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將不再是"免罪金牌"。明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就要正式施行了。
新法專門新增了補充條款,明確14周歲以上未成年人及70周歲以上老年人,若違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一年內兩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都將可能被執行行政拘留。
按照現行規定,14到16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執行行政拘留;16到18歲如果初次違法,也不會被拘留;而年滿70歲的老人,即便違法應被拘留,實際上也不會執行。上個月,黑龍江一名16歲女生遭同學霸凌,被迫在零下的室外脫衣,身心受創,但施暴者卻因未成年未被拘留;陜西一名14歲少年,半年內四次違法,也因年齡逃過拘留;湖北一位七旬老人私種罌粟,同樣沒被執行拘留。
這些情況,原本是法律對特殊群體的一種保護,但實踐中卻被一部分人鉆了空子。新法實施后將對這類行為形成有效約束。
編輯: 周杰
責編: 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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