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國家給我5個億,我就上交!”2007年,福建一男子花了2億元珍藏了一張皇帝所睡過的龍床,他請專家鑒定時,專家竟發(fā)現(xiàn)這個龍床價值連城,趕緊讓男子上交給國家,可男子卻拒絕上交大聲說道。
2007年夏天,福建莆田的一場民間收藏展上,一張龍床被緩緩抬進展廳。這個“床”,高2.4米,長2.2米,寬1.8米,一時間驚掉不少行家的下巴。
床身上雕滿了55條青龍,臥蠶眉、獠牙張、神情各異,一條條騰云駕霧,仿佛隨時要沖破廳堂的屋頂。
它幾乎是整塊料雕成——三噸沉香木,光是原料費就不可估量,不含人工,一位四川的買家當(dāng)場開價3億元,被婉拒。
“你愿意收歸國有嗎?”專家問林仁貴的時候還帶著試探。
“國家要?行啊,讓國家先給我5個億,我就上交!”林仁貴聲音不高,但很穩(wěn)。
消息像火苗被風(fēng)一吹,瞬間在收藏圈炸了鍋,媒體聞訊趕來,沒人相信這事是真的。
可當(dāng)事人坐在那邊,淡定如常,就像身后那張曾陪皇帝度過數(shù)不清夜晚的龍床般,訴說著一個關(guān)于權(quán)利與歸屬的現(xiàn)實難題。
龍床的來源并不簡單,林仁貴自己從沒對外細(xì)講,但圈子里盛傳1993年,他靠一批價值近2000萬元的明清官窯瓷器換來這一床。
據(jù)說這龍床原本是清宮之物,是太監(jiān)在清末混亂中偷偷帶出的遺物,后來被皇室后裔愛新覺羅家的某分支人收留,藏匿多年。
沒人知道真假,但這個說法無從證偽,也沒人能完全推翻。
林仁貴早年白手起家,靠著在東南亞倒騰香料與木料積累了資本,對文玩感興趣后,先是玩瓷器,再慢慢過渡到木器。
沉香木,是他最偏愛的材質(zhì),拿到這張床時,他本以為是紫檀,后來清理時聞到木香,才意識到不對。
送去檢測,得出的結(jié)論讓人發(fā)蒙——印尼出產(chǎn)的千年沉香,完整無拼接,整料打磨。
“不是皇帝睡過的床都不敢這樣用料。”有專家語氣篤定地說。
這句話落下后,林仁貴就再沒輕易對外展示過這張龍床,但沒想到2007年還是被人曝光,引發(fā)一系列風(fēng)波。
“你覺得這個龍床屬于誰?”這個問題簡單卻尖銳。
它放在私人手中,屬于個人合法財產(chǎn),可一旦被定為“重要文物”,根據(jù)當(dāng)時《文物保護法》,非祖?zhèn)魑奈铮桓艢w國家所有。
但問題是,這個“祖?zhèn)鳌钡目趶剑l來定?“重要”的文物標(biāo)準(zhǔn),誰來劃?
專家組的人在鑒定完后立即建議:列入國家一級文物,建議上交國家博物館收藏。
他們并不否認(rèn)林仁貴的收藏路徑“可能合理”,但還是強調(diào)“像這樣的文物不應(yīng)只在民間”。
“你讓我上交可以,”林仁貴語氣不緊不慢,“那國家是不是也該說明白,憑什么要我凈虧2個億?”
那張床擱在中間,一邊是法律,一邊是情理。
這件事情一度被當(dāng)作“法與理”的典型案例,被文博圈不斷提及。
背后真正刺痛公眾情緒的,不是林仁貴開口要5個億,而是那種赤裸裸的現(xiàn)實沖突:一個文物回流了、重見天日,卻因為“屬于誰”這一問題,再度面臨爭奪。
對于普通人來說,會想——國家讓私人辛辛苦苦在市場里淘回來、花了大錢修復(fù)保存,最后說個“上交”就得吐出來?那還有人愿意搞收藏嗎?
如果人人都有“為國”精神,那當(dāng)然理想,但這真的靠譜嗎?尤其是在市場運作極度現(xiàn)實的今天。
“5個億不是坑你,是想讓國家知道,我不是藏著不出,是你不給出路。”林仁貴在私下說這句話時,有點無奈。
《文物保護法》中關(guān)于文物上交、補償?shù)臉?biāo)準(zhǔn)往往只有概括性的表述,“給予適當(dāng)補償”“依法評估”,但“適當(dāng)”這個詞,在面對上億估值的文物時,幾乎形同空談。
林仁貴不是生來跟國家對著干的收藏者,他曾主動捐贈過明清瓷器、古籍,也多次受邀做地方博物館顧問,但這條龍床不同。
他說:“這是一件不能替代的東西,換成數(shù)字都沒那么容易衡量。”
2013年,云南的一位收藏者從緬甸淘回一座乾隆時期的玉雕夜明珠像,專家評估后被認(rèn)定為重器,被要求上交國有。
據(jù)傳有一家國企使用“回收”名義,與收藏者進行暗拍協(xié)商,對方卻堅持兩倍價才賣,最終不了了之,文化部曾調(diào)查,但由于文件模糊,未能定責(zé)。
文物歸屬的問題其實不僅限于國內(nèi),在國際層面,“回流文物”的所有權(quán)同樣棘手。
不少國家對流失文物一邊高喊追索,一邊卻以市場為由高價拍賣它國文物。
林仁貴的底氣并非只有錢,在涉及文物的領(lǐng)域,信息差本來就巨大。他深知自己冒了多大風(fēng)險把這床留到今天。
他清楚地知道,如果國家可以在沒有明確補償前提下拿走重要文物,那么未來類似回流收藏幾乎沒有人會嘗試。
這張龍床,后來作為特殊文物,經(jīng)過漫長的評估期,成為博物館的“暫時代寄品”,仍以林仁貴私有名義長期寄展。
但權(quán)屬并未變更,國家也并未強制征用,這可以看作一次妥協(xié),一種打破過去非黑即白的處理方式。
唯有真正讓收藏者感到“值得”,才能讓更多被遺漏在世界角落的中國瑰寶,有機會重歸故土——在陽光下,而不是塵封中。
信源:忻州網(wǎng)——1993年,莆田老板2000萬買沉香木龍床,十年后5億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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