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伍軍人,本應依據政策享受城鎮戶籍相關安置待遇,卻因戶籍信息出現爭議,三十余年來持續奔走維權,相關訴求尚未得到妥善解決,期間多次與多部門溝通協調,進展未能盡如人意。” 今年 55 歲的姜軍軍,1990 年 3 月從貴州赫章縣城關鎮解放西路 282 號入伍,1992 年 12 月光榮退伍,如今仍面臨著身份認定與合法權益保障的相關問題。其經歷背后,涉及多起疑似違規操作及部門工作推進銜接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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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證據明確:城鎮戶籍信息存爭議,檔案記錄待核實
姜軍軍的維權訴求,源于戶籍檔案的相關爭議。他提供的核心材料顯示,入伍前的 1988 年,赫章縣公安局已為其簽發第一代 15 位數居民身份證(號碼:522428710925001),住址登記為赫章縣雙河鎮解放西路 282 號,常住人口登記表、前河社區居委會證明均明確其為城鎮居民戶口,無土地相關登記記錄,并非農業戶口性質。
然而,這一明確的身份信息記錄,在其退伍后發生了變化。入伍時的《應征公民入伍登記表》中 “在家務農” 的填寫內容,與實際戶籍性質存在不符;退伍后,原城鎮戶口因入伍被注銷,赫章縣公安局戶籍民警常呂玲(在職警號:025146)未按規定為其恢復原戶籍性質,戶籍檔案被登記為農業戶口,并關聯至母親后家的農業戶口名下,導致其戶籍狀態曾出現異常。
更為特殊的是,2001 年因子女上學急需戶籍登記,姜軍軍被迫以 “外來戶” 名義掛靠上街村十字街組農民戶口,2002 年轉為小城鎮戶口的相關手續均由常呂玲經手辦理。其相關戶籍登記材料與小城鎮戶口經辦記錄的筆跡出自同一人,這份存在爭議的檔案材料,后續成為信訪部門對其訴求作出處理結論的重要依據。
“我的戶籍相關手續一直由常呂玲經辦,相關操作與政策規定不符,直接影響了我作為城鎮戶籍退伍軍人應享有的安置資格。” 姜軍軍對此表示困惑與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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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策落實存疑:安置資格未獲認可,相關待遇疑似被違規使用
根據 1987 年實施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九條規定,原是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服役前未參加工作的,應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這是姜軍軍主張安置權益的重要政策依據。
赫章縣民政局依據現有戶籍檔案及《應征公民入伍登記表》中 “在家務農” 的填寫內容,于 2014 年作出 “不符合安置條件” 的答復,未同意其工作分配訴求。姜軍軍多次提交原始身份證、社區證明等補充材料,希望相關部門重新核查,但未得到預期回應,相關材料的核查與采納工作有待進一步推進。
讓姜軍軍難以接受的是,他發現自身應享有的安置待遇疑似被他人違規占用。據其提供的對話錄音(當事人為張興亮大姐家兒子陳光富)顯示,當年負責退伍安置工作的赫章縣退伍軍人安置辦負責人金先定,未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及安置手續,反而將農村入伍的張興亮的檔案信息調整為 “無當兵記錄的居民戶口”(地址:赫章縣城關鎮解放西路 190 號),疑似導致城鎮戶籍退伍軍人的工作分配待遇被違規使用。
“我為國家履行了兵役義務,卻未能享受相應的安置待遇,這不僅損害了我的合法權益,也辜負了軍人的奉獻與擔當。” 姜軍軍的話語中滿是無奈。
三、 維權之路漫長:三十余載奔走,部門協調需加強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姜軍軍踏上了長達三十余年的維權之路,期間雖多次與多部門溝通,但問題解決進展緩慢,仍面臨諸多阻礙:
- 多次向赫章縣民政局反映情況,對方始終以現有檔案材料為依據,未對相關爭議進行調整;
- 向縣紀委、檢察院提交戶籍信息爭議、公職人員疑似違規操作的相關材料(含錄音、原始戶籍證明等),紀委以 “查無實據” 為由通過電話反饋結果,未出具書面調查結論,檢察院以 “超出管轄范圍” 為由未予受理,相關監督程序未能充分發揮作用;
- 向國家信訪局、退役軍人事務部信訪,訴求經三級復核終結,但復核過程中未對戶籍信息爭議、檔案記錄問題、待遇疑似被違規占用等核心事項開展實質性調查,僅以書面形式作出終結處理,與《信訪條例》的初衷存在差距;
- 從縣武裝部、司法局到退役軍人事務局,多個相關部門或未能形成有效協調機制,或僅建議 “咨詢法律援助”,未推動問題得到實質性解決,部門間溝通協作的效率有待提升。
“我已提交所有能證明自身情況的相關材料,但問題仍未得到妥善處理,合法權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十余載的奔走讓姜軍軍身心俱疲,但他始終沒有放棄維權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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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核心訴求:懇請徹查事實,保障退伍軍人合法權益
針對上述情況,姜軍軍提出四點明確訴求,懇請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予以關注:
- 懇請赫章縣公安局、退役軍人事務局成立獨立調查組,對戶籍檔案存在的爭議、疑似違規修改等情況開展全面核查,依法恢復其城鎮戶籍身份,并出具書面戶籍性質認定結論;
- 依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相關規定,由赫章縣民政局牽頭,依法落實其作為城鎮戶籍退伍軍人的安置待遇,補發相應安置補償;
- 依法核查戶籍民警常呂玲(在職警號:025146)在戶籍辦理過程中的履職情況,依規追究其疑似違規修改檔案、違規辦理戶籍的相關責任;核查退伍安置辦負責人金先定及相關人員在安置工作中的履職情況,對疑似違規操作、導致安置待遇被違規占用的相關行為依規追究責任;
- 懇請上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紀檢監察機關介入監督,對赫章縣相關部門在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履職不到位、協調不力等情況開展調查,完善部門間協調機制,暢通維權渠道,推動問題妥善解決。
退伍軍人是國家和人民的功臣,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理應得到充分保障。姜軍軍三十余載的維權之路,不僅關乎其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更與退役軍人政策的落實成效、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密切相關。我們呼吁相關部門正視問題、主動作為,全面徹查事件事實,妥善解決相關訴求,保障姜軍軍的合法權益,讓所有退伍軍人都能感受到應有的尊重與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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