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跨年的喧囂中,一位老人手持身份證站在國家博物館前的身影,讓無數人揪心。崔鳳祥,這位普通的文物收藏者,用20年光陰追問一個簡單的答案:他2006年無償捐贈的明代萬歷年間地藏佛像,究竟在哪里?
這尊高78厘米、重19.5公斤的鎏金佛像,藍底金花、手頭鎏金依舊鮮亮,腰細底闊的器型保存完好,堪稱國寶級文物。當年,國博研究員侯松園帶隊五六人上門接收,承諾的捐贈儀式和獎勵被崔鳳祥婉拒,他只一句“捐給國家就行了”,便捧著蓋有國博公章的捐贈證書滿心歡喜地離開,堅信寶貝找到了最安全的歸宿。可這份信任,在2009年被無情擊碎——國博相關主任告知他“館藏無此物,檔案無記錄”,將責任推給早已散落各方的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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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崔鳳祥踏上了漫長的尋物之路。20年間,他跑遍國博、寫信反映、反復訴求,只求公開佛像照片、館藏編號和存放地,哪怕只是遠遠看一眼證明文物安好。但回應他的,始終是沉默與推諉。那張紅彤彤的捐贈證書,曾是榮譽與承諾的象征,如今卻成了他唯一的“憑證”,反襯著文博機構的失職與冷漠。
更令人寒心的是,崔鳳祥的遭遇并非孤例。南京博物院的龐家后人龐叔令,為追查1959年捐贈的137件古畫中5件失蹤藏品奔走不息,其中一幅被館方定為“偽作”的《江南春》,竟在拍賣市場標出8800萬元估價;故宮博物院創建人之一吳瀛的后人,也發現1955年捐贈的241件文物中,60余件莫名失蹤,僅得到“早年管理混亂”的模糊回應。這些事件如出一轍:捐贈人懷揣赤誠無償奉獻,換來的卻是文物“失蹤”、檔案缺失、訴求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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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文物收藏單位應當尊重捐贈人意愿,對受贈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并建立檔案,捐贈人有權查詢捐贈財產管理使用情況。無論是國博的“檔案無記錄”,還是南博的“偽作調劑”,都嚴重違背了法律規定與公益精神。文物捐贈的核心是信任,捐贈人捐出的不僅是珍貴文物,更是對國家文博事業的衷心期許。當蓋著公章的承諾淪為一紙空文,當合理訴求被拖延20年無果,消耗的不僅是個體的耐心,更是整個社會對公益捐贈的信心。
文博機構作為文物的守護者、文化的傳播者,理應堅守誠信底線,健全管理機制。接收捐贈時,應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專家鑒定、登記建檔等法定流程,做到全程留痕;面對捐贈人查詢,應主動公開信息,及時回應訴求,而非以“歷史原因”“管理混亂”搪塞推諉。建立第三方監督機制、全國統一的文物溯源平臺,讓文物流轉全程可查、責任可追,才是對捐贈人負責,對文化遺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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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鳳祥在跨年夜的實名喊話,是一位老人最后的期盼,也是對文博行業的鄭重拷問。那尊失蹤的鎏金佛像,不僅承載著歷史價值,更牽動著無數人對公益精神的信仰。20年了,是時候給崔鳳祥一個明確的答案,給所有捐贈人一個可靠的承諾。
莫讓赤誠之心被冷漠消耗,莫讓捐贈之路布滿荊棘。唯有堅守法治底線、壓實管理責任、保障捐贈人權益,才能讓更多人愿意將珍寶奉獻給國家,讓文化遺產在信任與守護中代代相傳。這不僅是對崔鳳祥們的交代,更是文博事業行穩致遠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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