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搭建,是城市安全的重大隱患,既影響居民通風采光,又破壞建筑物原始結構穩定性,削弱建筑整體安全系數,還易擠占消防通道,引發火災安全事故,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營造安全有序的營商、居住環境,曹家渡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堅持“嚴監管、零容忍”原則,全力開展違法搭建專項治理,確保實現違建“零增量、減存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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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執法隊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轄區內某辦公樓存在違規搭建插層問題。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核查,發現該辦公樓底樓層高4米,部分區域采用鋼結構搭建插層,并配套設置木制樓梯,違規增加使用面積達60余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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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該插層系拆除相關區域頂棚后增設金屬固件搭建而成,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該行為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上海市城鄉規劃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構成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當場開具相關法律文書,責令限期拆除,隨后約談了承租方、出租方負責人,釋法明理、講清利害,推動當事人主動整改,最終,當事人在10日內完成插層全部拆除工作。后續,執法人員將加強跟蹤復查,并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下一步,執法隊將持續錨定“零增量、減存量”目標,加大違法建筑排查整治力度,織密織牢違建治理安全防護網,為轄區群眾營造更加規范有序、安全宜居的社區環境。
普法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記者:黃競競
編輯:梁慧
資料:曹家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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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觀號作者:上海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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