎的一輛“鳳凰”69型自行車被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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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品相極好的“鳳凰”69型自行車
報案人是一個大媽,她發現尸體后當即被嚇暈了過去,直到一個多小時后才蘇醒過來,這才連滾帶爬地跑去鎬京派出所報案——
賈某妮的尸體呈仰躺狀倒在麥田中,脖頸處有明顯的掐痕,舌頭伸出嘴外,雙目凸出,上衣被掀到雙乳以上,褲子被褪到膝蓋以下,下體被火嚴重燒毀,無法提取男性體液。尸體已經腐爛發臭,死亡時間被確定在4月8日夜至4月9日凌晨。
現場勘查除了一趟屬于死者的自行車留下的車輪印外沒有提取到任何痕跡物證,而對現場附近的十幾個村鎮的群眾走訪一連持續了數月也沒有取得實質性的發現,只是籠統大概刻畫出了犯罪分子的大致特征:年齡在18歲至45歲之間,膽大妄為,之前有過流氓犯罪前科。
賈某妮的母親表示:女兒在斗門鎮的一家村辦工廠上班,距離尚北村不算遠,騎車不到20分鐘就到,賈某妮每天就騎著她的“鳳凰”女式自行車上下班,兩點一線,從沒有出過安全問題。4月8日晚上她左等右等等不到女兒回來,以為她加班,于是就讓丈夫騎車去工廠看看。結果賈父到工廠后門衛卻告知賈某妮當天是按點下班的,他親眼看著賈某妮騎車離開工廠的。
于是,賈家全家出動在村里和鄰村尋找賈某妮一整夜,一無所獲后去鎬京派出所報了案,同時又發動親朋好友將村外方圓10公里的范圍全都找了一遍,但依然一無所獲,直到賈某妮失蹤第四天后尸體被發現。
經檢查清點,賈某妮除了自行車不見了外,身上的錢包也不見了,應該是被兇手作案后搶走,由于錢包里只有幾塊錢,兇手連這么點錢都不放過,應該生活比較拮據。
由于現場距離村子只有100多米,如果賈某妮當時喊叫呼救,村里人肯定會有人聽到,但當晚并沒有人聽到喊聲,說明賈某妮是在第一時間被兇手捂住了嘴,喊叫不出聲,說明兇手是個膽大妄為且身強體壯的男性,很可能是個QJ慣犯。判斷兇手是從身后突然勒住賈某妮的脖子將她從自行車上拉到麥田中,一手按住肩膀、一手掐住脖子,將她掐暈后實施QJ,強奸后將她掐死。由于死者的肋骨被壓斷了三根,說明兇手當時是跪在死者身上用力掐的,事后還放火燒毀了死者的下體以毀滅證據,手段殘忍,令人發指。
由于案發后現場有很多人靠近圍觀,所以兇手的足印早就被圍觀者的腳印所覆蓋,無從提取。
由于兇手和死者肯定不認識,因此排查賈某妮的社會關系對破案毫無幫助,隨后又花了幾個月的時間對長安縣內所有有流氓前科的嫌疑對象排查,依然沒有發現,案子只好被掛了起來——
當“4.8QJ殺人案”還沒有任何頭緒的時候,長安縣公安局在12月15日又接到報案:斗門鎮太平村的麥田中發現一具女尸,死因系機械性窒息,生前遭到QJ,下體陰毛被燒掉,現場依舊沒有提取到任何有價值的物證。不過在這次的排摸中,警方將排查范圍擴大到離異、夫妻長期分居以及夫妻關系不和的男子,但依然沒有什么有價值的發現。
1998年2月13日,長安縣公安局又接到報案:斗門鎮南豐村的麥田中發現一具女尸,死因系機械性窒息,生前遭到QJ,下體陰毛被燒掉,而且現場依然沒有留下有價值的物證——
僅僅十個月時間,長安縣就發生了三起QJ殺人案,三名女青年死亡,其作案手段相似,都是在QJ殺人后用火將死者下體陰毛燒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犯罪分子熟悉當地環境,應系本地人。
在長安縣公安局為排查兇手而焦頭爛額的時候,從1998年2月28日到11月1日,長安縣以及西安市的雁塔區連續發生了八起QJ殺人案,除了11月1日的長安縣受害女青年李某只是被掐暈、并未被掐死外,其余七名受害女青年全部遇害。除了9月23日的受害女青年胡某是被兇手用鈍器砸擊顱骨導致顱腦損傷死亡外,其余七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和在長安縣斗門鎮發生的三起QJ殺人案類似,現場都沒有留下任何痕跡物證,警方除了認定犯罪分子為同一人外束手無策。
不到兩年時間,西安地界連續發生十一起QJ殺人案,造成九名年輕女性喪命、兩名重傷,此外還有數起單純的掐暈QJ但未殺人的強奸案,引起了西安市民尤其是年輕女性群體的極大恐慌,以至于年輕女性都不敢獨自外出,連上下班都需要父親、丈夫、男友或者其他男性親屬陪同,一時間“西安出了個殺人SE魔,轉門對漂亮女性下手”的流言如同野草一般瘋傳——
終于,時任西安市委書記栗戰書、市長馮煦初以及給時任西安市公安局局長劉平下了死命令——限期破案!剛剛破獲12.1特大槍殺案的劉平不敢怠慢,立即重新召集那些還沒來得及歇口氣的精銳警力組成專案組,在陜西省公安廳刑偵處的協助下全力偵破此案,公安部部長賈春旺也在當年批示將此案列為公安部的掛牌督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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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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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
根據長安縣11.1奸殺案幸存女青年李某的回憶(她看到了歹徒的長相):歹徒個子不高,人也很瘦,尖嘴猴腮,但力氣非常大。穿著破破爛爛的,像是長年干重體力活的打工人,操陜西東南部的口音,不是西安本地人。之前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曾經也見過這個人,但到底在什么地方見的想不起來了。
專案組特意將刑偵八虎之一的畫像專家——有警界“神筆馬良”之名的張欣從上海請到西安,根據李某的描述繪制了犯罪分子的模擬畫像,然后印成協查通報全市張貼并組織大量警力持模擬畫像進行走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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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受害人辨認模擬畫像的張欣
11月7日一名老大爺在看到模擬畫像后主動聯系專案組,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11.1案案發前他路過案發現場時看到一個男子在現場附近的路邊徘徊,樣貌和模擬畫像非常相似,而且他似乎也在哪里見過這個人,但一時間想不起來在哪里見過。
11月8日,這名老大爺又主動聯系專案組,表示這個人是長安縣某鄉辦窯廠的臨時工,姓宋,叫宋什么平,整天曠工在縣城街上瞎晃蕩——
經調查,窯廠還真有這么一號人,叫宋乾平,但此人在11月2日就借口旬陽縣老家有事離開,不知去向。在看了模擬畫像后,宋乾平的工友一致認為這就是宋乾平。隨即專案組將宋乾平的照片混在一堆男青年照片中讓受害女青年李某來辨認,結果李某一下子就把宋乾平的照片給認了出來,說他就是歹徒。
11月13日,宋乾平在旬陽老家被捕獲,送往旬陽縣公安局由專案組派到旬陽的偵查員實施突審。
一開始宋乾平還試圖頑抗,然而一頓酸爽的“刑違藝術”后宋乾平就直接跪了:“大叔、大叔,別打了,我交代,我全交代。我是QJ了幾個女的,11月1日那個案子是我做的,其他還有五起。我對天發誓,我沒殺人。之前我都是從背后把她們打暈,她們沒看到我的樣子。11月1日那個女人很壯,和我搏斗,看到了我的樣子。我確實想將她殺了滅口。但下手時我心里很害怕,掐了一半沒掐下去。”
偵查員大怒:“你還不老實,看來還得接著揍!”說罷又把袖子擼了起來——
宋乾平直接嚇尿了:“大叔,我說的是真的,我絕對沒說假話,真沒殺人,但凡我要是在西安殺了一個人,你們活剮了我都行!”
宋乾平說,他是因為在旬陽老家QJ了一名女青年,為了逃避抓捕才跑到西安來的。
于是,偵查員們又對宋乾平的窯廠工友進行走訪,得知窯廠活很每周只休息一天,所以宋乾平撐死了也就一周作案一次,其他時間都在窯廠搬磚,工友們都能為他作證。
看樣子宋乾平并沒有說假話。除了宋乾平主動供認的六起QJ案外,其余的QJ殺人案的確和宋乾平無關。
換句話說,殺人強奸的另有其人。
通過分析案情,專案組認為先前對犯罪分子的刻畫并沒有錯:長期居住在西安、有流氓犯罪前科、生活檔次不高、有嚴重性變態傾向的男性!
不久,又有一個群眾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在9.23QJ殺人案發生的當天,他曾看到有一個男子在現場附近徘徊,這人他碰巧認識——長安縣郭杜鎮杜永村人張育平。
專案組立即對張育平展開調查,查明此人脾氣殘暴,有打架斗毆和猥褻婦女的前科,符合專案組對犯罪分子的刻畫。“9.23QJ殺人案”案發后第二天,張育平突然離開老家,不知去向,連行李都沒怎么帶,顯然他走得非常匆忙。
專案組認為張育平長期外逃的可能性不大,因為他之前從沒有去外地打過工,沒有外逃經驗,因此一段時間后必然還會潛回老家。
11月19日晚,張育平開著一輛外地牌照的出租車悄悄潛回老家,結果就在家門口被守候已久的偵查員掀翻在地戴上手銬。然后有了如下的對話——
問:“是張育平嗎?!”
答:“是。”
問:“出租車哪來的?”
答:“外面搶來的。”
問:“司機呢?!”
答:“被我捅傷丟路邊了。”
問:“為什么要跑?”
答:“我殺人了,殺了個女的。”
張育平的供詞如下:“我一共QJ了兩個女的。做第一個案子時,夜很黑,她沒看清我的樣子,我就沒殺她。第二個案子不一樣,當晚月亮比較亮,我怕她看到我的樣子去報警。我就是本鄉人,她一報警我就逃不了。我一狠心,就把她用石頭砸死了。殺了人以后,我非常害怕,第二天就跑了。我在外面過不下去,連他們說什么我都聽不懂,只能靠撿垃圾為生。這樣過了一個多月,我實在受不了。我曾經電話聯系一個親戚,看看警方上門搜查或者在村里留守,親戚說沒有。我以為你們沒有懷疑到我,就搶劫了一輛出租車,冒險開回來將老婆孩子一起接走。我準備把車賣掉搞一筆錢,然后在外地定居做點小生意,以后再也不回來了。”
不過,張育平堅決否認干過其它案子。
專案組通過核實,確定張育平所言屬實。
11月24日,對張育平的審訊工作還在進行的時候,長安縣祝村鄉19歲劉某紅被奸殺,下體被火焚毀,作案手段和賈某妮被殺等八起奸殺案完全一致。
顯然連環奸殺案的兇手又開始“行動”了。
同時,在之前的偵辦工作中,專案組對類似作案手段的奸殺案進行了串并案偵查,結果發現這名罪犯所犯下的罪行遠不止這九起:
從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區18歲女青年王某英在騎車下班途中被人從自行車上拖下QJ后掐死這起QJ殺人案為開始到1998年這六年時間里,總共有五十一起強奸案經過串并可以確定是同一人所為,這五十一起QJ殺人案總共造成二十名女性死亡,三十一名女性受傷,其中大部分是18歲至25歲的年輕女性,但也有70歲的老太太和8歲的小女孩。如此頻繁的作案率以及如此高的受害人死亡率自西安市乃至陜西省自解放以來所發生的流氓案件中絕無僅有。
專案組經分析認為,這五十一起案件的共同點是:歹徒作案以QJ為目的,順手也進行搶劫,有相當的隨機性,作案地點大部分在野外,有些則是在公廁甚至受害人家中,說明歹徒的作案手法老練純熟,作案心理極為穩定,這是慣犯的典型特征。作案后犯罪分子都會對受害者的下體進行摧殘,其中有破壞證據的原因,也說明罪犯有相當的心理變態原因。
專案組注意到了其中的一名幸存的受害女青年——22歲的郭社街道居民史某如,她是1998年發生的一系列QJ殺人案中除了李某外的另一個幸存者。根據她的自述:案發時是一個深夜,她騎人力三輪車回家經過一片田地時被一個男人勒住脖子從車上拉倒,她因為平時經常搬貨,頗有力氣,所以拼命反抗,和歹徒搏斗了十分鐘并多次呼救,結果還是被歹徒打倒并掐暈,就因為她的呼救,歹徒沒有來得及掐死她,看見遠處有人騎車過來,就倉皇逃竄。所以史某如非但撿回了一條性命,還看到了歹徒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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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電視劇中王姬扮演的角色騎著人力三輪車的畫面
不過,由于當時被腰帶勒住脖子勒得時間過長,史某如的記憶力受到了極大損害,描述不出歹徒細致的樣貌,但她還是向專案組提供了歹徒的許多有價值的信息:操外地口音,可能是東北來的,中等個子,身材并不是很強壯,但力氣非常大。一頭亂發并滿臉絡腮胡,衣褲都是舊的,像是農民工,年齡應該在40歲左右。
隨后專案組又走訪了其余的三十名幸存的受害者,其中大部分幸存者表示當時自己已經被掐暈過去了,沒看到兇手的樣貌,但還是有幾名幸存者表示在被掐暈前見到過兇手的樣貌,并且描述的樣貌特征和史某如描述的大同小異。
然而當張欣的新的模擬畫像還沒畫出來的時候,真兇竟然以一種極為戲劇性的方式落網了——
1998年12月23日,史某如騎著她新買的三輪車(原來的三輪車被歹徒騎走了)回家的路上,在經過她當時遇險的現場附近時,意外發現有一個人影藏在路邊的草叢里抽著煙,仔細一看這人滿臉絡腮胡,竟然就是那個曾經襲擊她的歹徒,史某如當即加快速度前往最近的一個派出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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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95式警服的民警
接到史某如的報告后,派出所所長驚喜之下立即帶著幾個民警和聯防隊員跟著史某如前去抓人,讓他們更加高興的是,草叢中的這個人對他們的到來毫無察覺,依然自顧自的在抽煙,到發現接近的警察時已經身處在包圍之中,剛起身準備逃跑時就被一警棍打翻在地,被生擒活捉。
經幾個幸存的受害女子的辨認,都一致確定此人就是侵害她們的犯罪分子。
然而,面對審訊,此人胡言亂語,裝瘋賣傻,一會哭一會笑,拒絕交代真實姓名和個人情況,連續報了幾個假名字,假地址,表現出非常強的反審訊能力,一看就是個受過公安機關多次懲處的“老油子”。
既然這樣給臉不要,那就別怪“警察叔叔”手狠,連續三天的“大記憶恢復術”伺候下,此人終于交待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時年41歲的遼寧省蓋州市紅旗滿族鄉饅首山村人王萬明,目前在西安市雁塔區魚化雷家寨村做上門女婿,妻子是村里的孫寡婦,兩人婚后育有一子。
檔案履歷顯示:王萬明劣跡斑斑,1981年1月就因為QJ婦女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又在1983年QJ一名勞改場醫務室的女醫生未遂,正好遇上嚴打,被加刑十九年有期徒刑。然而在1986年,服刑勞改中的王萬明查出患有傳染性肺結核而被轉到鐵嶺勞改醫院治療,結果不久他從醫院逃脫——
1990年王萬明逃到西安找他的大哥王萬生(住在閻良區),王萬生在明知道弟弟是通緝犯的情況下依舊選擇包庇他,留他看守果園。還在1991年給他牽線了雁塔區魚化雷家寨村的孫寡婦,讓他去當了上門女婿,此后至被抓獲一直生活在孫寡婦家。
其實,王萬明一直在專案組圈出的犯罪嫌疑對象當中,但由于某些警員素質不高,排查不細,幾次都被他“滑”了過去,要不是這次是意外地被受害幸存者親眼給認了出來,還不知道猴年馬月能落網。為此在本案破獲后的秋后算賬中,有不少負責排查的警察挨了處分甚至被迫脫了警服、吃了官司,當然這是后話——
專案組于是立即趕往王萬明的入贅家搜查,剛推開院門就看到了史某如被搶的那輛三輪車,在隨后的搜查中,還搜到了死者賈某妮的“鳳凰”自行車、錢包,還有其她受害女性的首飾,戒指、甚至發卡、梳子等物品。
至此,鐵證如山,王萬明再也無法抵賴,最終承認從1992年至1998年間在西安地區犯下的五十一起QJ殺人案均是他一人所為,總共殺死二十人,弄傷三十一人。
王萬明承認,當他在1992年6月2日在距離自家不到100米的麥田里奸殺了18歲的少女王某英后曾經非常緊張,因為自己是個在逃的通緝犯,要是被警察抓到了必死無疑。所以在隨后的幾個月中他都將全部能帶的錢財揣在身上,一旦發現自己被盯上就隨時丟棄妻兒逃跑。
半年后,王萬明卻發現警方始終沒有懷疑到他頭上,于是在又開始繼續作案,并且膽子越來越大,終于把自己活成了西安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殺人惡魔。
至此,本案告破。
最終王萬明因搶劫罪、QJ殺人罪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王萬生因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張育平因QJ殺人罪和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宋乾平因QJ罪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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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赴刑場準備執行槍決的王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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