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先生跟對方說要去成都七日游,說的是純玩團,對方給他說純玩團可以的,還說打折扣是2600多一個人,顏先生當場就把錢交了,對方跟他說從杭州機場飛到成都機場要貴,讓他從寧波機場飛到宜賓機場。
顏先生住在浙江嘉興桐鄉,去年十月,他在康樂路上的康華文旅嘉興有限公司,給自己和父母報了七天六晚的旅游團,每人2660元,他說當時老板講有兩種方案可選,第一種的行程有個特產超市,第二種有個購物店,因為想看著名的樂山大佛,他選了后者,包含成都自由行,黃龍景區,九寨溝,峨眉山景區,樂山景區,熊貓樂園等項目。
顏先生說,當時簽合同的時候,對方用的是平板讓他簽的,他手里沒有紙質合同,他說當時簽合同時發現有許多購物店。
顏先生說,合同是跟四川成都一家旅行社簽的,實際出發后體驗相當不好,早上四點多起來,五點多集合,然后坐著一輛破大巴就出發了,開始說的是四星級酒店,結果住的地方比較破,每天都有費用,比如什么索道飛、交通費這些,第一天旅游去的是黃龍,一開始導游就帶有恐嚇的意思,比如說什么去的對方是高原,有什么高原反應,要提前買什么藥之類的話。
顏先生給記者看了當時的一段手機錄像視頻,視頻里他沒有拍到對方推薦買藥的話,他說當時買了100多塊錢的藥,還是有些不舒服,也許是暈車,兩天后導游開始帶他們逛購物店了,比如和田玉讓他們直接當場買了,花了三千多,不買還不讓他們上車,就連他們上個廁所也收了費,一個人一塊錢。
顏先生說,后面幾天又被帶去買鍋碗瓢盆,翡翠玉器的購物店,光玉器就買了3萬多,總共加起來消費7萬多,經過交涉,現在基本退掉了,他承擔了運費,留下了兩個和田玉掛墜,如今顏先生的訴求是,退還旅行費。
顏先生說,最近過來看,這家康華文旅已經關門了,采訪現場沒能聯系上老板,記者通過顏先生的手機給對方留了聯系方式,發稿前沒有收到回復,顏先生聯系了成都的那家旅行社,工作人員說,當時顏先生一行人表示合同里有許多購物店后拒絕簽合同,后來顏先生他們又表示要簽合同。
成都這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員提供了合同,上面有廚具,玉石,翡翠等五處購物點,每處最長停留時間兩小時,標注了不包含在團費內的一些費用,工作人員說,購物肯定是自愿原則,另外,顏先生把團款交給了康華,但康華沒有把團款轉給他們公司,但能協助退貨,相當于免費請顏先生一行人游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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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還說,之前以為康華把這事處理好了,還給了康華300塊錢,作為給顏先生的補償,顏先生說他沒有收到,桐鄉市當地職能單位介入后,發現康華文旅,沒有取得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已作出處罰,其他的訴求,建議顏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也提醒各位旅客在出行前,核實好旅行社的經營資質,簽合同前也一定要閱讀相關內容,顏先生后來反饋,成都那邊的旅行社,退了一些自費項目,以及退貨運費1千元,另外的團費還沒有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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