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生態環境管理遇見營商環境優化,會擦出怎樣的火花?上海各區生態環境部門正用創新實踐給出答案。
從審批“減法”到監管“加法”,從智慧執法到信用賦能,一系列務實改革讓環保要求轉化為發展助力,讓監管與服務同行。
即日起,我們將陸續發布【優化營商環境·生態創新實踐】系列案例,一起見證上海如何以更智慧的治理、更有溫度的服務,護航企業綠色發展,書寫高質量發展中的“綠色答卷”。
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松江區生態環境局依據《行政處罰法》等規定,創新實施基于信用承諾的行政處罰分期延期繳納機制。該機制以“柔性執法”為理念,建立“承諾-踐諾”工作閉環,允許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分期繳納罰款,在維護法律嚴肅性的同時,有效緩解企業短期資金壓力。通過建章立制、精準施策,該局將個案探索轉化為長效工作機制,完成分期延期繳款實踐,實現了執法“力度”與“溫度”的平衡,為構建綠色信用監管體系提供了“松江經驗”。
一、工作背景
在生態環境執法中,部分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可能因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期足額繳納罰款,這不僅影響處罰執行效力,也可能給企業經營帶來進一步壓力,甚至引發連鎖社會問題。為破解這一難題,松江區生態環境局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旨在通過建立信用承諾與分期繳款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給予誠信守法但暫遇困難的企業緩沖期,引導企業從“被動受罰”向“主動踐諾”轉變,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規范流程形成長效機制
依據《行政處罰法》關于“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可以延期或分期繳納罰款”的規定,松江區生態環境局修訂了內部辦案程序規定。在新版《上海市松江區生態環境局關于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程序的相關規定》中,專章明確了分期延期繳款的適用情形、申請流程、審批權限和后續監管要求。此舉將臨時性、個案化的處理方式,固化為標準統一、程序規范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了操作的合法性與規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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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閉環管理,構建“承諾-踐諾”信用約束
核心是建立以誠信為基礎的“承諾-踐諾”閉環。企業提出分期延期申請時,需提交書面承諾,明確分期計劃與履約保證。經生態環境局依法審批后,允許其按計劃繳納。若企業如約履行,則案件順利結案;若企業違反承諾未按期繳納,生態環境局將立即恢復原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程序,并可能將其失信信息納入信用管理。這一設計以信用為紐帶,強化了企業的主體責任。
(三)精準施策,解決企業實際困難
以區內某餐飲小微企業為例,該企業因無證排污被處以20.8萬元罰款,但因經營困難無力一次性繳納。松江區生態環境局在確認其已積極整改、態度端正且確有經濟困難后,依據新機制啟動審查。經企業書面承諾并報批,最終準許其分三期繳納罰款。這一舉措切實緩解了企業的生存壓力,贏得了企業的由衷認可,被稱為幫助企業“起死回生”的務實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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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成效
(一)彰顯執法溫度,助力企業紓困發展
該機制有效防止了行政處罰成為壓垮困難企業的“最后一根稻草”,體現了執法部門在堅守底線的同時,對企業生存發展的關切與幫扶。通過給予合理的履行期限,保護了市場主體,穩定了就業,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實現了從單純懲戒到“懲戒與教育、幫扶相結合”的轉變。
(二)創新信用監管,提升執法效能
將信用承諾嵌入行政處罰執行環節,是信用監管在生態環境執法領域的深化應用。它通過賦予守信者便利,對潛在失信行為形成約束,推動了企業從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守信踐諾轉變,提升了執法效能和社會誠信水平,彰顯了生態環境執法的“力度”與“溫度”。
松江區生態環境局深化“承諾-踐諾”工作機制,是運用法治思維和信用手段優化監管方式、服務市場主體的成功實踐。它通過制度創新,在法治軌道上實現了剛性約束與柔性執法的有機結合,為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貢獻了環保智慧與力量。
供稿:局法規處 松江區生態環境局
編輯:張玉潔
上觀號作者:上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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