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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說白了就是“扯皮的成本”。我在聚合平臺打過車,車沒來,訂單消失了。我投訴,客服溫柔地說:“好的先生,已為您轉接給實際承運商處理。”然后,就沒了然后。
我是在滴滴快車上,讀到了這份《網約車服務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
車的后排座干凈,司機師傅的后頸挺得筆直專注地看著前方,空調風是溫的……這場景和手機屏幕上的調查報告形成了某種奇妙的互文。
報告上說,網約車已成城市基礎公共服務。基礎,意味著像水電煤氣,而我正身處這個“基礎服務”的一個標準單元里,感受著它試圖構建的一切秩序。
報告里有個數字扎眼:超六成(62.57%)的人,把“安全”作為選擇網約車的首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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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里還說,近六成(58.87%)受訪者認為自營平臺“安全審核和主體責任更明確”,這句話的潛臺詞是:自營平臺的安全概率更高,即便萬一真有點什么糾紛,我也知道該朝哪個明確的方向喊,而且那地方必定有個能管事的人出來應一聲,把它解決了。
這種確定性,在充滿不確定性的都市流動中,就是最硬的出行通貨。
1
我想了一下,自己選擇打車平臺的理由是什么?
排在最首位的,好像也是安全與主體責任。
我也曾是聚合平臺的擁躉,它給了我“一鍵召喚天下車”的虛幻權力感,屏幕上不斷彈跳的、充滿誘惑的“特惠”標簽,也惹人喜愛。
但我很快放棄了它。因為接連經歷了幾次“幽靈訂單”——地圖上那個代表司機的小點,在原地徘徊、畫圈,沒有任何解釋或通知。
事后投訴是更熬人的。在聚合平臺與那個名字陌生的承運商之間,我被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最終精疲力竭,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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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不起,躲得起。這居然成了打車的第一箴言。
所以,我現在基本只用滴滴。
這不是情懷,并非出于某種品牌忠誠,甚至談不上偏好,這更像是一種基于風險計算的、冷靜的“社會避險”行為。
作為一個普通乘客,在經過深夜無人回應的等待、不明不白的繞路和沒有下文的投訴之后,我最終用腳投了票。
按照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論,市場的運行本身是有成本的,包括搜尋、議價、執行與監督的成本。在網約車消費中,最大的潛在交易成本來自于事后維權與爭議解決。
聚合平臺模式創造了一個復雜的委托-代理鏈條:
乘客(委托人A)-> 聚合平臺(委托人B/代理人A)-> 承運商(代理人B)。
一旦發生糾紛,將產生高昂的協調成本、責任界定成本與監督成本。《網約車服務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所指的“售后責任劃分不清”,正是這種成本高昂化的體現。
“交易成本”,說白了就是“扯皮的成本”。我在聚合平臺打過車,車沒來,訂單消失了。我投訴,客服溫柔地說:“好的先生,已為您轉接給實際承運商處理。”然后,就沒了然后。
滴滴的自營模式,則將這一鏈條簡化為:乘客 -> 滴滴(唯一契約方)。它將眾多外部交易內部化,以一個清晰、唯一的責任主體面對消費者。
對我而言,這意味著事后的爭議解決成本(時間、精力、不確定性)被降至最低。我知道問題該找誰、路徑是什么、響應預期如何。
在“便捷性”已趨同質的市場中,滴滴通過組織模式創新,顯著降低了消費者的“隱性交易成本”,這是我作為理性經濟人無法忽視的效率優勢。
我放棄的不是幾個聚合應用平臺,而是一種權責關系曖昧的契約。我選擇的,是一個被市場最多人選擇的,“責任方”明確的實體。
在充滿不確定性的都市里,我需要那份輪廓分明的“負責”。
這或許就是市場最終的辯證法。再花哨的聚合,也不如一個更可控更注重安全的自營實體,以及在關鍵時刻能接起電話、并對你說“這是我們的問題”的聲音。
2
看報告的時候,我也問自己:
在所有自營打車平臺中,我為什么最終選擇了滴滴呢?
因為,在所有的科技創新與安全投入上,滴滴把“安全”這東西,做成了底層的地基 。行程分享、一鍵報警、全程錄音……這都是它砸了真金白銀壘起來的“信任墻”。滴滴把“這堵墻”砌得最高、最顯眼。在人身安全這件事上,我不貪那三塊五塊的“信息差價”,我圖個踏實。
這叫“風險規避最優”。
“安全”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它是要有規模支撐的。
構建覆蓋數千萬次日訂單的安全體系,需要極高的成本門檻。只有當你的訂單量是別人的數倍,你每單的安全成本(比如那套復雜的行程錄音、司機審核、安全預警體系、安全響應系統),才可以被攤薄,從而具備經濟上的可行性。
別的平臺也在學習滴滴的能力,但滴滴是通過每年超百億次行程,去復盤和迭代自己的能力,它的智能系統能通過異常停留、路線偏移等特征,去嗅聞風險的苗頭。
這是中小平臺難以企及的優勢。經濟學管這叫“規模效應”。
滴滴每年砸那么多真金白銀搞安全,這錢不是白花的。
過去打車就像開盲盒,你永遠不知道開來的車里坐著誰,這種不確定性叫“信息不對稱”,乘客完全處于信息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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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則把這個過程做得很重,除了行業內最嚴格的司機審核,還對行程軌跡、錄音等信息進行實時智能識別,排查風險隱患,也能依靠線上線下的服務體系,對司機進行教育和支持。
這相當于壓縮了司機的道德風險空間,當司機知道自己的每次繞路、每次不規范服務都可能被記錄、被分析、被處罰時,他自然就會更規矩。
不守規矩的司機在滴滴體系里越來越難混:投訴多了影響服務分、安全分,危險駕駛會觸發培訓,嚴重違規直接封禁。而好司機則通過服務分、安全分的累積,更容易獲得好收入。這個生態系統就會自我凈化。
這不是某個功能厲害,是所有環節咬死了不松口。司機背景審查不是查一次,是持續動態查;投訴不是走形式,是真的會調查研判。這叫建立重復博弈的規則。
在滴滴的系統里,司機知道這不是一錘子買賣,一次嚴重的惡劣違規可能永遠出局。這種“管理制度”,在滴滴變成了一種“生存法則”。安全在此已被變成了一種“生態系統”。
所以你看,滴滴的安全優勢不是因為它道德更高尚,而是它用技術和規則設計了一套 “壞人難使壞,好人得好報” 的系統。
這比單純靠司機自覺,或者靠乘客拼運氣,要可靠得多。不過,這套生態目前也受到行業劣幣驅逐良幣的影響,比如有的司機在處罰期間可以去小平臺接單,遵守平臺規則的意愿就會下降。
3
在互聯網崇尚“輕資產”、“快速復制”的上半場,出行這門生意卻有著堅硬的物理內核:
它關乎安全、沖突、肉身在復雜城市系統中的移動。
選擇“自營”,意味著無法將一次糟糕的體驗,輕易歸咎于某個遙遠的、“第三方合作伙伴”的臨時工。
它還意味著,出行不是一句“請注意安全”的溫馨提示那么簡單,而是從你下單起就隨時可以發出去的行程分享、“親友守護”,是那個全程默默守護、行業里只有滴滴有的“安全專家”體系。
它的核心優勢,是構建了一種“可追溯的確定性”。
滴滴選擇的正是這樣一條最笨重、最不討巧的路。它必須把自己變成一個事無巨細的“大管家”,直接管理數百上千萬司機和他們的車。這意味著無窮無盡的審核、培訓、沖突調解,以及處理海量的、充滿情緒的客訴。
在滴滴這里,關系被壓扁了,就是簡單的平臺和用戶。所有贊美和唾罵,收益與風險,最終都精準地匯流到它自己身上。
它做的那些“努力”——不斷迭代的安全功能、嚴苛的司機準入、建立在數據上的服務分體系、龐大的地面運營和客服團隊……都是在修筑一道又高又厚的“責任之墻”。
我瞄了一眼《網約車服務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的作者,是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消費者網(www.bjxf315.com)。
這個報告有點意思。
網約車公司的數量,比我想象中要高。據交通運輸部數據,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全國共有393家網約車平臺公司取得網約車平臺經營許可,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系統10月共收到訂單信息8.92億單。
在這個高度內卷的網約車市場,沒有誰會無緣無故成功。市場會獎勵那些視“安全”與“主體責任”為生命的平臺。
報告里提到:“消費者選擇通過自營平臺出行,是因為更看重其安全能力強、服務質量更穩定。”
是這么個道理。
臨下車時,司機師傅說:請留意不要遺忘物品。我對他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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