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遼寧省林草系統優化營商環境若干舉措》的通知
遼林草字〔2026〕2號
各市、沈撫示范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局機關各處室、省林業發展服務中心:
現將《全省林草系統優化營商環境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6年1月5日
遼寧省林草系統優化營商環境若干舉措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打造“營商環境最佳口碑省”的決策部署,持續優化全省林草領域營商環境,推動林草事業高質量發展,服務遼寧全面振興,制定如下重點舉措。
一、聚焦精準高效,打造“極簡快辦”的要素保障環境
1.完善重點項目全周期服務機制
前期介入階段。在項目策劃初期主動對接,協助開展選址合規性研判,提前避讓一級保護林地、自然保護地等限制性區域,指導優化項目布局方案。
材料準備階段。指導申報材料準備,提供標準化模板和填寫范例,協助梳理要件清單,對復雜項目組織預審,提前發現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
申報受理階段。開辟重大項目專屬通道,協助完成線上申報系統操作,確保材料一次性通過形式審查。
審批辦理階段。實時跟蹤各環節辦理情況,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對跨區域、跨層級的審批事項進行統籌協調。
批后服務階段。審批完成后及時送達許可,提供批后監管要求說明,指導企業規范實施項目。
全程跟蹤階段。收集企業意見建議,持續優化服務措施,形成服務閉環管理。
2.積極兌現“快速審批”服務承諾
建立重大項目審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對省級以上重大項目、民生工程等林草要素保障工作,開辟綠色通道,壓縮審批時限,原則上即報即審、快審快批。全面推廣“容缺受理+并聯審查”模式,申請材料主件齊全、僅副件欠缺的,先行進入實質性審查程序。對主件因時間關系暫無法提供的,可先行進行預審,以提高后期審核效率。
3.全面推進“多審合一”改革
積極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在總結聯動審批試點經驗基礎上,全面推動用地用林審批從“物理整合”向“化學融合”的深度變革。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統籌各類自然資源要素,精簡合并相似事項,統一規范工作規則、申報要件、辦理流程、數據標準,做到同一階段事項同步啟動、聯合調查、并行公告、聯動審批,實現審批環節、材料、層級和時間“四減少”。
4.優化林地資源供給配置
依法依規、系統謀劃、平穩有序地推進公益林優化調整工作,在保障森林生態系統完整性和服務功能不降低的基礎上,合理釋放高質量、可發展的林地空間,提升林地資源利用效率,優先保障省重點產業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民生工程需求。
5.簡化自然保護地審批程序
推行“多地塊一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模式,對線性工程或區塊開發中涉及多個自然保護地的,統一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由省級林草主管部門一次性組織專家評審;跨市項目占用自然保護地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流程優化,由建設單位直接來函商請省級組織論證,減少請示環節,真正實現用地單位“零跑動”;對自然保護區修筑設施許可公示可由當地報紙公示優化為當地政府或林草部門官方網站公示,降低企業公示成本和操作難度,為申請單位提供更便捷的公示途徑,提升審批效率,助力企業降本增效。
6.實施林木采伐“簡政放權”與科學管理
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對集體人工林采伐面積10畝以下且蓄積20立方米以下的,申請采伐許可證可不提交伐區調查設計材料,憑采伐申請表辦理即可。實行林木采伐限額5年總額控制,在同一個五年計劃期內,上年結余限額可向以后各年度結轉。
7.優化野生動物保護審批管理
精簡許可申報材料,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核發原需提交的野生動物救治及飼養人員技術能力文件,簡化為提供獸醫師資格證及勞動聘用關系證明;設施情況說明材料簡化為提供場所有關圖片,無需另附說明材料;申請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種源來源文件簡化為引種協議及對方人工繁育許可證,無需提供對方物種購買來源批文。
二、聚焦產權改革,打造“權責明晰”的經營環境
8.穩定放活集體林權
全面落實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林地經營權。鼓勵和支持林地經營權依法流轉。配合自然資源部門推進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常態化、便捷化。
9.大力培育新型經營主體
在農民自主自愿、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引導家庭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場、林業龍頭企業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通過市場化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發展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引導國有林場與村集體、農戶創新合作經營模式,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10.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
積極探索林業碳匯項目開發,建立健全體現市場供需關系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培育林業特色品牌,鼓勵利用優質的林業景觀資源、生態環境和文化資源,發展生態旅游、森林康養、林下經濟等綠色富民產業。
三、聚焦公平透明,打造“包容審慎”的執法環境
11.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
大力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制定并公開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嚴格控制檢查頻次。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涉企現場行政檢查須嚴格依法進行,積極應用移動執法系統,規范執法行為,對守法企業做到“無事不擾”。
12.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建立健全林草領域“首違不罰”“輕微不罰”清單制度,并動態更新公布。對非主觀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以及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以宣傳教育、行政指導、責令改正為主,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嚴禁“一刀切”式執法。
13.強化執法監督與效能提升
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和能力培訓,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和專業素養。暢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投訴舉報渠道,對執法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嚴肅問責。探索運用大數據、無人機、衛星遙感等現代科技手段,構建“空天地”一體化監管網絡,提升非現場監管、精準監管能力。
四、聚焦普惠便捷,打造“親清有為”的服務環境
14.推動政策服務“直達快享”
利用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遼事通”APP等平臺,加強林草惠企政策的多元化宣傳推送,推動“免申即享”服務范圍不斷擴大。確保各項減稅降費、財政補貼、金融支持等利好政策第一時間直達基層和市場主體。
15.創新林業金融支持機制
加強與金融管理部門及金融機構的對接,探索將林權抵押貸款和林業經營主體貸款納入相關考核評估范疇。探索開展公益林補償收益權、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林業特許經營權等抵(質)押貸款業務創新。引導保險機構創新開發多樣化林業保險產品,鼓勵將林業保險納入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范圍。
16.夯實林草營商環境根基
強化市縣林草部門主體責任,重點加強項目審批、資源監測、林業碳匯等關鍵領域的專業人才培養與配備。同時,穩定生態護林員隊伍,通過系統性履職培訓和規范管理,使其成為政策宣傳與服務的有效延伸。構建起權責清晰、反應迅速、服務高效的基層管理服務體系,確保各項惠企利民政策精準落地、直達末梢,切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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