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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鰻財經》電鰻號/文
近日,內蒙古、廣東等地證監局發布公告披露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金融街證券的多地分支機構及7名相關業務員工合計收到7份罰單。
根據內蒙古證監局發布的公告顯示,金融街證券包頭鋼鐵大街證券營業部員工馬甜任職期間,在銷售樂和眾和影視分級股權私募投資基金過程中,存在向客戶輸送不正當利益的情況;呼和浩特新城北街證券營業部員工郝麗珍向客戶宣傳推介樂和眾和影視分級股權私募投資基金時,未使用公司統一制作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且材料中含有可能導致投資者不能準確認識私募基金風險的表述;呼和浩特大學西街證券營業部員工康誠任職期間,私自組織投資者簽訂共同購買樂和眾和影視分級股權私募投資基金的協議,并將資金匯集至本人名下購買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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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廣東證監局發布的公告顯示,金融街證券潮州熙泰大道證券營業部員工盧銘斌從業期間,長期向投資者銷售非公司代銷產品,并從中獲取不正當利益,同時向投資者違規作出保本保收益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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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直指"承諾保本收益""未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典型問題。這些看似技術性違規的背后,是機構將銷售規模置于客戶權益之上的扭曲價值觀。監管警示絕非偶然。從穿透式檢查到"雙罰制",監管部門正用組合拳重塑行業生態。
這場風波恰似一面鏡子,照見了中國資本市場從規模擴張到質量提升的轉型陣痛。當第七張罰單落下時,我們看到的不僅是某個機構的整改清單,更是整個行業告別野蠻生長的歷史性轉折點。
《電鰻財經》將繼續關注后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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