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事件還沒處理干凈,國博又出事兒了。
2006年,普通人崔鳳祥捧著一件寶貝無償捐給中國國家博物館,本是滿心歡喜支持文博事業,沒想到近20年過去,這尊明代萬歷年間的地藏佛像居然在國博“憑空消失”——有接收人、有捐贈證書,偏偏沒有入庫記錄,官方至今一聲不吭,這到底是管理疏漏還是另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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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捐贈者捐給國博的這尊“失蹤佛像”那可不是啥普通玩意兒,這佛像高78厘米、重19.5公斤,藍底金花的底色上,頭和手都鍍著金,身形纖細、底座是喇叭狀,品相完好到能看清鎏金的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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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行的都知道,明代萬歷年間的地藏佛像本身就稀缺,這么大尺寸、保存完整的更是少見,放到現在妥妥的國寶級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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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崔鳳祥沒要任何獎勵、婉拒了捐贈儀式,就想單純把這件傳下來的寶貝“捐給國家”,讓更多人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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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國博研究員侯松園帶著五六個人當場接收,親手遞給他一本捐贈證書,白紙黑字寫著捐贈文物信息,崔鳳祥還以為這就給寶貝找了個最安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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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3年后,也就是2009年,崔鳳祥想看看自己捐的佛像有沒有展出,特意跑到國博查詢,時任相關部門主任陳永德的回復讓他如遭雷擊,陳永德告訴他“館藏里沒有這件文物,檔案上也查不到記錄”,只讓他自己去找當年的接收人侯松園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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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離譜了,國家博物館接收文物,難道不是先鑒定、再登記、然后入庫建檔一套流程走到底嗎?
根據國博后來公布的征集公告,文物捐贈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專家鑒定、簽訂協議、登記建檔等嚴格程序,每一步都得留痕 。
侯松園作為國博的專業研究員,不可能不知道這個規矩,可為什么他接收的佛像,會連個入庫記錄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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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9年到現在,整整16年,崔鳳祥就沒停止過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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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次次找國博反映,一遍遍要求公開佛像的照片、館藏編號、存放地點,哪怕讓他遠遠看一眼證明佛像還在也行,可換來的始終是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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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權威的核查結論,沒有官方的任何通報,就像這尊佛像從來沒存在過一樣,只有那本捐贈證書提醒著他,當年的捐贈不是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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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說清楚,這尊佛像的尺寸、特征他都描述得清清楚楚,還有五六個人在場接收,不可能憑空捏造。
其次,哪怕是贗品,博物館也該有“不予入藏”的記錄,更不能拿著捐贈證書忽悠人。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博物館接收捐贈必須妥善保管、建立檔案,就算不收藏也得有明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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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細思極恐的是,崔鳳祥的遭遇并不是孤例。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南京博物院“仇英畫作失蹤案”,和這事兒簡直如出一轍。
龐家后人1959年捐了137件古畫,60多年后發現5件不翼而飛,館方說鑒定為偽作“劃撥調劑”了,結果其中的仇英《江南春》居然出現在拍賣行,估價8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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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例暴露的根本不是“管理疏漏”,而是民間文物捐贈領域的制度漏洞。
一方面,鑒定權和處置權都在博物館手里,沒有第三方監督,說你是贗品你就是贗品,說“調劑”就“調劑”,捐贈人完全沒有知情權。
另一方面,文物入庫、流轉的追溯系統形同虛設,一旦出現問題,經手人退休、檔案缺失,最后都能以“歷史原因”不了了之。
崔鳳祥這樣的普通人,之所以愿意把家傳寶貝無償捐給國家,圖的不是錢,是信任,信任國家博物館能比自己更好地保護文物,信任這些文化遺產能被后人看到。
可當這份信任換來的是“查無此物”的冷漠,當捐贈證書變成一張廢紙,誰還敢再把寶貝捐給國家?
現在最該追問的是,崔鳳祥捐的那尊明代佛像到底在哪?是真的丟了,還是被人“調劑”給了私人?當年的接收人侯松園、告知“查無此物”的陳永德,到底誰該為此負責?國家博物館作為國家級文化殿堂,難道不該給捐贈人、給公眾一個明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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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不會說話,但每一件都承載著歷史。
當守護文物的地方變成文物流失的“通道”,當捐贈人的赤誠被肆意踐踏,受損的不僅僅是個人權益,更是整個社會對公共文化機構的信任。
崔鳳祥追了16年,他要的不是賠償,只是一個真相,那尊佛像還在嗎?它本該屬于全體國人,不該就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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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調查,給崔鳳祥一個交代,更要堵住制度的漏洞,不然以后誰還敢把寶貝捐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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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覺得這尊佛像消失的背后,是管理失誤還是另有隱情?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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