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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恒大宏泰公司《財務審核報告》顯示,已由湯計女兒湯苜全款購買的呼市恒大翡翠華庭14棟2單元902洋房。)
當一名被告拿著全套購房單據,指著原告說“這就是他收受財物的鐵證”時,法官的職責難道不是首先查清這個證據的真偽嗎?
如果證據是真的,那么湯計所謂的“名譽”就是建立在謊言之上的沙堡,何來侵權之說?如果證據是假的,那劉虎就是誹謗誣陷,罪加一等。
撰文|燕十三
出品|有戲Review
這是一個關于金身是否已破、法律是否裝睡的故事。
事情的脈絡并不復雜:前新華社高級記者、曾因推動呼格吉勒圖案平反名噪一時的“功勛人物”湯計,引起調查記者劉虎的關注。劉虎調查并發布報道稱,湯計及其女湯苜,通過“假扮員工頂賬”等手段,白拿了一套價值數百萬的豪宅,甚至涉嫌利用影響力敲詐勒索。湯計反手就是一個“名譽侵權”訴訟,且在之前的回合中勝訴。
然而,就在2025年歲末,戰局突變。
劉虎在庭審中甩出了全套“鐵證”——從認購書到財務憑證,直指湯計父女“空手套白狼”,并當庭要求將這位“正義人物”移送警方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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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報道詳見網易號“塔子山評說”)
1、 金牌、房子與“薛定諤的清白”
在這個世界上,有一種東西比鉆石還要堅硬,那就是某些典型人物的“金身”。
湯計老師無疑是擁有這種金身的。當年呼格吉勒圖一案,湯計老師筆走龍蛇,仗義執言,數篇內參直達天聽,最終洗雪沉冤。那是中國新聞史上的高光時刻,那枚“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紀念章,他戴得當之無愧。
但歷史的吊詭之處在于,光環不僅可以照亮黑暗,有時也能亮瞎圍觀群眾的雙眼,讓人看不清光環底下的陰影。
根據公開報道,另一位也是硬骨頭的記者劉虎,偏偏不信這個邪。他拿出硬朗的證據里,拋給公眾以下這些需要當事人必須回應的問題:
湯計老師那熠熠生輝的勛章縫隙里,怎么偏偏塞進了一套呼和浩特恒大翡翠華庭的“樓王”豪宅?更令人拍案驚奇的是令愛湯苜小姐那神乎其技的“職場魔術”——搖身一變披上房企員工的馬甲,借著“頂賬”的幌子,硬是上演了一出兵不血刃、分文不掏的豪宅版“零元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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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提供的湯計收受房屋戶型圖)
如果是普通人面對這種指控,大概率是趕緊找發票、找轉賬記錄,自證清白。但湯計老師不是普通人,他選擇了起訴。他的邏輯很強大:你說我拿了房,你就是侵犯了我的名譽權。
這就好比一個人被指控偷了鄰居的雞。他不去證明自己沒偷,也不去證明雞還在籠子里,而是跑到公堂上喊冤:“他到處說我偷雞,這也太傷自尊了,讓他賠禮道歉!”
更魔幻的是,之前的兩級法院居然支持了這個邏輯。法院的判決大意是:劉虎你說湯計拿了房,證據不足,所以你侵權了。
哪怕劉虎把《審計報告》、《銷控表》拍在桌子上,法院依然保持著一種微妙的沉默。這種沉默創造了一種量子力學般的奇觀——那套房子處于一種“薛定諤”的狀態:
在劉虎的證據里,它是湯計父女的囊中之物;在湯計的嘴里,那是“老婆不同意所以沒要”的棄子;而在法院的判決書里,它仿佛是一團不可觀測的暗物質。
2、 鴕鳥司法與房間里的大象
如果你仔細研讀劉虎最新披露的證據鏈,會發現這不僅是一個貪腐故事,更是一個技術流的犯罪劇本。
劉虎這次不再只是泛泛而談,他拿出了“核彈級”的物料:付款委托書、交款單、收款憑證、商品房認購書。根據這些材料,湯計的女兒湯苜,搖身一變成為內蒙古宏泰房地產公司的“員工”。通過公司內部的騰挪轉移,這套房子以“頂賬”的形式落入湯家口袋。
這劇本寫得確實精彩。既避開了直接受賄的現金流痕跡,又披上了一層合法的商業外衣。如果不去深究湯苜是否真的在該公司上過班、領過工資、打過卡,這簡直就是一次完美的“福利分房”。
然而,面對如此具象的指控,當地司法機關的表現卻令人玩味。
在此前的審理中,法院仿佛患上了選擇性失明癥。他們熱衷于探討劉虎文章中的措辭是否激烈,探討“正義人物”的精神損害賠償,卻唯獨對那個核心事實——房子到底給沒給?——諱莫如深。
這不僅僅是避重就輕,這是在法庭上公然遛大象。
當一名被告拿著全套購房單據,指著原告說“這就是他收受財物的鐵證”時,法官的職責難道不是首先查清這個證據的真偽嗎?如果證據是真的,那么湯計所謂的“名譽”就是建立在謊言之上的沙堡,何來侵權之說?如果證據是假的,那劉虎就是誹謗誣陷,罪加一等。
這是一個非黑即白的問題,中間沒有“既拿了房子又保全了名譽”的灰色地帶。
遺憾的是,內蒙的法院似乎試圖開辟第三條道路:雖然我不確定你拿沒拿房子,但既然你是功勛記者,是榮譽滿身的英雄,那別人說你拿了,就是不行。
這種判決邏輯,是對法治精神的降維打擊。它潛臺詞是:身份可以覆蓋事實,榮譽可以豁免質疑。當司法機關變成了“鴕鳥”,把頭埋進沙子里,以為只要不看那些收據,房子就不存在,這無疑是給了公眾智商一記響亮的耳光。
3、 從受賄到敲詐:性質的質變
這一次,劉虎顯然是有備而來,而且不再客氣。
他不再糾結于民事層面的“名譽權”,而是直接掀了桌子,申請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明確提出了一個新的罪名指控——敲詐勒索。
這是一個非常驚悚的指控。
按照劉虎的說法,這套房子不是簡單的“受賄”或“受贈”,而是湯計利用其影響力,通過恐嚇商人、干預司法、施壓警方,迫使原股東無償轉讓股份,最終作為“分贓”所得。
如果說受賄是權力的尋租,那么敲詐勒索就是權力的劫掠。
若此說成立,那么這位昔日為民請命的新華社高級記者,其形象將發生毀滅性的反轉。他將不再是那個手持正義之劍的騎士,而變成了一個利用手中筆桿子和關系網,對民營企業家進行圍獵的“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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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計微博及評論截圖)
劉虎提到的細節令人毛骨悚然:干涉豐鎮警方辦案,要求刑事立案,逼迫股東交出價值1.5億的股份。這哪里是新聞監督?這分明是把公權力當成了私家打手。
而在2024年這個時間節點,劉虎不僅申請追加湯計的女兒做第三人,還公開喊話“不作死就不會死”。這不僅是自信,更是一種悲壯的決戰姿態。
這就把球狠狠地踢給了法院,也踢給了當地的公安機關。如果不移送、不立案、不調查,僅憑民事法庭的一紙判決來定是非,那么當地司法公信力將面臨崩盤的風險。
畢竟,現在全網都看到了那些單據。老百姓雖然不懂高深的法律條文,但大家都懂常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免費的“樓王”。
4、 媒體人的黃昏與權力的異化
作為一名旁觀者,看著兩位媒體人“對簿公堂”,甚至要“移送警方”,內心不免生出一絲蒼涼。
湯計老師曾是那個時代的標桿。他證明了記者的筆可以重于泰山,可以挽救無辜者的生命。但如果劉虎的指控屬實,那么湯計也同時證明了,當監督權缺乏監督時,它會異化成何等可怕的怪物。
收20萬寫內參(還沒寫)、拿洋房平事、動用關系搞垮商人……這些指控如果哪怕有一半是真的,都不僅僅是湯計個人的墮落,而是對“輿論監督”這四個字的褻瀆。
它揭示了一個殘酷的行業潛規則:在某些人手中,新聞理想是一門生意,正義是一張虎皮,而影響力則是變現的籌碼。
劉虎的死磕,在某種程度上,是在清理門戶,也是在為調查記者這個日漸凋零的群體挽尊。他試圖告訴公眾:不是所有拿著記者證的人,都把靈魂賣給了魔鬼;也不是所有的“功勛”,都能成為免死金牌。
這場官司打到現在,已經不再是湯計和劉虎兩個人的私怨。它關乎一套房子的歸屬,更關乎法治的底線。
如果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涉嫌犯罪的線索依然被“名譽權”的遮羞布輕輕蓋過;如果“正義人物”的光環可以抵消法律對事實的追問;那么我們失去的,不僅僅是一套房子的真相,而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點信心。
新城區法院,現在壓力來到了你們這邊。 這套房子,是湯計買的,是湯計騙的,還是湯計搶的?亦或是劉虎PS出來的?
請不要再顧左右而言他。請把那個埋在沙子里的頭抬起來,看一眼桌上的證據,然后告訴公眾一個哪怕聽起來不那么好聽,但卻是真實的答案。
畢竟,紙終究包不住火。
更包不住鋼筋水泥鑄成的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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