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宿行業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在出行時選擇預訂民宿,以體驗不同的居住氛圍。然而,消費者通過網絡平臺預訂民宿時,因照片與實際不符而引發的糾紛日益增多。
網友咨詢:
我在網上預訂了一家民宿,看照片感覺環境特別好,房間又干凈又寬敞。可到了之后發現,實際和照片完全不一樣,房間又小又臟,設備也老舊。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么維權啊?
周雯律師解答:
1、固定證據。拍攝帶時間水印的對比視頻(平臺頁面VS實景);錄制與房東/平臺的溝通錄音;通過"水印相機"APP記錄GPS定位等。
2、與民宿經營者溝通協商,要求其采取補救措施,如更換符合描述的房間、降低住宿費用等。
3、協商不成,消費者可向預訂民宿的網絡平臺投訴,要求平臺介入處理。多數網絡平臺都有相應的投訴機制和售后服務,會根據平臺規則對民宿經營者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其解決問題。
4、平臺處理結果未能令消費者滿意,消費者還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請求相關部門對民宿經營者的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等行為進行調查,并依法責令其承擔相應責任。
5、消費者可以依據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賠償計算標準:全額退款+差價補償(可參照同地段酒店價格);若認定欺詐,可主張支付價款三倍賠償;另行預訂住宿的交通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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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律師補充:
消費欺詐常見形式包括:虛假宣傳(如夸大產品功效);價格欺詐(如虛構原價);質量欺詐(如以次充好);服務欺詐(如虛假承諾)等。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周雯律師
北京市京師(無錫)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畢業于上海政法大學金融法專業,曾擔任多家民營企業、日資企業法律顧問,擅長設計企業合規審查和員工涉刑風險防控。對婚姻家庭、公司事務、合同糾紛多有涉獵,因是無錫本地人對拆遷補償繼承糾紛業務熟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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